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了渝府發〔2014〕55號的檔案,關於全面落實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點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等各項制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4〕55號
今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了渝府發〔2014〕55號的檔案,關於全面落實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點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等各項制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發〔2014〕55號的檔案,關於全面落實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點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等各項制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頒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公平公正認定保障對象,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4〕55號)和有關法律...
為提高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的準確性,讓困難民眾及時得到救助,確保我市社會救助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查認定辦法的通知》。本辦法適用於社會救助家庭經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編輯 語音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解決特困人員突出困難、滿足特困人員基本需求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發揮...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為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2014年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全面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精神,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功能,解決城鄉困難民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
《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12月16日發布的法律法規,經市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市委三屆九次全委會精神,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切實保障城鄉低收入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有所降低,特制定本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規範社會救助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意見內容 編輯 語音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一、規範社會救助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意義規範城鄉低保、城市“三無”、農村五保等社會救助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
《重慶市萬州區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是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於2009年12月三11日發布的政策法規,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精神,...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精神,提高對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民眾的救助能力,進一步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經市...
2016年10月,《民政部關於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對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終止供養等提出了明確要求。《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3年12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督查情況匯報,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決定將《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會議內容 在全國範圍內對低保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是...
在社會救助方面,公開了《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查認定辦法》、《關於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的通知》、《關於...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我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和改善城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中文名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重慶市人民政府進一步明確從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三個方面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具體條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標準體系,切實做到以家庭為單位,以收入為依據,以標準為參照,實行差額救助。中文...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公平公正公開認定保障對象,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
最近,我市出台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5]54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按照統一城鄉戶口登記要求,逐步取消與戶口性質掛鈎的政策標準設定,……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和公共...
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依靠自身能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質幫助和服務,是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對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實現黨和政府的執政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下簡...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加強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我市社會救助總體水平,根據民政部等6部委《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14〕135號)、省民政廳等6部門《關於貫徹落實〈...
16.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通知(渝府發〔2001〕130號)17.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的意見(渝府發〔2002〕50號)18.重慶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管暫行辦法(渝府發〔2002〕76號)19.重慶市人民...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精神,...
1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行政效能監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1999〕26號)1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繳率的通知(渝府發〔1999〕33號)13.重慶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工考辦...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政府檔案。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項目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