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口岸發展的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口岸發展的意見》是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口岸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落實省第九次黨代會戰略部署,進一步提升口岸發展水平,加快推進內陸開放高地建設,特制定本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重要意義
  口岸是對外開放的基礎,是衡量區域經濟發展質量和水平的重要標誌。隨著中原經濟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我省口岸面臨著跨越發展的重大機遇,承擔著支撐內陸開放高地建設的重要任務,迫切需要提升發展質量和水平。
  (一)加快口岸發展是完善我省口岸開放平台體系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省口岸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快速發展,通關監管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口岸開放平台體系加快形成。但與建設中原經濟區、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的要求相比,我省口岸開放平台體系仍存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數量偏少,檢查檢驗機構不足,基礎設施建設亟需加強,整體功能亟待完善等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口岸發展,構建覆蓋全省的口岸開放平台體系,有利於發揮綜合效益,改善我省外向型經濟發展條件,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
  (二)加快口岸發展是推進內陸開放高地建設的關鍵舉措。建設內陸開放高地是《指導意見》提出的明確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歷史新起點、把握髮展新機遇確立的重大戰略部署。我省地處內陸腹地,對外開放既有先天不足,又有後發優勢。加快口岸發展,爭取新設立一批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檢查檢驗機構,儘快完善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出口加工區、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等開放平台功能,持續推進大通關建設,有利於發揮口岸的引領帶動作用,提高承接高端產業轉移能力,加速內陸開放高地建設進程。
 (三)加快口岸發展是建立鄭州航空經濟綜合實驗區的迫切需要。建立鄭州航空經濟綜合實驗區是中國民航局和我省共同在內陸地區通過發展航空經濟促進擴大開放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探索。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等口岸平台既是建立實驗區的重要依託,也是開展先行先試、推進實驗區建設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口岸發展,強化實驗區建設的基礎支撐能力,有利於發揮綜合交通區位優勢,構建全國重要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促進高端產業集聚,培育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建設中原經濟區、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總體戰略,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和開放口岸為特殊發展要素,最佳化存量,爭取增量,提升整體功能,發揮綜合效應,著力發展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保稅服務等外向型經濟,著力完善省轄市檢查檢驗機構和連通境內外的通道網路,著力推進以電子口岸、“一站式”通關為主要內容的大通關建設,以大通關、大平台推動大開放,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重要推動力。
  (二)基本原則。
  1.系統構建、統籌推進。準確把握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開放口岸、大通關建設的內在聯繫,集合構建功能最佳化、互為支撐、各要素作用充分發揮的口岸開放平台體系。
  2.合理布局、輻射帶動。發揮我省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優勢,在全省範圍內統籌布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無水港”、檢查檢驗機構,輻射帶動全省外向型經濟發展。
  3.內接外聯、互聯互通。推進省內開放口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與省外口岸的大通關,開闢綜合保稅區與航空口岸之間的直接通道,並推廣至鄭州出口加工區、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等區域,實現“區港聯動”、“區區聯動”。
  4.創新驅動、提升功能。創新海關監管政策、監管模式、口岸及園區管理體制機制,增強發展動力,破解發展難題,不斷完善口岸開放平台體系,持續提升整體功能。
  三、主要任務
  立足實際,搶抓機遇,加快綜合保稅區申建和省轄市檢查檢驗機構設立工作,統籌推進海關監管場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口岸、“無水港”和大通關建設,推動協調聯動發展,形成全方位、立體式口岸發展格局。
  (一)突出做好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等工作。要抓住中原經濟區建設機遇,按照“成熟一個、申報一個”的要求,加快申請設立工作進度。“十二五”期間爭取國務院新批准設立4個以上綜合保稅區,使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達到6個以上。
  1.合理布局、加強引導。圍繞中原經濟區建設布局,打破行政區劃界限,按豫西、豫南、豫北、豫東四個區域布局設立綜合保稅區,發揮輻射帶動區域外向型經濟發展作用。綜合考慮外向型大項目亟需進駐,全國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建設,地區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海關、檢驗檢疫機構設立等因素,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省轄市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
2.強化基礎、完善條件。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的省轄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基礎工作。要在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抓緊做好用地規劃選址工作,形成規劃方案。要積極開展可行性研究,準確把握在全省及所在區域擴大開放、承接產業轉移中的地位,有效推進申建工作。要搶抓國內外產業轉移機遇,加快引進外向型大項目,強化產業支撐能力,適時啟動報批工作。已申報設立綜合保稅區的洛陽、南陽、新鄉等市要強力推進外向型大項目引進和建設工作,儘快取得新成效,為獲得國家批准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3.配合聯動、形成合力。按照省政府部署,海關、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商務、住房城鄉建設、稅務、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外匯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省轄市申建工作的指導,分工負責向國家對口部委做好匯報銜接工作。省口岸建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建工作的綜合協調,建立工作聯繫制度,適時組織開展調研,推進申建工作取得實效。省商務等有關部門和相關省轄市要爭取國家儘快認定鄭州市、洛陽市為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帶動我省服務外包及信息技術、創意經濟等高端服務業發展。省商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要抓緊啟動“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申報工作,並以此為契機,提升進口貿易功能,集聚優質貿易主體,建設進口貿易集聚區,為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經濟轉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二)積極推進省轄市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及辦公查驗設施建設。為進一步最佳化外向型經濟發展環境,要加快建立省政府領導,有關省轄市為主負責,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指導推動,省口岸建設管理和編制部門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合力推動省轄市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及辦公查驗設施建設取得新突破。
  1.加強規劃引導。未設立海關、檢驗檢疫機構的省轄市要把機構設立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儘快完成機構設立工作。近期已被批准設立機構的省轄市要抓緊建設,早日開辦業務。
  2.加強部門指導。省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對有關省轄市申請設立機構工作的指導,配合有關省轄市積極爭取國家主管部委的支持。
  3.加強統籌協調。省口岸建設管理部門要會同省編制部門,加強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溝通,協調相關省轄市做好機構設立工作。優先支持已有海關機構的省轄市設立檢驗檢疫機構,已有檢驗檢疫機構的省轄市設立海關機構。
  4.加強設施建設。按照滿足需要、適度超前的原則,有關省轄市作為建設主體,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規劃建設辦公、查驗及生活配套設施,為檢查檢驗機構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三)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建設和發展。鄭州市及園區管理部門要在省直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快工作進度,健全運行體制和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建設和發展水平。
  1.加快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建設。突出抓好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二期工程,組建園區投資開發公司,加快園區建設。
落實富士康項目建設計畫,加快建設蘋果手機全球製造、維修中心和全球採購、國際分撥中心。支持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開展包括內銷手機和非國產手機在內的手機維修業務試點,創新手機維修海關監管模式,妥善解決維修廢料處理問題。加快完善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物流、倉儲、研發和展示等功能,積極開展融資租賃、保稅期貨、總部經濟等新興保稅業務。爭取國家支持具備條件的中資銀行在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開設分支機構,開展離岸結算業務,形成內陸地區離岸結算金融中心。積極推進鄭州出口加工區擴區發展,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儘快批准置換擴區規劃,結合新加坡物流園區發展,加快建設進度。
  2.支持河南保稅物流中心拓展功能。抓住鄭州航空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機遇,合理布局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創新保稅物流海關監管模式,構建以保稅物流中心為核心的新型保稅物流體系。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展示展銷試點,推動河南保稅物流中心成為國際網購集散地,促進航空物流、進出口貿易和加工製造業加快發展。
  3.構建充滿活力的園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借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國外自由貿易區發展經驗,創新體制機制,營造與國內外市場接軌的制度環境。高度重視幹部選用和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工作,建設一支素質過硬、結構合理、適應園區外向型經濟發展需要的管理和專業人才隊伍。
  (四)完善提升口岸通關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國家批准設立的航空口岸、鐵路口岸作用,推進連線口岸的鐵路、公路“無水港”建設,完善提升通關服務功能。
  1.申請設立內陸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加快航空口岸發展。省口岸建設管理等部門要按照鄭州航空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要求,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設立內陸汽車整車進口口岸,促進我省汽車物流及製造業發展。加快推進鄭州航空口岸國內大型航空樞紐和全球重要的國際航空貨運集散中心建設。按照綠色環保發展理念,全面啟動“國際衛生機場”創建工作。對需改建的口岸檢查檢驗機構辦公、業務和生活配套設施,結合鄭州新鄭國際機場二期工程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投資,統一建設。完善口岸查驗服務規範,最佳化通關監管流程,採用先進技術手段提高通關驗放能力,為拓展、加密國際地區航線提供可靠的監管服務。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國家批准開展外國人落地簽證業務。加快推進鄭州新鄭國際機場快件監管中心建設,吸引大型國際快遞公司落戶鄭州。發揮洛陽航空口岸作用,採取穩定、拓展國際地區包機航線等有效措施,儘快實現達標運行。
  2.推進鄭州鐵路口岸遷址建設,儘快開通國際班列。鄭州市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程質量、施工計畫節點管理,確保遷址到圃田車站的鄭州鐵路口岸在2013年上半年竣工使用,並具體負責管理、協調鐵路口岸事務。促進鐵路口岸與緊臨的鄭州出口加工區、河南保稅物流中心聯動發展,構建具有口岸作業和保稅加工、保稅物流等綜合功能的開放平台。加強鄭州鐵路口岸連通境內外通道建設,加快開通鄭州—上海、鄭州—連雲港、鄭州—天津、鄭州—廣州(深圳、香港)等口岸的“五定”(定點、定線、定車次、定時、定價)班列。制定開通鄭州—烏魯木齊—歐洲的“豫新歐”國際貨運班列工作方案,爭取儘快開通運行。
3.積極推進公路(鐵路)“無水港”建設。按照我省現代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省口岸建設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優先選擇地區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指導做好鐵路或公路“無水港”規劃選址工作,推動各地加強與沿海港口口岸聯動合作,促進多式聯運無縫銜接,建設具有進出口貨物口岸報關、報檢、檢查檢驗及物流集疏功能的平台,服務當地及周邊企業。支持省交通運輸部門依託鄭州國際物流園區建設公路“無水港”,完善園區功能,提高發展能力。
  4.支持鄭州郵政口岸加快建設和發展。依託國家駐鄭國際郵件互換局,把鄭州郵政口岸納入全省口岸開放體系,加快中南(鄭州)郵件集散中心工程建設,完善口岸相關設施,加快國際郵件業務發展。積極支持省郵政部門引進國際電子商務公司等大型企業入駐鄭州郵政口岸,開展國際貨代等業務,服務我省對外貿易發展。
  (五)加快推進電子口岸和“一站式”大通關建設。要在實現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與航空港“區港聯動”穩定運行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建成集口岸通關執法管理及相關物流商務服務為一體的電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
  1.創新電子口岸建管模式。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企業經營、行業監管”的模式,統籌規劃建設河南電子口岸。省口岸建設管理部門要加快建立電子口岸信息服務平台,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組建運營機構,實現“科學規劃、分期建設、推廣套用、安全運行”。
  2.探索推進“區港聯動”信息化系統建設。統籌大通關信息平台、大監管信息平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信息平台、監控指揮中心和河南國際物流信息平台“四平台一中心”建設,為檢查檢驗機構創新監管模式、實時有效監管創造條件。推動我省口岸、“無水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保稅物流中心之間“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便捷通關,實現與其他省份口岸之間合作聯動,並為企業高效辦理報關、報檢、付匯、收匯、繳稅、退稅等通關手續,提供運輸、倉儲等物流服務項目,降低物流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河南省口岸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發展改革、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商務、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國稅、工商、外匯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省的口岸建設工作,及時研究口岸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加快口岸發展的政策措施,解決口岸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辦),各成員單位明確一位業務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配合做好日常協調聯絡工作。各省轄市要加強對口岸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組織,推動口岸加快發展。
  (二)加強協調配合。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辦)作為我省口岸建設管理機構,負責全省口岸建設管理和運行協調工作,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審查報批、建設運行協調工作,負責電子口岸、“無水港”建設的管理、協調工作等。各省轄市要根據本地情況明確相應工作機構,管理、協調本地口岸工作。要充實省口岸建設管理機構力量,加強口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適應口岸管理機構協調多部門及口岸工作跨行業、多領域、多層次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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