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0月12日印發池州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2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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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資〔2019〕128號)要求,確保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時高質量完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整體謀劃新時代池州市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形成全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一張藍圖”,加快轉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方式,提高國土空間治理能力,提升國土空間品質和利用效率,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原則
(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大保護、大治理、大修復,以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優先劃定不能進行開發建設的範圍,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國土安全底線、糧食安全底線和歷史文化保護底線,集約節約用地,嚴控增量、盤活存量,促進城鎮發展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
(二)堅持開放聯動、全域統籌。發揮池州市在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中的西向門戶節點城市作用,推進市、縣聯動發展,促進安池銅城市組群協調發展。協同航空、港口、高鐵、高速等綜合交通資源,推進城市群有序發展。堅持市、縣統籌,雙向協調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
(三)堅持以人為本、提升品質。堅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協調最佳化各類空間結構和功能布局,通過“增綠留白”等方式適當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和開敞空間,改善人居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堅持全域覆蓋、用途管制。建立覆蓋全域、涵蓋各類空間資源的“一張圖”資料庫,依託省信息平台形成市、縣數位化“一張藍圖”,強化大數據分析等新技術運用。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加強現行空間性規劃實施評估,將各類空間性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城鄉空間規劃全域覆蓋、全要素管控。健全規劃用途管制,監督規劃實施,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
三、主要任務
(一) 摸清家底。
1.統一空間底數底圖。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為基礎數據,統一採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作為空間定位基礎。結合土地變更調查、地理國情普查、林地變更調查等各類調查數據,分析市、縣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現實狀況、趨勢變化、結構布局、空間效益,總結特點、分析問題。
2.開展“雙評價”和“雙評估”。開展市、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雙評價”,明確市、縣資源稟賦特徵和生態環境短板要素,為全域國土空間發展與保護格局奠定堅實基礎。評估現行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成效和問題,明確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編制重點。
(二) 謀定戰略。
1.明晰發展目標。全面落實國家、省級重大戰略部署,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綜合確定城市定位。落實全國、長三角一體化、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要求,提出規劃目標和具體管控指標。結合“雙評價”,合理確定城鄉發展規模,引導資源配置。
2.謀定發展戰略。落實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要求,明確池州市及各縣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戰略與發展願景。明晰產業、生態、文化、空間等發展策略,統籌重點發展區域,協調各部門、各縣區行動,凝聚發展合力,提升區域地位。
(三) 最佳化格局。
1.構建總體格局。統籌“山水田林湖草”等保護類要素和城鄉、產業、交通等發展類要素布局,體現全域分區差異化發展策略,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
2.劃定保護格局。按照“大保護、大治理、大修復”要求,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構建以各類自然保護地體系為主體的生態保護格局、強化底線約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統籌礦山資源、岸線資源保護與利用,建立歷史文化保護體系,明確以“三條控制線”為主導的各類紅線在市、縣規劃中的管控邊界,強化國土空間分區和管制以及用途結構最佳化,推進國土空間生態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
3.最佳化發展格局。對全域空間進行綜合謀劃和布局,識別重點城鎮、重點開發區、重點協調區、特殊地區等戰略地區,對農業、城鎮、村莊、產業、特殊功能區等進行分類發展引導。構建農業發展格局,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點格局,最佳化城鄉體系布局,明晰市域城鎮體系,推進城鎮發展和鄉村振興。提升產業園區的集聚和創新能力,提高產業用地效率,明確推進城鄉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目標、路徑、重點方向與區域。
4.確定支撐體系。在長三角基礎設施一體化的背景下,加強區域銜接、城鄉統籌,對區域交通網路、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等要素進行統籌配置。預留並管控重要設施廊道用地,優先滿足重大公共安全設施、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空間需求。
5.國土用途結構最佳化。圍繞規劃管控目標和方向,按照建設和非建設、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兩條主線,以優先滿足生態用地需求、保障農業用地尤其是耕地資源、提升國土景觀風貌、協調基礎設施用地、最佳化城鎮工礦用地,明確主要用地的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提出結構最佳化的重點和方向。
(四) 提升品質。
1.全面最佳化城市功能布局。堅持以“人民城市為人民”為目標,服務於高品質生活和高質量發展,建設高水平藍綠網路與公共空間體系,構建高品質居住社區與公共服務體系、打造高質量創新體系與產業布局。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加強地下空間利用,鼓勵土地混合使用,倡導公交引導城市開發(TOD),提高空間資源利用效率。
2.加強總體管控和風貌塑造。明確城市“四線”管控體系,運用總體城市設計手法,科學組織城市景觀和公共空間體系,從塑造風貌、預留視廊以及天際輪廓線等角度提出相應控制要求,劃定城市開發強度分區,確定城市設施重點控制區,提出下位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的管控條件。
(五) 組織實施。
1.綜合整治。統籌確定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的任務目標與布局,明確城市更新、鄉村土地綜合整治、礦山整治等各項整治修復任務目標和重點區域,確定整治修復、生態修復重點工程的規模、布局和時序安排。
2.實施傳導。對全域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實施總體控制,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層級提出規劃控制指標。明確約束性指標,管控邊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監測指標體系,加強縣區指引,落實上下層級規劃的承接和傳導,同時通過重要控制指標和空間形態控制要求強化對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傳導。
3.實施監督。同步推進“一張圖”資料庫建設,與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同步上報,依託省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進行監督。
四、任務分工
根據編制工作需要,以生態優先、資源管控、全域統籌為指引,圍繞池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領域和重大問題,開展市級研究專題不少於10個(由規劃編制單位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商選定)和縣級研究專題各4個(詳見附屬檔案2)。
五、時間安排
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至2019年10月底)。成立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啟動政府採購程式,確定規劃編制單位。
(二)專題研究和規劃編制階段(至2020年6月底)。開展資料收集、實地調研、分析論證、專家諮詢工作,形成專題研究成果,按照專家組論證意見完善成果內容並全面開展池州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同時進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資料庫建設,形成池州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初步成果。
(三)規劃成果協調論證階段(2020年7月-9月)。完成對社會和部門等徵求意見和專家評審工作,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報經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同意,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報經縣政府、縣人大常委會同意,形成報批成果。
(四)規劃報批階段(至2020年12月)。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報省政府批准,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報市政府批准、省自然資源廳備案。完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資料庫建設,驗收合格後匯交至省自然資源廳。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成立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詳見附屬檔案1),負責審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和規劃成果,對規劃編制重大問題進行決議。各縣區參照市里做法成立相應協調機構。同步開展市縣兩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組織公開招標選定規劃編制單位。
(二)強化經費保障。市、縣區兩級財政部門負責保障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資金。根據工作複雜程度等因素,由市和各縣區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市本級占29%、貴池區占22%、東至縣占22%、青陽縣占22%、石台縣占5%,規劃編制費用納入市、縣區2020年財政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
(三)強化公眾參與。堅持“開門編規劃”,使規劃編制的過程成為廣納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過程。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開展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全面深入宣傳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意義,形成尊重規劃、按規劃建設的良好氛圍。健全專家諮詢與公眾參與機制,鼓勵組建多學科、專業化、綜合性相結合的編制技術團隊,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路等手段,廣泛聽取社會意見,促進公眾參與,提高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實現共謀、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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