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實施辦法》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5月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7日
- 發布單位: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常德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實施辦法》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5月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實施辦法》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5月7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規範竣工驗收程式,確保工程質量安...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常德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實施辦法》相關要求,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專業技術人員等指導農村住房竣工驗收,依法負責農村住房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第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或鄉村建設工匠應當提供施工記錄等相關資料,並對...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竣工驗收合格後90日內報送一份工程檔案至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存入縣級城建檔案館,並將居民自建房工程檔案錄入湖南省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信息系統。改(擴)建、原址重建的居民自建房建房檔案應納入原檔案一...
第二十六條 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竣工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農村宅基地批准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核實合格的,出具核實證明。承諾拆除原有住房的,承諾期結束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就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核實,再出具...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住宅工程實行分戶驗收制度。未進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第五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省分...
建房村民收到核實證明後,負責組織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對農村住房進行竣工驗收。委託設計、監理的,設計、監理單位或者人員也應當參加竣工驗收。農村住房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入住。(十四)如何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辦法》第二十三條...
擬訂全區村鎮建設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建設統計;負責村鎮建設項目資金統籌與管理;指導全區村鎮基礎設施、農村危房改造和相關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建設統計工作;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擔任建設業主的城建項目的建設管理。(九...
在尊重農民集體意願的基礎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的竣工驗收,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遵循“先審批後建設、先設計後施工、先驗收後使用”的基本原則。第四條 市住建部門負責制定全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相關政策...
年8月26日印發.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省政府令...
建房村民應當在竣工驗收合格後,持建設住房的批准檔案和用地、規劃實施核實意見等材料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屬於異地新建住房的,應當一併辦理原有宅基地使用權註銷登記。第二十五條 建房村民、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及時清運建築...
第三十八條 農村住房改擴建管理另行規定。第三十九條 農村住房竣工驗收條件、程式和竣工資料歸檔管理另行規定。第四十條 國有農場、林場、漁場內的村民住房質量安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一條 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應當根據本...
第二十條 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竣工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核實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對用地和規劃審批內容進行核實。核實合格的,出具核實證明。建房村民收到核實證明後,負責組織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對農村住房進行竣工驗...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 日起實施。政策解讀 為規範我市農村住房建房審批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市自然資源局組織起草了《吉首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1...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住房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