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是2024年1月31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是2024年1月31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印發的檔案。
《福建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是2024年1月31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閩醫...
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22...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印發的檔案。《實施細則》包含舉報獎勵原則、範圍、途徑、標準、審批發放程式等內容,共六章二十一條,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印發 2023年7月...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程式,保障和監督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規範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服務協定管理辦法,規範、簡化、最佳化醫藥機構定點申請...
河源市醫療保障局 河 源 市 財 政 局 2020年1月20日 政策解讀 為鼓勵舉報、嚴厲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2018年底,省醫保局和省財政廳聯合轉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醫保辦發〔2018〕22號)檔案...
保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以下簡稱飛行檢查),是指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經辦機構、承辦醫保業務的其他機構等被檢查對象不預先告知的現場監督檢查。第三條 飛行檢查應當遵循實事求是、...
《福建省醫療保障藥械貨款統一結算支付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貫徹中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我省醫療保障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統一結算支付工作,建立健全結算備用金制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2022年...
《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安徽省醫保局、安徽省財政廳制定的檔案。內容解讀 舉報獎勵的標準 據介紹,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舉報事項涉及的應當追回的醫療保障基金損失金額(以下稱案值)的一定比例,...
各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為進一步適應醫保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
《山東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舉報人向本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涉嫌違法違規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並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應予獎勵。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舉報事項涉及應當追回的案...
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
2018年11月27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和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醫保辦發〔2018〕22號)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貫徹執行。《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省級和...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擴大新農合受益面和參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增強城鄉居民互助共濟意識,引導城鄉居民適時、合理就醫,提高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據《福建省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008年10月1日起玉溪市人民政府頒布 發文單位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社會監督,遏制醫療保險違規行為,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權益,確保我市醫療保險制度健康、平穩運行,根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令第5號)、《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醫保辦發〔2022〕2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重慶市...
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45號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22...
《廣西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為進一步適應醫保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鼓勵廣大人民民眾積極舉報、打擊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而制定的 細則。頒布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