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是2018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振民、徐蘇容、王學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
- 作者:周振民、徐蘇容、王學超
- 類別:城鄉建設、市政工程、環境工程
-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04月01日
- 頁數:239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7064541
《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是2018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振民、徐蘇容、王學超。
《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是2018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振民、徐蘇容、王學超。內容簡介《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是一部系統研究海綿城市建設理論與技術措施的學術專著。內容主要包括國內外海...
《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建設海綿城市,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的城市發展方式,有利於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
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 《海綿城市建設與雨水資源綜合利用》是2020年重慶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統籌協調流域上下游、城市建成區內外、地表水與地下水、防洪排澇、水質保障與雨水資源化利用等的關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統籌考慮排水防澇、水污染防治和雨水資源利用需求,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使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排水防澇、城市防洪標準達規劃指標要求。逐步緩解城市雨天積水、...
第一條 為加強溫州市海綿城市建設,規範建設工程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充分利用雨水資源,減輕城市排水壓力,減少洪澇災害,改善水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市政府關於常州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
已建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應當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地下排水管網整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水環境綜合治理、內澇防治、園林綠化建設等工程,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重點解決城市內澇、雨污混流、黑臭水體、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低、水資源...
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淨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並加以利用,逐步改善並恢復城市的自然生態平衡。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應以人和自然生態為優先原則...
第十一條 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編制或者修改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應當體現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及發展策略,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降雨就地消納率等海綿城市管控指標作為重要控制指標,統籌謀劃、系統考慮。第十二條 ...
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水環境治理為突破口,統籌推進區域整體治理。強化市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PPP二期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的融入,做到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建設、形成示範。(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第七條 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審定的海綿城市規劃相關要求貫徹於土地管理、規劃管理全過程,在土地供應、規劃許可、批後監管、規劃核實各環節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第八條 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前...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專項規劃實施、技術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發展改革、財政、水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綜合行政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組織開展水資源利用、水生態環境整治,指導城鄉防洪設施管理和技術審查機構、水務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建設和管理海綿城市監測平台。第十二條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
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取“滲、...
在努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大背景下,以開放性視角和創新性思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形成灰綠結合的雨水管控基礎設施...
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供應城市建設用地時,應當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程式,將海綿城市建設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控制指標要求納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條件和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條件...
第九條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應當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銜接。在新編、修編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道路、地下空間、綠地、水系、排水防澇等相關專項規劃時,應當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落實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雨水資源化利用率...
新建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應當執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規劃、技術指標和建設要求,科學配套建設海綿城市設施;已建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應當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內澇防治等工程建設,統一規劃、分步實施,解決城市內澇、雨污混流、雨水資...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海綿城市規劃指標;在編制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銜接。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中涉及河湖水系的水利工程項目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水文...
市水利局負責編制水利相關專項規劃,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河長制”管理。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組織開展水資源利用,指導城鄉防洪設施管理,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編制城市排水防澇、城市綠地專項規劃。在污水系統提質增效、...
(一)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宣傳和排查摸底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建設的責任主體,要統籌發展改革、規劃、城建、園林、水利、環保、財政等職能部門系統研究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政策和技術指南,全面深入了解海綿城市建設...
第五條【部門職責】市、縣(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技術指導、監督考核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環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相關要求和技術指標。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詳細規劃...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是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主體,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監督等工作。 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財政、公安、水利、城管執法、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條例規定,負責海綿城市...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自然資源、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編制。編制專項規劃應當廣泛聽取相關部門、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意見,並向社會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於三十日。第九條 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應當反映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城市已建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應當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地下管網整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水環境綜合治理、內澇防治、園林綠化等建設工程,重點解決城市內澇、黑臭水體、合流排水系統溢流污染、再生水及雨水資源化利用率低、水資源豐枯...
大力推進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的“海綿城市”,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依據國家法規政策,並與國家標準規範有效銜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了《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
第五條試點區域內建設項目應嚴格落實《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實施計畫(2016-2018年)》中年徑流 總量控制率84%以上、年徑流污染物控制率40%以上和雨水資源利用率5%以上等建設目標,並應符合任務書要求。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用“淨、蓄、滯、滲、用、排”等措施,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此外,規劃近期廣州市水域面積率應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