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湘建建〔2023〕113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湘江新區開發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湖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9月13日
辦法全文
湖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保證住宅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及標準,結合本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以下簡稱分戶驗收),是指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在住宅工程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有關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和標準,對每戶住宅戶內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並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住宅工程實行分戶驗收制度。未進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省分戶驗收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委託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具體實施相關事務性工作。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的監督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可委託同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
第六條 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建設單位提出分戶驗收申請。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組建分戶驗收組,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驗收組組長,分戶驗收組應包括以下人員: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專職質量管理人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已選定前期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項目負責人及其工程部門負責人應當參加分戶驗收。鼓勵組織業主開放日、邀請業主代表參加分戶驗收。
第七條 分戶驗收應當依據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工程質量標準、規範以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對戶內和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