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
- 發布時間:2024年3月27日
《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
《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保障職能履行和事業發展需要,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湖北省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地方性法規。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第...
《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15年1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24年7月1日,《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施行,《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
《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保障職能履行和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
《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2011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推動國家出資企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強國有資本運營,增強國家出資企業整體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
第七條 各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三)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四)負責規定許可權...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二)審核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或者審批國有資產購置、處置等事項;(三)負責本部門所...
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文金介紹,《湖北省內部審計條例》是經省委批准的省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計畫項目,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首部內部審計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出台,為加強我省內部審計工作、增強審計監督效能、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將數據資產管理納入內審範圍 《條例》共7章...
《湖北省文化廳國有資產管理實施暫行辦法》是湖北省發布的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省文化廳機關及廳直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規範處置國有資產。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21號令)、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5...
第二條 非稅收入設立和徵收、資金和預算、票據及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收入以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實施辦法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27、《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28、《湖北省著作權行政管理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9號)29、《湖北省農村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1號)30、《湖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4號)31、《湖北省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5號)3...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平安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平安建設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專項治理相結合,堅持與法治湖北建設一體推進。第四條 平安建設的主要任務是:(一)維護國家政治安全;(...
第一條 為加強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進一步規範企業國有資產運營行為,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
(二)關於國家所有的檔案列入國有資產管理範圍問題 檔案是人類社會智慧的結晶,凝聚了廣博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是重要的知識積累和科技儲備,是寶貴的信息資源。各級各類檔案館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形成和保存的數以萬計的檔案即是有形資產,又是無形資產,應當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範圍。為此《條例(草案)》第十四...
第六條 開發區內投資者的投資、財產、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保護。第七條 設立開發區實行國家和省兩級審批制度。設立省級開發區的,由省人民政府審批;設立國家級開發區的,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第八條 擬設立開發區的應具備資源、人才、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其他投資環境方面的相對優勢,...
(六)消費貸款、人身財產保險契約;(七)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當備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條款的契約。經備案的格式條款內容需變更的,提供者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將變更後的格式條款文本重新備案。第十五條 契約當事人認為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被投訴的格式條款違反法律法規和本...
第六條 農村集體資產可以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實行有償使用。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審計、監督集體資產的使用和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情況;(三)...
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條例,2005年11月23日武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200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促進政府投資項目的規範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第六條 農村集體資產可以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實行有償使用。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審計、監督集體資產的使用和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情況;(三)...
條例全文 (2016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經營者價格行為 第三章 政府定價行為 第四章 價格調控 第五章 價格監督與服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
第七條 登記管理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能:(一)負責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登記工作(含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或者備案);(二)對社會團體實施年度檢查;(三)依法對社會團體實施監督,對社會團體違反《條例》和本辦法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第八條 業務主管單位履行下列管理職責:(一)負責對社會團體籌備...
第十三條 私營企業工會經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的規定辦理。第十四條 私營企業工會的經費和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情況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
(十八)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檔案;(十九)涉密或依法不予公開的檔案;(二十)其他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檔案對規範性檔案定義的檔案。第四條 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工作實際,編制規範性檔案制定...
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督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切實維護市場秩序。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009-04-0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008-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2008-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2008-08-29)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007-12-29)中華人民...
(六)代表和組織職工依法監督企業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與環境等法律法規,要求糾正侵犯職工和工會合法權益的行為;(七)主持或者參與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八)代表企業工會委員會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九)向上級工會反映企業工會工作重要情況;(十)負責管理工會資產和經費。第十七條 企業工會主席、副...
第四十八條 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民主監督、新聞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相互協調的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監督體系。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通過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對本條例實施情況組織執法檢查,開展專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依法履行...
加快生態省建設體制機制創新,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完善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健全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加快自然資源及產品價格改革,建立生態文明技術創新機制,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加快主體功能區建設,加強三峽庫區、武陵山區、大別山區、秦巴...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工作機制,提高財產查控、強制執行效率;強化執行監督,整治亂執行、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違法違紀行為。第五十三條 各級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嚴禁利用職權非法干擾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企業經營者協助調查...
第八條 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在職責規定範圍內,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直接監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做到管資產必須管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對本地區安全生產...
第五十二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形成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第五十三條省自貿辦應當參照國際通行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制定自貿試驗區營商環境科學評價體系,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自貿試驗區企業開辦、施工許可、產權登記、信貸獲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