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河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印發《在南水北調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在南水北調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河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
要求,內容,
要求
要求在全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幹線、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北延應急供水工程相關河渠、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明渠段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職責任務,完善協調協作機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管理保護機制,維護南水北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質安全。充分發揮河長制制度優勢,及時協調解決南水北調工程管理保護中的突出問題。
內容
建立完善河長組織體系。在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幹線(豫冀界—冀京界,全長465公里)分級分段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組織體系。對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北延應急供水工程涉及到的東乾渠、新清臨渠、清涼江、清南連渠、南運河等河渠,以及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石津乾渠已建立的河長體系進行梳理確認,如有缺位,及時予以補充完善。
工作職責
南水北調工程最高層級河長對責任段的屬地管理保護負總責,分級分段河長對責任段的屬地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省、市、縣、鄉級河長負責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和後續工程高質量發展、強化河湖長制的重大決策部署;協調上下游、左右岸、跨行政區域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單位)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村級河長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安排部署;對責任段工程開展日常巡查巡護,確保問題早發現、早處置。
主要任務
省級河長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調研;安排部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協調解決工程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組織對省級相關部門和市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市、縣級河長定期或不定期對責任河道開展巡查調研;組織開展南水北調工程管理範圍內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組織開展南水北調工程保護範圍內影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質安全行為的排查整治;加強與南水北調工程交叉河道河長的溝通協作,組織開展交叉河道行洪影響工程安全問題的排查整治;協調南水北調工程汛期防洪所需應急搶險物資、搶險力量的調配;組織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嚴厲打擊影響南水北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質安全的違法行為;組織對本級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完成上級河長交辦的任務。
鄉、村級河長對責任段開展經常性巡查,發現危害南水北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質安全的相關行為及時組織整改,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河長、有關部門(單位)報告;完成上級河長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