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16年11月18日
- 實施時間:2016年12月1日
- 發布單位:荊州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符合規定...
(二)政府補助資金; (三)社會捐助資金; (四)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收入。 第九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堅持多渠道籌資,...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減輕困難民眾患重特大疾病的經濟負擔,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政府第374號令)、《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
第七條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救助對象是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以及其他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經濟困難民眾。第八條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應分別結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規定,統籌...
眉山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眉府辦發〔2016〕15號 (2016年6月22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切實幫助我市城鄉困難民眾解決醫療困難,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
《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經2014年8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9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
第十三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江南八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應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支付能力,在不低於《南京市城鄉困難居民大重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寧政辦發〔2005〕1號檔案)和《關於...
實行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救助的目的原則、救助對象、救助方式、申請和審批程式、救助金的籌集管理與救助機構及監督管理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
鶴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鶴崗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對救助對象中患小病、常見病人員及急診急救人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按實際自付醫療費用的30%給予救助,當年個人累計享受門診醫療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化療、透析等...
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審計廳聯合印發《廣東省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粵民助〔2010〕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清府辦〔2010〕78號),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武漢市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由武漢市民政局、武漢市衛生局、武漢市財政局印發,於2005年10月18日以武民政〔2005〕111號公布施行的地方規範性檔案。 根據2012年12月20日《武漢市困難民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武民政[2012]205號廢止...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緩解城鄉貧困民眾、重點優撫對象看病的困難,根據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印發的《湖北省城鄉貧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 廣水市城鄉特困民眾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 的...
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辦法是為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渝府發〔2007〕75號)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
滿足困難民眾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一)合理確定救助範圍。在切實將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
(民發〔2005〕121號)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民發〔2010〕51號)等檔案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納雍縣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規範醫療救助辦事程式,促進我縣醫療救助工作的健康發展,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切實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中央、省、市有...
《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是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臨沂市人民政府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知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沂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 臨政辦發〔201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
《柞水縣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意在為進一步規範我縣醫療救助服務,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緩解城鄉困難民眾的醫療負擔,切實發揮醫療救助在醫保體系中的底線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
(內政發[2007]125號)和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內民政保[2007]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具體實施辦法。
大安區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的問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救助,是指政府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醫療...
大興安嶺地區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2015〕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簡述 2016年3月22日,大興安嶺地區行政...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醫療救助制度是作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醫保)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的配套、延伸和補充,是指由政府撥款和社會各界自願捐助等多渠道籌資,對困難民眾及家庭實施醫療救助的制度。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6〕2號)、《廣東省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粵民發〔2016〕184號)和《廣東省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
要結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規定,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彌合城鄉困難民眾在獲得醫療救助方面的差異,滿足其正常的醫療服務需求。第十條 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明確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具體範圍,制定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具體使用方案。
2005〕10號)和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民發〔2003〕158號)以及《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化市城鄉特困家庭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懷政辦發〔2005〕1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黔東南州醫療救助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州社會救助體系,建立“城鄉一體、標準統一、資金落實、管理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切實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益,根據中央、省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