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計罰

按日計罰

按日計罰是指排污企業無法按期實現環境監管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處罰,上不封頂的處罰管理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按日計罰
  • 對象:排污企業
  • 一般數目: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類型:處罰管理手段
修法背景,相關案例,

修法背景

在中海油一個月內三次爆發海陸環境污染事故之際,環保部正接受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委託,起草《環境保護法》修正案的初稿。
多位環保專家指出,該法未來若順利通過審議,將成為我國最嚴厲的環保立法。本法草案將於2011下半年公開徵求意見“明年初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按日計罰
第二,促進環境守法意識和守法文化的形成。按日計罰的目的在於消除違法帶來的非法收益,建立起正確的激勵導向,因此,有利於促進全社會守法氛圍的形成,逐步在全社會建立起學習、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守法文化。
第三,維護法律尊嚴,彰顯法律的公平與正義。賞與罰是對立而又統一的,對違法行為的罰即是對守法行為的賞,對於違法行為不罰就是對守法行為的罰。環境法的罰則事實上具有兩層激勵效應。對違法行為的不罰和輕罰都是對守法行為的不公平,有損正義。按日處罰即是要追求“賞罰平衡”,以維護和追求法律的公平與正義為歸宿。
第四,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按日計罰可以追回違法行為因為違法而逃避的成本,讓市場競爭主體公平地承擔環境污染成本,從而可以在保證環境標準得到遵守的前提下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實踐表明,按日計罰對於遏制具有明顯持續性特徵的環境違法行為來說是一劑良藥。我國重慶市、深圳市等城市實施按日計罰的實踐也證明,按日計罰套用於我國的環境法律是可靠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的理論爭議。

相關案例

位於渤海的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蓬萊19-3油田2011年6月初發生溢油事故,事故經媒體披露後引起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對此,國家海洋局7月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事故原因、處置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等公眾關心的問題進行通報。
動態 海面目前已無明顯漂油 國家海洋局通報說,6月4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公司報告,在蓬萊19-3油田B平台東北方向海面發現不明來源的少量油膜。6月8日,康菲公司再次報告,在B平台東北方向附近海底發現溢油點。北海分局此後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認為根據6月11日衛星遙感結果、油指紋鑑定以及專家會商結果,確認溢油來自蓬萊19-3油田。
動態 海面目前已無明顯漂油
6月17日,北海分局又接到在油田附近巡視的中國海監船報告,發現C平台及附近海域大量溢油。隨後康菲公司報告,蓬萊19-3油田C平台C20井在鑽井作業中發生小型井涌事故。
“接報後,國家海洋局立即要求康菲公司快速處置,停止蓬萊19-3油田所有平台的鑽井作業,以防止新的溢油風險,並對油田進行自查。同時約談康菲公司以及中海油領導,了解事故原因和處置進展。”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李曉明說,“北海分局已就排查溢油點、切斷溢油源、圍控處置溢油等多方面工作多次向康菲公司下發通知,提出要求。”
李曉明介紹說,B平台的溢油已於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台採取水泥封井措施後,溢油已於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在國家海洋局的監督督促下,康菲公司先後布設圍油欄3000米,使用吸油拖纜約4000米、吸油氈2800公斤。截至7月4日,已回收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除B、C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現以外,海面已無明顯漂油。
影響 840平方公里海面受污染 根據國家海洋局通報的情況,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萊19-3油田周邊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類海水面積840平方公里,對油田以及周邊海域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損害。
影響 840平方公里海面受污染
渤海總面積約7.8萬平方公里,840平方公里的劣四類海水面積,即相當於整個渤海超過百分之一的面積。而就在本月3日,中海油內部人士還透露,中海油渤海灣漏油事故已基本處理完畢,泄漏範圍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840平方公里為200平米的420萬倍,這意味著,中海油說了一個420萬倍的謊言。
李曉明說,國家海洋局已基本完成了溢油影響範圍、溢油對海水水質、沉積物影響評價工作。本次溢油單日最大分布面積達到158平方公里,蓬萊19-3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類平均濃度超過歷史背景值40.5倍,最高濃度達到歷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點附近海洋沉積物樣品有油污附著,個別站點石油類含量是歷史背景值的37.6倍。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長郭明克表示,渤海是一個半封閉性的海域,發生在這裡的環境污染事件,由於海水交換程度較低的緣故,程度會比開放性海域要嚴重。
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主任崔文林表示,溢油發生的區域屬於油氣田開發海洋功能區,事故發生時該海域沒有漁民進行漁業捕撈。此外,事故對該海域的交通、船舶運輸沒有造成太大影響。
原因 漏油的真相,依然是個謎 國家海洋局表示,通過組織專家對此次溢油事故的分析,認為蓬萊19-3油田通過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台附近的地層壓力,為流體連通地層提供了能量,導致B平台海底溢油。而C平台在鑽井過程中發生井涌、側漏,從而導致了溢油發生。
原因 漏油的真相,依然是個謎
“B平台這種海底溢油類型,在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中還是第一次遇到,我們的應對經驗不足。”郭明克坦言,“不論是陸地油田還是海上油田,向油田注水和進行岩屑回注都是很平常的做法。這次究竟為什麼會造成溢油事故,具體的原因仍需要深入的分析研究。”
從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發布事故通報的7月5日,長達一個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讓公眾頗有疑惑。對此,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表示,溢油事故的監測、監視,乃至形成結論,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動用各種技術手段對獲得的數據和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海洋管理部門還遇到了各種因素的制約,例如天氣因素對監測飛機、船舶的影響,以及我國技術水平的制約。
“溢油事故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就在現在,我們還有監測人員在海上採集樣本,進行分析評價。我們將要對這次事件進行一個長期持續的評估,今天只是一個初步結論,等我們獲取更進一步全面的結論,或者有新的結果,我們還會向社會及時公布,請大家放心。”王斌說。
11家環保組織問責中海油和康菲 7月4日,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達爾問自然求知社、自然之友等國內11家環保組織聯名致信責任方中海油公司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要求對方儘快向公眾公布事故詳情以及油污清理情況,並就污染環境和瞞報事故向公眾道歉。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昨天表示,目前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尚未對公開信做出任何回應。一些環保組織表示,希望前往事故發生地進行調研,了解事故的具體情況。
11家環保組織問責中海油和康菲
這封《就渤海灣漏油事故致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公開信》中稱:“我們是中國11家環保組織。特此致信你們兩家企業,對你們涉嫌瞞報渤海灣漏油事故的做法表示遺憾,要求你們儘快向公眾公布事故詳情以及油污清理情況,並就環境污染和瞞報事故的行為向公眾道歉。”
環保組織認為,“作為上市公司,中海油涉嫌瞞報海上油污滲漏事故,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時也違背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則要求。依據慣例,海上原油泄漏事故的作業方是直接責任者。作為作業方的康菲公司,竟然在因自身操作造成原油滲漏後,長時間向公眾隱瞞污染事故,性質之惡劣尤為令人震驚。”
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漏油最高罰20萬 “我國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石油開採生產作業中,溢油事故的責任由作業者來承擔。”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說,“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是在我國境內註冊的獨立實體,也是發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萊19-3油田的作業者,應該承擔溢油事故的法律責任。”
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漏油最高罰20萬
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進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處以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管理部門還將代表國家對責任方提出生態索賠的要求,這個數額我相信會遠遠多於20萬元。”王斌說。
20萬為中海油年利潤的27萬分之一 2011年3月,國內三大石油企業中石油、中海油以及中石化2010年業績全部公布完畢,業績顯示,三大油企去年運營收入以及淨利潤個個亮麗照人,從淨利潤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歷年的座次排位未變,年度淨利潤分別為1399億元、707.13億元和544.1億元。其中,中石油淨利潤依然雄霸老大地位,而中海油淨利潤增長最快,比上年增長84.5%,達到歷史高位。
20萬為中海油年利潤的27萬分之一
從三大國內油企2010年年度業績報告看,它們在去年的業績表現堪稱亮麗。老大中石油淨利潤1398.7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長35.6%;中石化淨利潤達707.13億元,位居第二,同比增長12.8%,漲勢在三大油企中表現一般;中海油淨利潤漲勢令人大跌眼鏡,同比增84.5%,達到歷史最高的544.1億元。
20萬元,僅為中海油去年淨利潤的1/272050。
山東海洋溢油最高索賠2億元 國家層面的海洋污染賠償標準,僅以行業標準存在。山東在這方面,走在了全國的前列。2010年6月,山東省率先在國內出台了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的相關辦法,首次明確了對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損害評估標準,最高索賠額度高達2億元,打破了索賠無據的尷尬。
山東海洋溢油最高索賠2億元
據了解,《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費和損失補償費管理暫行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省海洋與漁業廳聯合發布,將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合併制定製度規定,這在全國尚屬首創。《辦法》針對不同的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根據其所處區域,對海洋資源及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損失及影響的程度,實施整治、修復所需時間和資金,由評估機構確定賠償及補償標準。如造成50公頃用海生態損害,應當繳納1000萬元海洋生態損失補償費;如果造成1000公頃用海生態損害,則應當繳納2億元損失補償費。
20萬和國外賠償相比的差距 2008年1月16日,法國巴黎輕罪法庭作出判決,法國石油工業巨頭道達爾集團對1999年“埃里卡”號油輪斷裂沉沒造成的嚴重污染負有責任,罰款37.5萬歐元。道達爾和其他三名被告還須向大約100名環境保護團體、受污染地區漁民、旅店經營者和地方協會等原告支付1.92億歐元賠償金。
20萬和國外賠償相比的差距
2010年5月,英國石油公司(BP)的“深水地平線”鑽井平台原油泄漏事故,造成有史以來最大的漏油災難。那么,面對原油泄漏事故,到底對相關責任方意味著什麼呢?據報導,根據《淨水法案》,英國石油公司或將為泄漏的每一桶石油支付1100至4300美元的罰金。根據目前測算的漏油量以及上述法案的有關條款,英國石油可能面臨54億至210億美元的罰款,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該公司是否是因疏忽而導致這場事故,而200億美元相當於BP年均盈利,英國石油公司很可能被罰得傾家蕩產。
青海省開出首張"按日計罰"環保罰單
西寧市一家從事明膠和磷酸氫鈣製造與銷售的企業。2015年2月份,西寧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監督性監測,監測發現廢水超標排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企業停止違法行為,並明確告知如仍繼續違法排污,將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4月15日複查時,發現該企業廢水排放仍未達標。依據新修訂實施的《環境保護法》,“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西寧市環保執法部門按照“按日計罰”相關法規要求,從4月9日到4月15日按日計罰總計89999.3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