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是浙江省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
- 實施地區:浙江省
《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是浙江省施行的辦法。
《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是浙江省施行的辦法。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有效實施,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已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組織 實施。全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精神,...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工作,確保社會救助制度有效實施,促進社會公平公正,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
供養費=家庭供養支付費/家庭需供養的人數 第十條 供養義務人家庭月均總收入,主要依據核對報告進行推算。申報收入高於推算的,以申報為準。無法推算的,按照《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組織擬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台和社會救助統一受理機制等社會救助綜合協調工作,以及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
核定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有效實施社會救助,根據《浙江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範圍內實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邊緣對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及其他...
核對跨區域的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可以通過上一級民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第九條本辦法由民政部、工商總局負責解釋,並分別授權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和工商總局經濟信息中心具體承擔社會救助家庭成員工商登記信息...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及時對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進行救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
為規範困難家庭救助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分層分類救助相結合的救助管理機制,根據我市困難民眾幫扶救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開發區、...
《大悟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公平、公正、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等制度,切實提高政府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
《啟東市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是啟東市2014年7月19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高效認定社會救助對象,公平公正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第649號令)、《關於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
各地要高度重視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將其作為當前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強化農村低保規範管理的重要舉措,立足農村和本地實際,不斷完善經濟狀況核查內容,細化核查程式,創新核查方法,加強核查能力,切實形成科學核查農村低保申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
第三十四條對因患大病等原因導致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本地戶籍家庭,根據《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第三十五條本...
《團風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意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救助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效實施社會...
二、救助條件 申請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提出救助申請之月前的6個月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全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的核定,參照《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等規定執行。(二)...
(二)本辦法適用於杭州市戶籍人口、困難發生在本市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人員和流動人口、持有效護照居住在本市且困難發生在本市的外籍人員。二、救助原則 (一)應救盡救。確保求助有門,使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或個人都能按規定...
第十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正式申請後應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浙江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信息錄入,並提請核對。第十四條 在浙江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完成申請人家庭經濟核對,並出具《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之...
(3)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一輛生活用機動車輛。(4)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含)。家庭人均收入的核定,參照《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等規定執行。2.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
浙江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隸屬於浙江省民政廳,是由浙江省低收入家庭核對指導中心更名而來。該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管理辦法,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依授權開展其他家庭經濟狀況核對。 (二)負責大救助信息...
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要求,繼續做好低收入農戶兜底保障,注重城市困難對象救助,統籌推動專項社會救助,完善急難救助。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統為支撐,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推進智慧救助,全面普及救助“一件事”...
加強審計監督,堵住分配、撥付等環節漏洞,確保資金足額、有效用於低保家庭。二要強化信息公開。健全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跨地區、跨部門核對平台,在農村、社區實行“陽光”公示,把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向前明顯推進一步。對低保...
和《甘肅省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甘民發〔2013〕198號)以及《白銀市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市民發〔2013〕2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全縣社會救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省發展和改革委等15廳、委、局《關於印發》(川民發〔2011〕154號)等檔案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審核工作,提高社會救助的準確性和公信力,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巴中市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實施辦法。
《邵陽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 月25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 之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各項...
《石首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是石首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提高政府救助工作的準確性和公信力,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
第一條 為保障本市城鄉居(村)民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通知》(浙政發〔2005〕65號)、《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
(三)各區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根據《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和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進行核對,出具核對報告,並將相關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四)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經過審核,對...
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4年6月20日)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2014年10月3日)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 (2014年7月31日)湖北省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