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釋義》是2014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可明、曲淑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釋義
- 作者:胡可明、曲淑輝
- 出版時間:2014年11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334 頁
- ISBN:9787509356883
- 定價:39 元
- 開本:32 開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釋義》是2014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可明、曲淑輝。
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依靠自身能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質幫助和服務,是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關係到困難民眾切身利益的維護和保障,關係到黨和政府執政理念的實現和執政根基的穩固,關係到我國...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釋義》是2014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可明、曲淑輝。內容簡介 《法律法規釋義系列: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釋義》把現有的城鄉低保制度、災民救助制度、農村五保制度,包括醫療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以及教育、司法、住房等方面的專項救助,進行了進一步的梳理和規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
會議審議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決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會議強調,社會救助是向特定困難民眾提供及時、必要救助的托底性保障制度,是“保基本”中的基本制度。要下決心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部門職責整合,把分散的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救助措施統籌起來,加快...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深圳市為規範和完善低收入居民救助制度、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擴大社會救助的覆蓋範圍、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而制定的暫行辦法。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完善低收入居民救助制度,保障我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擴大社會救助的覆蓋範圍,提高我市社會保障水平,根據《深圳...
為進一步規範完善我市社會救助工作,保障困難家庭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2014年)等規定,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其他情形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人員統稱為困難家庭社會救助對象。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在2008.02.15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保護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山東省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由山東省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資金(以下簡稱“社會福利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央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7〕58號)、《山東省社會...
《金昌市城鄉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快我市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進一步整合城鄉社會救助資金,規範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切實維護困難民眾的基本生存權益,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甘政辦發〔2009〕118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由金昌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10月19日發布,自...
2011年11月4日,《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60號印發,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1日,《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11〕60號)廢止。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
《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2008年中山市財政局、中山市公安局發布的檔案。內容介紹 第一條 為保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新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由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及時對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進行救助,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
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依靠自身能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質幫助和服務,是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對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實現黨和政府的執政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為進一步做好《辦法》...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固始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詳細內容 固始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 暫 行 辦 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以下簡稱救助基金管理),對我縣...
《上海市社會救助辦法》為了保障本市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幫助個人或者家庭克服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進步,根據實際,制定的辦法。1996年1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2010年12月20日,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今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了渝府發〔2014〕55號的檔案,關於全面落實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點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等各項制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已於2014年12月16日經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李學勇 2014年12月17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貫徹落實《辦法》,進一步規範社會救助工作,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辦法》的重要性《辦法》是我國第一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對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
《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為了實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辦法。 2016年5月17日,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5號公布該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5日,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2020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修改。修訂信息 202...
《無錫市社會救助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辦法全文 無錫市社會救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省政府令第99號)及有關...
第五章 醫療救助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八章 就業救助 第九章 臨時救助 第十章 社會力量參與 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用問答》是201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可明、曲淑輝。內容簡介 2014年2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49號國務院令,公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決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從我國國情出發,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認真總結社會救助工作實踐經驗,...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以下簡稱《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政府出台了貫徹落實該辦法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4〕55號),現結合我區實際,就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重慶市政府的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
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財政部、保監會、公安部、衛生部、農業部令第56號...
第一節 醫療救助 第二節 教育救助 第三節 住房救助 第四節 就業救助 第五節 採暖救助 第五章 受災人員救助 第六章 臨時救助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及...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加強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我市社會救助總體水平,根據民政部等6部委《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14〕135號)、省民政廳等6部門《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遼民發〔2014〕87...
釋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並實施動態調整。;範圍 國家層面 1、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2、刑滿釋放人員及解除勞教人員;3、殘疾人;4、《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