《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研究制定,於2018年9月17日印發,共十八條,自2018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的《辦法》(魯財建〔2017〕63號)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財政廳等
- 發布時間:2018年9月17日
- 發文字號:魯財建〔2018〕75號
- 實施時間:2018年10月18日
- 有效期限:2023年9月21日
《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研究制定,於2018年9月17日印發,共十八條,自2018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的《辦法》(魯財建〔2017〕63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研究制定,於2018年9月17日印發,共十八條,自2018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的《辦法》(魯財建〔2017〕...
省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修訂完善《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改革責任。省級成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框架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廳,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
《辦法》共分5章26條,分別對海洋生態補償的概念、範圍、評估標準、核定方式、征繳使用等進行了明確,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制度創新,同時也是全國首個海洋生態補償管理規範性檔案。廢止決定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廢止《...
違反國家規定造成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損害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修復責任、賠償損失和有關費用;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第九十三條黃河流域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
《管理辦法》明確,省政府、州(市)政府為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省政府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由受委託代行該所有權的部門作為賠償權利人。《管理辦法》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作為政府非稅收入,實行...
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016年7月22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條例》共五章...
泰山景區管委會應當建立生態損害賠償制度,造成生態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設立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鼓勵公眾對破壞泰山景區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按照《條例》要求,泰安市應加強對泰山景區生態保護、生態旅遊等方面的...
濟寧市水環境保護條例於2020年12月29日濟寧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1月28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水環境,促進經...
《山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是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節約和合理利用資源,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
第七十一條 造成土壤以及地下水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並對受到污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賠償;拒不修復或者生態環境不能修復的,省人民政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山東省濕地保護辦法》是山東省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功能,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而頒布的辦法。背景介紹 山東省頒布三十九條。內容主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功能,改善生態環境,促進...
6月30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了有省人大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參加的會議,對修改後的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修改,形成了《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修訂...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11月17日 檔案全文 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和減排,改善環境質量,根據《...
第五十條 本條例所稱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按照山東省畜牧獸醫局、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公布的關於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標準執行;養殖專業戶按照菏澤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標準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山東在這方面,走在了全國的前列。2010年6月,山東省率先在國內出台了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的相關辦法,首次明確了對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損害評估標準,最高索賠額度高達2億元,打破了索賠無據的尷尬。山東海洋溢油最高索賠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