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是1986年10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 公布機關:河北省人民政府
- 施行日期:1986.10.03
- 公布日期:1986.10.03
《河北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是1986年10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河北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是1986年10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納稅單位和個...
河北省稅收征管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稅收征管,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稅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依法治稅工作機制,協調稅收征管保障重大事項,支持稅務機關依照...
《河北省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稅收管理暫行規定》在1989.08.11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保護合法經營,促進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本省境內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以下簡稱納稅人),以及有代征、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3號》是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 。檔案發布 為貫徹落實《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規範稅收票證管理工作,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
《河北省徵收農林特產農業稅實施辦法》在1989.05.16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調節糧食、經濟作物和農林特產品生產之間的收入水平,平衡稅負,促進糧食生產穩定增長,增加農業投入,促進農業生產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林特產農業稅徵收工作的通知》(國發[1989]2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河北省旅遊業稅收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2001年5月20日省地稅局)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旅遊業稅收徵收管理,有效控管稅源,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旅遊業納稅人,是指在...
河北省農業特產稅徵收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收入,公平稅負,促進農業生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業特產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本辦法,繳納農業特產稅。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納稅人,是指從事農業...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3月09日。檔案全文 各市、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徵收局:根據各地在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中反映的問題,經省局研究,現將有關業務問題明確如下:一、關於三年以上未支付的應付賬款的稅務處理問題 企業...
納稅人原負擔的 農業稅由徵收機關予以扣除,扣除的農業稅額由徵收的農林特產稅稅抵補。(三)耕地占用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和《河北省耕地 占用稅實施辦法》徵收。申請占地單位辦理占地手續時,必須按照規定繳納耕地占 用稅。(四)契稅納稅人在辦理房產契證時應及時繳稅。凡未按規定到徵收機關繳納...
1997年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予以廢止。引言 [2011]第8號 《河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已經2011年10月9日省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代省長 張慶偉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範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納入所得稅分享範圍的跨市經營、省內集中繳庫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市以下分享部分,按各地分公司(子公司)的相關因素在有關市之間進行分配。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四)個人所得稅的分享範圍與比例。按屬地徵收,個人所得稅(包括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各級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分享 50%,省分享15%...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三)負責研究擬定...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是河北省境內的稅務機關。主要負責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等。2018年6月1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在石家莊市正式掛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袁桐利,國家稅務總局第三聯絡(督導)組...
《河北省省級預算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予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省級預算收入的監督管理,維護財稅秩序,保障省級預算收入及時、準確、足額上繳國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預算收入,是指應當上繳省級國庫的稅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
現將《河北省資源稅減免稅管理辦法》予以發布,自2012年6月15日起施行。特此公告。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資源稅減免稅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資源稅減免稅管理,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
體制基數核定內容主要包括財政收入、各項稅收返還、財力性補助、經常性專款補助、體制性上解、經常性專項上解以及債權債務相關基數的處理等。具體核定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發文。(四)管理方式的確定。省財政對直管縣的各類收支管理事項,原則上由省財政直接對直管縣辦理。財政資金往來,由省財政直接核定直管縣的稅收留用比例...
六、第六條修改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管理,保證用於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城鎮以外地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用於鄉(鎮)的維護建設。具體使用範圍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安排。個別需要省調劑使用的,調劑使用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制定;各設區的市需要內部調劑使用的,由設區的市自...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1997年10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發的《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的通知》同...
四、原第三十條修改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徵收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作為第二十九條。五、原第三十二條修改為:“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作為第三十一條。修訂信息 (1997年12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
第十六條 屠宰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收購、屠宰牲畜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的企業、個人。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省各地、各有關部門以前制定...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5月10日 委託代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稅收委託代征管理,規範委託代征行為,降低征納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契約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代...
第十四條 車船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車船稅法》、《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車船稅實施辦法》同時廢止。附屬檔案:河北省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略)
第十條 土地權屬爭議未解決的,土地使用稅暫由土地的實際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報繳納。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1997年10月15日...
第十條 土地權屬爭議未解決的,土地使用稅暫由土地的實際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報繳納。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和1997年10月15日...
為進一步深化稅式支出改革,規範稅收管理秩序,強化稅收服務,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發展和稅收收入協調增長,主動適應引領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河北省稅收征管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由河北省財政廳於2016年5月30日印發實施,有效期5年。通知發布 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財政局,省直各部門:為了健全和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全省財政票據行為,加強全省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防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高質量建設河北省企業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省企業技術中心”),提升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能力,促進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依據《河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16年第34號),特制定河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
《關於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5月19日。檔案發布 各市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徵收局:為規範營業稅營業額管理,便於各級地稅機關準確理解和正確執行營業稅政策,省局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營業稅營業額管理規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新聞媒體有誇大事實、進行虛假報導或者向市場主體索取財物、牟取其他利益等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民事責任和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七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和相關辦法。第六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現將《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加強取用水管理,根據《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