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是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13年11月02日
- 實施時間:2014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是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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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在2002.03.12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3.12 實施時間 2002.03.12 現將《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
《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於2020年12月30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20日豫政〔1989〕74號公布根據2007年4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改2020年12月...
此外,對本辦法有關條文的文字、順序作了相應修改、調整。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訂,重新公布。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修正)等規章的決定》修訂 根據2007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 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修改為:“在城市、旗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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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7.04.27 實施時間 2007.04.27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