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工作程式

竣工驗收的程式,

(1)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承包單位應在自審、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後,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將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項目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督促承包單位及時整改;(3)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工程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承包單位及時進行試驗,並對重要項目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必要時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實驗報告單;(4)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承包單位搞好成品保護和現場清理;(5)經項目監理機構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並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竣工驗收工作程式
  • 出處:《投資大辭典》
流程介紹
(2)全部工程驗收。整個建設項目已按設計規定的內容,保質保量的全部建成,並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即應組織驗收。全部工程驗收時,對已交工或初步驗收過的單項工程需予以確認,但不再辦理驗收手續。有些大型聯合企業,因全部建成時間很長,對其中有獨立生產能力的單項工程,可參照建設項目全部驗收方法進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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