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0月24日甘肅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1.10.24
- 實施時間:1981.10.24
1981年10月24日甘肅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1年10月24日甘肅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檢察院和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決定:1981年至1983年內,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基本信息 編輯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 (1981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81年8月3日甘肅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甘南藏族自治...自治縣實施刑事訴訟法有關辦案期限的決定...
為此,根據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貴州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於延長辦案期限後仍不能辦結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經過逐級上報,分別由省人民檢察院和省高級人民...
1981年12月23日遼寧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遼寧省人大...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省各地區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決定:一、省和西寧市、礦區、海東地區...
1983年9月34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補充決定 頒布單位 貴州省人大...
1981年11月1日浙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大...
根據1981年9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對1981...
省人民檢察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了刑事案件延長辦案...
1982年4月3日湖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補充決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現決定:1981年7月1日至1983年底受理的刑事案件,...
為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和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湖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對少數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和...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會議決定:我省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
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理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決定:1981...
湖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1年09月10日發布,自1981年09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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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同時,為了解決實施中的一些特殊的、具體的問題,特作...期限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會議決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仍應當...
關於邊遠地區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1984年12月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為了解決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辦理刑事案件的期限問題,根據...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中規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
1981年10月30日江蘇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少數案情複雜的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頒布...
1984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地區的決定 頒布單位 湖北省...
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規定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