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舉辦的會議。

2021年3月1日,國務院同意了水利部調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 舉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召集人胡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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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歷史

2017年5月2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
2018年1月26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
2019年3月21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

會議制度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對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河湖長制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河湖長制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項;協調解決河湖長制推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各地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 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國家林草局等18個部門組成,水利部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水利部主要負責同志和國務院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水利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水利部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 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 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共同推進河湖長制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並加強對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成員名單

召集人:胡春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
副召集人:李國英  水利部部長
高 雨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唐登傑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 堯  教育部副部長
林 銳  公安部副部長
詹成付  民政部副部長
劉 炤  法務部副部長
程麗華  財政部副部長
莊少勤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翟 青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黃 艷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劉小明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長
王曉峰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李 斌  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周學文  應急部副部長兼水利部副部長
李春良  國家林草局副局長

會議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暨加強河湖管理保護電視電話會議2021年4月29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出席並講話。他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好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各項任務,持續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為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胡春華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要著力推動河湖長制由全面建立體系到全面落實落地,切實提高河湖管理保護水平。要把水環境治理作為優先任務,鞏固提升重點領域水污染治理成果,強化水污染流域協同防治,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控,嚴格河道采砂管理。要嚴格保護河湖水資源,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全面實施國家節水行動。要加快修復河湖水生態,加強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水土流失治理,持續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強化河湖水生生物資源保護。
胡春華強調,要全面強化河湖管理保護責任制落實,各級河湖長要擔責盡責,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切實形成流域統籌、區域協同、部門聯動、全社會關心參與的河湖管理保護格局。

有關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規則》、《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021年工作要點》、《河長湖長履職規範(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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