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某一區域河湖的負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湖長
- 釋義:某一區域河湖的負責人
河湖長,某一區域河湖的負責人。
河湖長,某一區域河湖的負責人。...
河湖長制即河長制、湖長制的統稱,是由各級黨政負責同志擔任河湖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治理和保護的一項生態文明建設制度創新。通過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
是指在相應河湖設立河長、湖長(以下統稱河湖長),由河湖長對其責任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管理保護工作予以組織領導、監督協調,督促或者建議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解決其責任河湖管理保護存在...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河湖長制,是指在相應河湖設立河長、湖長(以下統稱河湖長),組織領導其責任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督促相關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推動落實河湖管理保護的目標任務和行動計畫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河湖長制,是指按照行政區域設立總河長,在相應河湖設立河長、湖長(以下統稱河湖長),由其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或者責任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工作,監督政府相關部門...
以下統稱河湖長),由河湖長對其責任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治理與修復等管理保護工作予以組織領導、監督協調,督促或者建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解決責任河湖管理保護存在問題的工作機制...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省、市、縣級總河長及省、市、縣、鄉級河長湖長,各地因地制宜設立的村級河長湖長參照執行。第三條 本規範嚴格遵循《意見》《指導意見》的規定,分類細化各級河長湖長的具體職責和任務;結合各地近年來推行河湖長...
鄉級總河長負責本行政區域河長湖長制工作,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和治理的具體問題,督促鄉、村河長履行職責。第十一條 省、市、縣河長履行下列職責:(一)落實上級總河長、河長和本級總河長部署的工作,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和治理的...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河長制湖長制(以下簡稱河湖長制),是指在本市河湖、水庫等水域設立河長湖長(以下簡稱河湖長),分級分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河湖等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工作...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河湖長制監督檢查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河湖長制監督檢查工作,是指對河長湖長以及河湖管理部門履行河湖長制工作職責、落實河湖管護工作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活動。河湖長制監督檢查對象包括河長湖長...
鄉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總湖長、副總湖長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督導、調度職責,督促實施河湖管理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和治理相關問題。市、縣、鄉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總湖長、副總湖長兼任責任水域河長、湖長...
《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範》(DB35/T 1957-2021)是2021年5月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地方標準,歸口於福建省水利廳。地方標準《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範》(DB35/T 1957-2021)規定了河湖長制工作管理規範的總體要求、組織...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長管理保護機制,保障河長制湖長制(以下簡稱河湖長制)實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
為了推進河湖長制實施,促進水域環境綜合整治,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湖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全文 《黃山市河湖長制規定》已經2018年6月11日黃山...
《廈門經濟特區河湖長制條例》是一部在多個方面結合廈門實際做出創新性探索,以健全河湖長制體制機制,保障河湖長制有效實施,在專門領域主要規範政府行為的工作性法規。2022年10月28日,經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工作實踐中嚴格執行工作標準,通過監督、評價、考核等手段,督促地方落實責任,形成河長制湖長制標準化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利用多種方式和渠道宣傳工作標準的出台意義及實施成效,普及相關知識,營造全民參與河湖保護的良好社會...
鹹寧市河湖長制辦公室於2022年3月18日印發鹹寧市2022年河湖長制工 作要點.全文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關於河湖長制的系列部署,準確把握新階段河湖長制新特點、新要求,切實提升河...
2023年7月,山西省發布《山西省深化河湖長制林長制協同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內容解讀 《方案》指出,我省將通過創新建立河湖長制林長制協同聯動工作機制,推進河湖林草管理保護聯防聯控聯治,協調解決治水治林重大事項和問題,形成河湖長...
(二)市縣級設立總河長、總湖長,副總河長、副總湖長,河長、湖長,設區的市還應設立區級河長、湖長;(三)鄉、鎮、街道級設立河長、湖長。總河長兼任總湖長(以下簡稱總河湖長),副總河長兼任副總湖長(以下簡稱副總河湖長)...
《聯合河湖長制工作規範》是長三角示範區執委會會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兩省一市三級八方水利(務)部門,聯合召開示範區水利(務)領域聯保共治創新實踐成果新聞發布會,共同發布的工作規範。2023年5月16日,《聯合河湖長制工作規範...
第一條 為了保障河長制湖長制實施,加強河湖管理和保護,推進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河長制湖長制的實施,...
黃河,男,漢族,1971年7月生,河南許昌市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現任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禹州市委書記、潁汝總乾渠市級河湖長。人物履歷 歷任禹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17年7月-2019年1月...
《河北省2022年度落實河湖長制重點工作推進方案》由河北省河長辦印發,明確2022年河湖長制總體思路、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在河湖岸線管控和治理方面,11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礙行洪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任務,河湖“四亂”問題...
2022年2月15日,河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印發《在南水北調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方案》。要求 要求在全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幹線、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北延應急供水工程相關河渠、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明渠段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河長組織...
《黑龍江省在小微水體實施河湖長制工作方案》旨在推動河湖長制管理體系向小微水體延伸,解決河湖污染源頭問題。2022年6月,黑龍江省發布第5號總河湖長令。治理目標 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建立小微水體名錄;2022年7月15日前,...
2021年6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省河湖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意見》,決定在全省全面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機制,嚴格落實行政機關河湖治理主體責任、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責任,強化公益訴訟及生態環境修復,...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舉辦的會議。2021年3月1日,國務院同意了水利部調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召開歷史 2017年5月2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
2022年5月,甘肅省總河長令第5號 ——《甘肅省2022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印發,2022年甘肅省將完成流域面積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重點河段、敏感水域線上監控建設;完成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面積40萬畝;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網漏損,確保...
《四川省河湖長制工作省級考核辦法》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考核對象為各市(州)及省級河湖長制有關責任單位;考核內容採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設定,對市(州)的考核包括水資源保護、水...
自2018年以來,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省級雙總河長,30萬名省、市、縣、鄉級河湖長年均巡查河湖700萬人次,90多萬名村級河湖長(含巡河員、護河員)守護河湖“最前哨”。探索創新 把河流水質達標責任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