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歷史沿革 談到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的歷史,就不得不談到一個人——著名的
馬克思主義 法學家、新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奠基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代主席
董必武 。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早在1954年5月18日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董必武就指出:“法學在我國還沒有進入科學之門,現在中國科學院有哲學研究所、歷史研究所等,還沒有法律科學研究所。恐怕今後應當考慮有步驟地設定這一機構——專門研究法律的刊物,才出了一種《政法研究》。”1955年9月8日董必武在同原蘇聯法學專家談話時談到:“科學院的法律研究所等類法律學術機構,也是應設立而未設立。因之,中國法律工作還沒有進入科學院的大門。二十世紀初,中國才知道法學是門科學,但並沒有真正走上科學之門,科學院從過去到現在沒有法律研究所,法律雜誌、出版社根本沒有。”董必武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發言中提出:“為了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制,黨必須注重法制思想教育……同時,我們還必須把法學研究所的機構迅速建立起來”。
根據董必武在中共八大上的提議,中國道廈組慨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於當年開始籌備、於1958年正式設立了法學研究所。
中共中央 任命
北京市人民政府 常務副市長、黨內著名憲法學家和政治學家
張友漁 擔任哲學社會科學部副主任兼法學研究所所長。
儘管當時
法律虛無主義 已經在中國開始泛濫,但是法學所學者在張友漁的領導下,抱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歷史使命感,始終矢志不渝地從事法學研究。無論風雨的吹打、運動的衝擊、物質的匱乏、成果無法出版均未絲毫動搖法學所學者從事法學研究、為國家法治建設服務的決心。
1977年經黨中央同意,哲學社會科學部從中國科學院中獨立出來,組建了
中國社會科學院 。法學所由此改屬中國社會科學院。
1978年6月,法學所在原公安部禮拘判乘堂召開了全國首次法制座談會,在京的法學界知名人士大都參加了這次盛會。這是中國法學界第一次衝破禁區、呼籲法治、解放思想的會議,為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 召開提供了民主法治思想和理論支持。同年,中央對
紅旗雜誌社 進行整頓,法學所幾位學者被抽調到紅旗雜誌幫助工作。
1979年初,奉中央之命,法學所派四名學者參加了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工作。他再簽探旋們依託法學所的集體智慧,提出了“嚴格劃清錯誤與犯罪的界限”和“關於適用新刑法的建議”,得到了中央的採納,為案件的審判工作順利開灶炒棄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審判結束後,法學所學者還為
人民日報社 撰寫了題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評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特約評論員文章。下半年,法學所有三位學者參加了中央64號檔案,即《中共中央關於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的起草工作。檔案明確提出了“實行社會主義法治”的命題,切實保證法律的實施,加強改善黨的領導,保證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取消地方黨委審批案件制度等重大問題,至今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王家福研究員給中央政治局授課
1991年,法學所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全國性人權研討會,首次提出了馬克思主義人權概念,集中力量研究了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人權與主權、人權與法治等重大理論問題,研究聯合國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批准和實施問題,考察有代表性國家的人權制度和所面臨問題,並向中央提出了相關建議,為中國人權理論和事業的發展、應對國際人權鬥爭做出了積極的努力。
1996年2月8日,法學所研究員
王家福 在中南海懷仁堂給
中央政治局 領導同志主講了一場法制講才局座,題目是《關於依法治國,建設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後來,王家福等法學所學者參與起草黨的十五大報告時,向中央領導同志解釋用“
法治國家 ”比“
法制國家 ”好,建議得到了採納。“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被十五大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兩年後修改憲法時,“
依法治國 ”被正式載入憲法。
改革開放 以來,法學所有學者
王家福 (1995、1996)、
吳建璠 (1997)、夏勇(2000)、洪請擔鄭成思(2001、2006)、
李林 (2003)、
梁慧星 (2007)、信春鷹(2007)等先後登上了中海南法制講座的講台。另有
李步雲 (1998)、王家福(1998)、
劉瀚 (1999)、
梁慧星 (1999)、
鄭成思 (2001)、
王曉曄 (2002)、
信春鷹 (2008)等還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課。他們就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重要問題積極向黨和國家建言獻策,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和學理支撐。
知名學者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註:《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由 法制日報社 編輯任東傑策劃,北京廣浩文化發展中心發起組織,由王叔文、王家福、高銘暄、江平、陳光中、肖蔚雲、巫昌禎、江偉、王利明、趙秉志、陳興良等在京的22位著名法學家組成編輯委員會,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出版了該書。 “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
註: 為表彰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建設和法治建設做出傑出貢獻的老法學家,營造法學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法學理論隊伍,經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省級法學會、全國重點法學院校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推薦,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討論研究,2012年9月,中國法學會決定授予王作富等25位同志“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
“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第一屆(1995年):夏勇
第七屆(2014年):張生
全國性法學學術團體兼職情況
李步雲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榮譽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顧問,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顧問
梁慧星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日民商法研究會會長
張慶福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顧問,原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
王曉曄 :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競爭法專業委員會主任
李林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
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 副會長
莫紀宏 :國際憲法學協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李明德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吳玉章:中國法律史學會會長
劉作翔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期刊研究會副會長
周漢華 :中國法學會網際網路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政法學會政府規制專業委員會會長
渠濤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日民商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張生: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
研究機構 法理學研究室 1958年,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法學研究所第一研究小組創設,是為
法理學 研究室的前身。1978年9月,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最早的六個研究室之一,法理學研究室正式形成,當初的名稱是國家與法的理論研究室,
吳大英 、
李步雲 擔任第一任正、副主任。
成立以來,法理學研究室緊密聯繫實際,致力於法學基礎理論研究,並適時開展了一系列具有廣泛影響的理論研討。
十一屆三中全會 前後,法理學研究室研究人員率先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法學研究》等報刊上發表關於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實行社會主義法治、人權和公民權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等重大問題的理論文章,引起了熱烈的反響。改革開放以來,法理學研究室始終關注並著力研究我國民主和法制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在全國陸續開展的關於法的繼承性、法的階級性與社會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治與法治、起草新憲法、法律體系和法學體系、立法理論、人權理論、依法治國、司法改革、WTO與中國法、反酷刑、法治與和諧社會等問題的討論和研究中,發揮了組織或主導作用。在深入研究和廣泛討論基礎上,法理學研究室發表和出版了一批在海內外受到好評的高質量論文和著作,其中,有些論著曾獲得全國十三省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中國圖書獎、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學術成果獎等獎項。這些論著,對於"文革"結束後恢復和推動我國的法理學研究,形成、更新和豐富我國的法理學學科體系,促進我國法理學研究水平整體提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時,作為法學研究所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法理學研究室根據需要組織其研究人員參與了黨和國家某些重大決策的論證或檔案起草工作,為黨和國家提出了一些具有參考價值的政策建議。法理學研究室研究人員提出的將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寫入憲法、參加世界人權大會、改進文化領域執法狀況、改"法制國家"為"法治國家"等建議以及多次提出的關於修改憲法的意見,受到了重視和好評,有些建議被黨和國家採納。
在長期的基礎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中,法理學研究室還鍛鍊和造就了一批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人才和政治人才。自成立以來,
吳大英 、
王家福 、
李步雲 、
劉瀚 、
陳春龍 、周新銘、陳為典、
信春鷹 、
劉兆興 、徐炳、
陳世榮 、
李林 、夏勇、
張恆山 、
張志銘 、吳玉章、
劉作翔 、蔣兆康、鄭強、
陳欣新 、
錢弘道 、
趙承壽 、
謝海定 等相繼在此工作。這些人員大多成為海內外知名學者,其中,有人曾獲得"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等稱號;有人曾擔任中南海法制講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主講人;有人曾入選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參加"全國中高級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還有人曾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常委、全國青聯常委、
中國法學會 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會長等職務,也有數人後來走上了法學研究所所長、
黨委書記 崗位以及其他領導崗位。
幾十年來,法理學學科研究人員圍繞一些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承擔了多項國家級、院級等重大、重點課題,研究涉及民主和法制理論、人權和權利理論、法治理論、法律文化理論、法律與社會理論、法理學、立法學、比較法學、西方法哲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法經濟學、法律與政治哲學等諸多學術領域,從多個方面為中國法理學的豐富、深化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法制史研究室 法制史 研究室成立於1958年,現有在崗研究人員10人,榮譽學部委員3人。本研究室主要從事中國古代法制史、中國近現代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律史、中外法文化比較等方面的研究。
法制史研究室在秦、漢、明、近現代法制史、法律文獻整理以及中國職官制研究領域處於全國領先地位。1978年以來,該室學者撰寫學術專著、古籍整理成果、譯著、教材和其他書籍80餘部,發表論文600餘篇,參加了40多個國家法律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其學術成果獲7項國家級獎,20餘項省部級獎。現承擔的國家和院所重點項目是:《
中國法制史考證 》(33卷本)、《中國律學》、《中國稀見法律文獻的整理與研究》(20卷本)、《
刑案匯覽 》(8卷本)等。
法制史研究室學者先後參加近百次國際國內學術會議,先後訪問了美國、日本等30多個國家,同海外法學同仁進行了廣泛的學術交流。
全國性法律史學術團體
中國法律史學會 的常設辦公機構設在本室。20多年來,學會組織召開了30多次全國性學術會議,出版了《法律史論叢》、《法律史論集》、《
法史學刊 》等叢書,在組織全國法律史學的學術交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憲法與行政法研究室 本室系法學研究所內主要承擔
憲法學 和
行政法學 研究的專業機構。現有研究人員8人,其中研究員4人,副研究員3人,助理研究員1人。大多數研究人員擁有博士學位,並有在國外研究機構或大學長期學習或講學的經歷,與國外憲法行政法學界建立了廣泛的學術聯繫。
本室研究人員隊伍整齊、年齡結構合理,在諸多科研課題或方向上處於國內領先地位,是我國憲法行政法學界一個重要的學術研究中心。憲法學是本室傳統的優勢學科,對中國現行憲法的制定和實施做出了突出貢獻。近些年來,憲法學主要研究內容涉及憲法學基礎理論以及憲法實施監督、違憲審查、人權保障、中央與地方立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緊急狀態、
宗教信仰自由 、憲政與全球化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研究成果。
本室在行政法學領域擁有一批嶄露頭角的中青年行政法學者。研究主要涉及法治政府建設、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行政許可、行政複議司法化、政府規制、
政府信息公開 、個人信息保護、電子政府法、突發事件應對、信息化法律體系建設等領域。尤其是近些年來,本研究室有關研究人員對信息法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國內外取得了較高的評價,並且積極參與我國信息法學研究會的工作,對於推動我國信息法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室研究人員先後參加現行
憲法 、香港和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戒嚴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防震減災法、
行政許可法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和立法諮詢工作,出版了一批有重要學術影響的著作。
民法研究室 本室系法學研究所內主要從事
民法學 研究的專業機構。現有研究人員5人,其中研究員4人,助理研究員1人。本室自創建時起即為中國民法學研究的學術重鎮,本室民法學科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重點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先後有
王家福 、
謝懷栻 、
陳漢章 、
梁慧星 、
孫憲忠 等國內民法學界的一流學者,在民事立法、恢復和促進中國民法學研究、推進民事權利法制建設方面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成為公認的中國民法學科帶頭人。
本室發表了20餘部專著、近300篇論文,絕大多數都是國內一流的學術上乘之作。其中,梁慧星研究員主編的《
民商法論叢 》和《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在整個法學界開風氣之先,推動了民法學研究向專題化、細密化的發展,提升了中國民法學研究的整體水準。他撰寫的《
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 》、《
民法解釋學 》、《
民法總論 》、《
為中國民法典而鬥爭 》等,推進了民法方法論和基礎理論的研究,對民法實踐以及民事立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國內引起了強烈反響。
孫憲忠 研究員多年來孜孜以求,埋首闡發當今世界民法學最已開發國家——德國民法學中的法律思想和法技術規則問題,大大提升了國內研究極為薄弱的物權法學的理論品質,加深了對民法思想的研究,其作品《德國當代物權法》、《
論物權法 》、《物權立法筆記》、《
中國民法總論 》等在中國民法學界的影響深遠,佳評如潮。
薛寧蘭 研究員在親屬法方面的研究,
于敏 研究員關於侵權責任法的研究,
渠濤 研究員關於日本民法的研究,
謝鴻飛 研究員關於民法思想史的研究等,在國內都居於領先地位。本室同仁多年的辛勤勞作贏得了民法學界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尊重,奠定了民法室作為全國民法學研究的學術重鎮的堅實基礎。
商法研究室 本室為法學所專設主要從事
商法 研究的機構。2002年設立,由原商法經濟法研究室分設而來。現有研究人員6人,其中研究員4人,副研究員和助理研究員各1人。
本室研究人員長期從事商法研究,並承擔和完成了多項社科基金研究項目、中國社科院重大(重點)科研項目,以及國際組織(如
聯合國開發署 、
歐盟 等)資助的研究項目等。本室研究人員參與了我國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證券法、保險法、投資基金法以及契約法、物權法等眾多民商事法律(制定與修改)的起草工作以及立法諮詢工作。本室研究人員撰寫了大量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出版了一批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商法學著作,諸如《中國商事法》、《
經濟法原理 》、《中國公司法》、《企業法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破產程式和破產法實體制度比較研究》、《保險法》、《
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 》、《責任保險論》、《
證券法專題研究 》等。本室研究人員在商事法基礎理論、公司法、破產法、證券法、保險法研究領域,一直保持較強的學術優勢,是國內商法研究的中心之一。
經濟法研究室 經濟法研究室系法學研究所下設的主要從事經濟法學科研和教學工作的專業機構。2002年從原商法經濟法研究室中分出,學科帶頭人為
王曉曄 研究員。本室現有專職研究人員8人,其中研究員4人,副研究員1人,助理研究員3人。研究領域涉及經濟法基礎理論、競爭法、
巨觀調控法 、財稅法、金融法、環境法、能源法、價格法、產業法、國有資產管理法以及涉外經濟法等,在競爭法、經濟法基礎理論、巨觀調控法、財稅金融法、環境法方面保持較強的學術優勢,尤其是反壟斷法研究在國際上享有很高知名度。
本室研究人員專注於經濟法學研究,長期以引領並推動經濟法學的發展為己任,重視學術交流,參與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諸多經濟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與修改工作,承擔並完成了多項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重點)課題研究以及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資助項目,成功舉辦了六屆競爭法與競爭政策國際研討會,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社會科學》、《法學家》、《
政法論壇 》、《現代法學》、《環球法律評論》、《法學雜誌》等核心刊物上發表了大量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出版了《經濟法學》、《經濟法原理》、《經濟法研究》、《
經濟法學的新發展 》、《競爭法學》、《
歐共體競爭法 》、《
企業合併中的反壟斷問題 》、《
反壟斷立法熱點問題 》、《反壟斷執法的重大問題》、《
市場競爭法論 》、《巨觀調控法論》、《
國有資產信託法研究 》、《中俄生態經濟合作中的立法保障問題研究》等一批著作以及《比較稅法》等譯著,提出了不少極富創見的經濟法理論觀點,在國內經濟法學界有著良好的學術影響力。
智慧財產權研究室 本室是法學所內主要從事
智慧財產權法 研究的專業機構,研究領域涉及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秘密法、
積體電路布圖設計 、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一般理論和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保護。現有研究人員7人,其中研究員3人,副研究員4人。與民法室共同設有民法學博士點。
本室的智慧財產權法研究在全國享有盛譽,在國際上也有相當的影響,曾湧現出中國智慧財產權法界的傑出代表鄭成思教授,現仍擁有多位國內外知名的智慧財產權法專家。在中國
智慧財產權制度 確立和完善的二十多年裡,本室成員發表了和出版了一系列在智慧財產權法學界有重要影響的論著,積極參與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當競爭法、商業秘密法等智慧財產權法律的制定和修訂,參與了相關的實施細則、專門條例的制定和修訂,還積極參與了
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國家著作權局、商標局、專利局的一系列疑難案件討論,並積極組織和推動智慧財產權法領域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國家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和擴大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研究的國際影響,作出了突出貢獻。
刑法研究室 刑法研究室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專事刑法學研究的專業機構。成立於1958年,前身是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法學所刑法組(三組),當時的研究領域包括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及相關學科(現刑事訴訟法學已歸屬訴訟法研究室)。50多年來,本室研究人員共出版專著、譯著、教科書、工具書等200多部,發表學術論文、譯文、研究報告和法制宣傳文章1000餘篇。其中多種著作獲省部級以上優秀科研成果獎;先後有十多名知名專家應國家立法機關的聘任,直接參與了多項刑事法律的起草、論證工作,並推出了一批相關的研究成果,為法律的正確實施做出了積極貢獻;還有多位專家受聘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其他司法、執法機關兼任顧問、專家諮詢委員,經常就一些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諮詢意見,在刑事法律理論與實務界兼具聲望和影響。
多年來,本室研究人員還先後承擔了數十項國家、中國社科院和法學所的重點科研項目,所形成的主要科研成果對我國刑事法律學科發展和刑事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在刑法基本理論、經濟刑法學、金融刑法學、刑事政策學、環境刑法學、國際刑法學、犯罪學、監獄學等領域均有突出建樹,出版了一系列具有一流水平的學術代表作,形成了理論刑事法學與實踐刑事法學研究並重,國內刑法學與國際刑法學研究互補、刑法學研究與犯罪學研究貫通的學科特色。其中不少研究成果的學術水平在國內居於前列,有的科研成果在國際可比領域亦達一流。
本室的主要機構職能是:深化和拓展刑法學――包括中國刑法學、刑罰學、刑事政策學、外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國際刑法學、犯罪學、監獄學、行刑學等專業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套用理論研究;深入研討刑事法治實踐中的疑難、重大、前沿課題;承擔國家、院、所有關重點科研項目;積極參與跨學科聯合攻關的重大科研活動;應國家立法機關的邀請參與國家刑事法律及其相關法律的起草、制定、修訂等立法活動;為國家司法機關重大刑事司法活動提供重要諮詢意見;積極參與和拓展國內外刑事法學術交流與合作;承擔本學科的碩士、法律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教學工作;負責本學科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科研指導;培養、引進優秀科研人才,組建一支優秀的科研隊伍;推出更多更好的刑事法學科研精品。
訴訟法研究室 訴訟法研究室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內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和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專業機構。現有研究人員7人(包括返聘人員1人),其中研究員6人,副研究員1人。研究人員中有4人具有法學博士學位,3人具有法學碩士學位。
該室成立於1996年,是法學所為了加強訴訟法學研究而設立,也適應了國家將訴訟法學作為法學二級學科、其他法學教學科研機構普遍單設訴訟法學教學研究部門之形勢。早期研究人員分別來自刑法室和民法室,首任主任為肖賢富研究員。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訴訟法學研究日顯重要。該室研究人員曾參與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律師法、公證法、仲裁法、司法鑑定、陪審、看守所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的起草或論證工作,為完善國家訴訟法制獻言獻策,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該室研究人員先後擔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名譽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行為法學會 律師執業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委員會常委等學術職務,還被
最高人民檢察院 等機構聘為專家諮詢員,為司法實務部門提供疑難案件諮詢、業務指導,並開展合作研究。
15年來,出版了多部專著,發表了大量學術論文。具有代表性的學術成果包括:《刑事訴訟法新論》、《偵查程式論》、《公法》(證據法專輯)、《
刑事司法理論與實踐檢討 》、《刑事辯護論》、《民事證據研究》、《現代公證制度研究》、《民事訴訟制度改革》、《
涉外民商事訴訟管轄權衝突研究 》、《
轉變中的刑事訴訟法學 》、《刑事證據法中的人權保障》、《控辯平等論》、《
建立中國控辯協商制度研究 》、《美國刑事訴訟中的辯訴交易》、《
通向社會正義之路:公益訴訟理論研究 》等專著,在學術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其中《公法》(證據法專輯)集中反映了該室在證據法學研究方面的研究水準和整體實力,獲得了學術界的高度評價。此外,一系列研究成果分別榮獲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法學會、法務部等頒發的多種獎項。
該室與國內外有關機構開展了廣泛的學術交流活動,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公益法中心、中國法中心、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美國東北大學法學院、美國夏威夷大學法學院、
美國福特基金會 、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學院、德國馬普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中歐大學法學院、丹麥人權研究所、挪威人權研究所、赫爾辛基人權委員會、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國際司法橋樑等,該室研究人員還擔任著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理事、美國法律研究會“跨國民事訴訟規則與原則”國際顧問、瑞典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項目評估專家等學術兼職。
作為基礎研究室,該室在“教學強所”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承擔著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法律診所教育、法律英語等五門法碩課程的授課任務;承擔著法學碩士生、法律碩士生、法學博士生的培養指導工作;承擔著法學所以及法學所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培養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科研指導工作。未來該室將積極整合學科和人員優勢,進一步拓展對內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力爭在科研、教學以及國家決策諮詢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社會法研究室 社會法研究室成立於2005年,是法學所最年輕的研究室之一,也是國內科研實力較強、
社會法 學科覆蓋面廣、專門致力於社會法研究和教學的機構。本研究室的社會法學科研教學範圍覆蓋了社會法學基礎理論、勞動法學、社會保護法學、社會保險法學、社會公共服務法學、衛生法學等大部分社會法學分支學科。確立了以社會法基礎理論、勞動法、社會保障法、衛生法為支撐的學術研究方向,併兼顧其他社會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法學研究所作為國家思想庫和智囊團,在社會法學基礎理論研究、社會法重大實踐問題研究、社會法治建設諮詢和社會法高端教育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法學研究所擁有一批從事社會法學研究和教學的著名學者和知名專家,包括已故著名社會法學家史探徑研究員、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翠霄研究員、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薛寧蘭研究員等。史探徑研究員是我國社會法學科的奠基人之一,為我國社會法研究做出了卓越的開創性貢獻,他出版的《社會法學》一書是我國社會法學教育領域第一部綜合性社會法學教材,填補了國內空白;他的另一力作《社會法論》及相關學術論文為推動我國社會法學科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學術貢獻。劉翠霄研究員是我國弱勢群體保護法學研究領域的先驅,她在殘疾人權益保護、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老年人權益保護等眾多領域一直處於國內領先地位。她擔任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 的副會長,為推動我國社會法學研究作出了重要貢獻。本研究室成立以來,逐漸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結合的富有學術活力、創造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社會法科研和教學隊伍。本研究室現有科研教學人員7人,其中研究員(教授)2人、副研究員(副教授)4人、助理研究員(講師)1人,另有兼職研究教學人員數人。在長期的研究教學過程中,本研究室人員以其突出的學術貢獻和良好的學術聲譽,在全國及地方各類學術團體中擔任著重要學術職務,其中,劉翠霄研究員擔任中國法學會
社會法研究會 副會長;薛寧蘭研究員擔任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 理事、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婦女健康與發展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法學會 婦女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冉昊副研究員擔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農村法學會常務理事;謝增毅副研究員擔任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學術委員會委員;余少祥副研究員擔任中國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公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董文勇副研究員擔任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北京衛生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鄧麗助理研究員擔任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理事。本研究室人員均有在國外長期進修、訪學的經歷,研究成果在社會法學眾多領域具有領先地位和持續的學術影響力,在我國社會法學研究、教學和實踐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本研究室自成立以來,在社會法學科研方面成就斐然。截至目前,共出版社會法學專著9部、論文集3部、教材2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商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等法學核心期刊和《中國社會保障》等專業核心期刊以及社會法專業論叢等媒體上發表社會法學論文130餘篇。在課題研究方面,法學研究所承擔了社會法研究國家級課題3項、部級課題20餘項,司局級課題30餘項。除此以外,本室積極參與了《社會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契約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精神衛生法》、《國民健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起草、論證和意見徵求工作,總計50餘項(次)。近年來本研究室科研人員為各級政府部門和高校、研究機構做學術講座近百場。定期舉辦的"中國社會法論壇"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法學會年會之外唯一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例行大規模學術會議,在社會法學界形成學術品牌,並產生著不斷擴大的學術影響力。
在學科建設和學生培養方面,本研究室為我國社會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貢獻了巨大的力量。本研究室在經濟法碩士點設勞動法、社會保障法招生方向,在民法學科點設有親屬法招生方向,截至2013年7月,社會法研究室共培養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40餘名。畢業生分布在審判、檢察、行政等機關,以及科研機構、人民團體、企業等組織機構,絕大部分從事與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的理論和實踐工作,其中不少畢業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社會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獨立的法律部門。從2005年黨中央提出社會建設戰略以來,社會立法步入快車道;同時,在各種亟待解決的社會矛盾和民生問題持續升溫的壓力下,社會法治建設的地位不斷得以提升。基於此種時代背景,社會問題、民生問題、國家社會建設戰略、各種社會法律現象、法治中國目標都為我國社會法學科大建設、大發展奠定了基調,提出了要求,準備了條件。社會法學是20世紀異軍突起的新興法學學科,已經成為法學領域新的學術增長點,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它將成為推動法學學科整體發展的新動力,也會成為最具前途的新興學科之一。社會法研究室將在發揮法學研究所在國家法治建設中的思想庫和智囊團作用、推動社會法理論研究和法治實踐等方面作出應有的貢獻。
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 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成立於2008年,是法學研究所按照研究方法劃分的研究室,職能是在理論聯繫實際的基礎上,對法學和法治建設進行實證調查和數量分析,分析中國法治建設的走向。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研究室現有研究員1人、副研究員1人,助理研究員2人,另有數名輔助工作人員。法治國情研究室的研究隊伍具有深厚的法學研究功底和團隊精神,先後在國內外專業學術期刊、雜誌、報紙發表百餘篇論文並出版中文及外文專著多部,並多次獲獎。
2011年,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入選中國社會科學院實驗室。2012年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的"中國國家法治指數研究"項目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首批創新工程。當前,研究室開發的政府透明指數、
司法透明指數 、檢務透明指數、浙江法院陽光司法指數在學術界和實務界產生了重大影響,有力推動了相關領域的制度完善。
此外,法治國情室每年承擔大量法治國情調研,研究內容不僅包括巨觀的法治建設,還包括微觀的法治實踐。在研究方法上,除了採用定性的分析方法外,法治國情室重視採用定量的方法,通過調查問卷、實地考察、量化評估、統計分析等社會學研究方法,為法學研究提供第一手的資料和數據。
在調研的基礎上,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每年都會推出的若干極具社會影響力的研究報告,推動國家相關制度建設和法律實施。法治國情室每年還承擔向中央獻言獻策的任務,提交若干要報信息。
法治國情調查研究室的另外一項職能是負責編撰《
法治藍皮書 》(中國法治發展年度報告)。該書已經連續出版11本,是法學研究所研究成果的重要發布平台。該書已經具有極為廣泛的社會影響力,成為各級國家機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對象,是國內外全面了解中國法治發展、研究年度法治狀況和熱點法律問題的重要文獻。該書多次被評為全國優秀皮書。 在2013年8月24、25日召開的第十四次全國皮書年會(2013)暨"皮書研創與智庫建設"理論研討會上,《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10(2012)》憑藉其科學性、嚴謹性、權威性以及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再次拔得頭籌,榮膺第四屆"優秀皮書獎"一等獎,並在9本獲得一等獎的皮書中位列皮書綜合評分第一名。
國家治理研究智庫法治戰略研究部 法治戰略研究部的成立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的背景下,整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際法所兩所資源,匯集所內外精英,致力於服務國家法治戰略實施和經濟社會發展。法治戰略研究部主動回應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需求,致力於對立法、執法、司法等法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對策性研究,積極提交對策諮詢報告和專家建議。法治戰略研究部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圍繞戰略思維、問題導向的思路,繼續致力於服務
社會主義法治 建設。
法治戰略研究部成立以來,取得了階段性的成績:第一,以對策建議與政策諮詢為主攻方向,撰寫了大量要報與研究報告,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力;第二,理論聯繫實際,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地方法治、國家安全等專題研究,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第三,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有影響、有成效的學術活動,並在多個省市單位建立了智庫研究基地,為兩所科研人員進行地方法治建設研究提供了平台。
非實體研究中心
●院級
中國社會科學院香港澳門台灣法研究中心
●所級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歐洲聯盟法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公益法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性別與法律研究中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
所領導 歷任所長 現任所領導 ●所長:李林
李林所長
李林 ,男,山東招遠人,1955年11月生於雲南昆明。1970年國中畢業後進入雲南省醫療器械廠工作;1972年12月應徵入伍,在原昆明軍區11軍31師服役,1979年參加
對越自衛還擊戰 (榮立三等功)後退伍;1980年1月至8月在雲南省參事室工作。1980年9月考入
西南政法學院 (現
西南政法大學 )法律系,1984年7月畢業並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8月考入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法學系
法理學 專業碩士研究生,師從
吳大英 教授學習,1987年7月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研究生畢業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理學研究室工作,同年9月考入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 法理學專業成為在職博士學位研究生,導師仍是吳大英教授,1990年8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8月至1995年3月,在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法學院作訪問學者,並在哥大國際關係學院東亞研究所完成博士後研究項目。1992年晉升為副研究員,1997年晉升為研究員,1999年擔任法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2000年擔任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導師,享受
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1999年2月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兼科研處長、黨委委員,2001年1月調任
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 副總編輯、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4年9月調回法學研究所任副所長,現任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系主任。2011年3月被推舉為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
李林研究員2013年領銜起草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草案專家諮詢報告。2003年9月十六屆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體學習主講人之一、十屆全國政協2005年第六次集體學習主講人之一、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講座“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講座“西部大開發與中西部發展的法治保障”課題組成員、十六屆中央政治局第1次集體學習“認真貫徹實施憲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第12次集體學習“法制建設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課題組成員和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學習講座“法學理論的幾個基本問題”課題組成員。20多年來,共出版專著、論著、譯著等30餘部,發表論文160餘篇,內部研究報告60餘篇。
●聯合黨委書記兼副所長 :陳甦
陳甦 ,1957年12月生,遼寧省大連市人。1981年進入
遼寧大學 法律系學習,1985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進入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學習,1988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2000年被評為研究員資格,2001年擔任研究員,2002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2002年,獲得
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09年,被聘任為第六屆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2005年12月至今,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兼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
陳甦書記
陳甦研究員參加的重大科研項目有“中國物權法律制度研究”“金融風險的法律防範”“經濟法基本理論研究”等;主持或參與主持的重大科研項目有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機制研究”、國家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子課題“智慧財產權執法體制改革研究”、國家人才發展戰略子課題“我國人才法律法規體系研究”等。著述有《
證券法專題研究 》(主編)、《法意探微》(獨著)、《
當代中國法學研究 》(主編)、《
社會法學的新發展 》(主編)、《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國法治建設 》(執行主編)等,亦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哥倫比亞大學亞洲法評論》(美)、《國家與法》(俄)等多個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過數十篇論文。此外還積極參與國家立法活動,在《公司法》修改中,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司法修改專家組”成員;在《證券法》修改中,為全國人大財經委“證券法修改專家組”成員;先後參加了國家立法機關組織的對《物權法》《勞動契約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合夥企業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法》《能源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立法草案的專家論證工作;並為數十個法律、行政法規或地方法規的立法草案提供了書面意見。
●副所長:莫紀宏
莫紀宏 ,男,漢族,1965年5月生,江蘇靖江人。1982年至1986年在
北京大學 法律學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至1989年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法學系學習,師從
王叔文 研究員,獲法學碩士學位。1989年7月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 參加工作。1992年1月調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同年9月又考入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 在職學習,導師仍是王叔文研究員,1994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之後又先後在
日本東京大學 、挪威人權研究所、
瑞典隆德大學 、瑞士弗理堡大學、
香港城市大學 等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作客座研究員或訪問學者。1993年破格晉升為副研究員(副教授),1999年任法學研究所憲法與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2001年晉升為研究員(教授),2004年獲得博士生導師資格,2009年任
中國社會科學院圖書館 法學分館館長,2010年任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兼院圖書館法學分館館長,2013年至今任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莫紀宏研究員1996年4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舉辦的“依法治國,建設
社會主義法治 國家學說”研討會上,提出了“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保證”的學術觀點,成為國內學術界首倡“
依憲治國 ”的學者。1999年獲中國法學會“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4年榮膺第四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2007年9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今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2013年入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並被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是年12月受聘為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2014年6月,莫紀宏研究員代表亞洲憲法學界出任國際憲法學協會副主席,這是中國憲法學家在該國際學術組織中首次擔任領導職務。其他主要社會兼職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特邀研究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顧問、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等。代表作有《現代憲法的邏輯基礎》《
實踐中的憲法學原理 》《憲法學原理》《為立法辯護》《
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國 》等。
●副所長:穆林霞
法學教育 研究生教育 法學系1981屆畢業留影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良鄉校區
2003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獲得了
法律碩士 專業
學位授予權 ,法學所、國際法所便在研究生院設立了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中心依託法學所、國際法所各研究室設有17個專業方嚮導師組,組長原則上由研究室主任兼任,學部委員、博士生導師參與法碩培養;還設有法律碩士教學管理辦公室。從2004年起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中心編寫了全國第一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通用教材”,還受法務部委託創辦了“中國法碩網”。中心先後榮膺“全國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獎”和“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管理獎”雙項大獎,以及“全國診所法律教育優秀教師”和“全國診所法律教育優秀教學管理單位”雙項大獎,並連續3屆在“全國法律碩士教育論壇”上作經驗介紹。
博士後培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
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於1992年經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是我國
人文社會科學 領域中第一批獲準設立的
博士後流動站 。2003年10月,經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批准,法學所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受理博士後申請的專業包括: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行政法、傳媒法、刑法、訴訟法、民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國際人權法 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流動站獨立招收的博士後類型包括:國家資助博士後、留學博士後、項目博士後。其中,項目博士後是依託合作導師的研究課題招收和培養的博士後。
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博士後流動站 承辦的“中國法學博士後論壇”,是為了充分展示我國法學博士後科研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績,搭建博士後之間以及博士後和導師之間交流的平台而創設的,每兩年舉行一屆,業已成為全國法學博士後學術交流的盛會和展現風采的舞台,為推動我國的法學博士後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學術期刊 法學研究 《
法學研究 》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律學術刊物。《法學研究》前身為
中國政治法律學會 於1954年創辦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學研究所成立後轉入法學所,於1966年停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改革開放後,為了繁榮和發展我國的科學文化事業,加強法制建設,推動法學研究的開展,1978年3月,法學研究所召開了法學研究規劃會議,後組織兩個調查組分赴各地調查,撰寫了“法學研究規劃和調查綜合情況”的報告,提出“力爭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復《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議。1978年法學研究所正式掛牌後,經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領導批准,決定創辦《法學研究》。同年,法學研究所設立《法學研究》編輯部,編輯出版了《法學研究》試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學研究》正式創刊。
《法學研究》堅持學術性、理論性的辦刊宗旨,堅持精品意識,實行“雙百方針”,重視基本理論的研究,致力於反映我國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學術水平,建立、 完善和更新我國法學各學科的理論體系。提倡研究方法的創新,鼓勵實證研究,扶持弱勢學科、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培養和扶持年輕作者,開展學術批評,倡導學 術規範。
《法學研究》緊密結合我國法制建設和依法治國、建設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的實踐,組織刊發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的文章,並圍繞各個時期法學研究的熱點, 組織了各種形式的研討。《法學研究》刊發的許多文章,在法學界和社會上引起重大反響。有的主張(例如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尊重和保障社會主義 人權,憲法和法律至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等)被中央採納,有的還成為國家的治國方略。
《法學研究》1999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首屆優秀期刊獎、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首屆中國期刊獎提名獎、第二屆全國百種重點社科期刊獎,2002年和2006年,再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期刊獎。2013年,《法學研究》入選新聞出版署全國百強社科期刊, 並榮獲第三屆中國政府出版獎提名。
環球法律評論 《
環球法律評論 》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的法學專業中文學術季刊。自1979年創刊以來,刊物名稱雖幾經變遷,然融合土洋,會通中西的宗旨一以貫之。在關注法治建設實際問題的同時,本刊尊重法學知識傳統,突出人文關懷。《環球法律評論》除譯介域外法學研究最新成果外,兼及評論與比較。譯文多為國外經典論著,翻譯可信;論文則視角獨特,能推進學術研究。本刊有主題研討、人物專訪、理論前沿、介紹與評論、遊學札記及書評等欄目。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圖書資料 中國社會科學院圖書館 法學分館在建館之初,接收了清華大學、北京鐵道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法律出版社、國務院法制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等單位的法律藏書,隨後又獲得清末著名法學家
沈家本 和民國著名法史學家
楊鴻烈 二位先生的後人贈送的手稿和資料,法學研究所第一任所長張友漁先生也在文革後將個人藏書悉數捐贈。
法學分館揭牌儀式
這批圖書數量龐大,總數達到20萬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法治事業的發展和購書經費的日益充裕,館藏數量和結構也進一步完善,截至2007年底,館藏書刊近35萬冊,電子資源近百種,特藏中心三個(人權資料中心、聯合國托存圖書館、法律史資料庫)。無論是藏書數量還是文獻結構,均居於全國法學圖書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