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年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
規劃背景
發展現狀
- 耕地保護空間亟待協調
- 生態安全格局有待穩固
- 城鄉空間結構有待最佳化
- 城鄉宜居品質有待提升
規劃內容
規劃範圍
規劃期限
規劃要點
- 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
- 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 落實節約集約發展要求
- 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
- 加強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
- 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監督監管
- 堅決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
規劃實施
- 做好規劃實施保障
《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池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池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池州市國土空間總體...
《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安徽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 2023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批覆稱,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1] ...
《安徽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5月14日發布。發展歷史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安徽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編制的規劃。 2024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2] ...
《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4日,國務院發布原則同意《陝西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28日,國務院原則同意《河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3月2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18個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2024年4月,四川省政府印發《...
《滁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對國家和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細化落實,是滁州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指導各類建設的行動綱領,是編制下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據,具有綜合性、戰略性、協調性、基礎性和約束性。2024年3月2...
加強場地設施規劃設計。編制實施《池州市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補短板五年行動計畫》;指導縣區制定公共體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增加場地設施有效供給。升級改造市全民健身中心,...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安慶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安慶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
《安徽省地質勘查規劃(2021-2025 年)》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地質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先行性作用,依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自然資源部關於促進地質勘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
《黃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黃山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黃山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黃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黃山市國土空間總體...
《宣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宣城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宣城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宣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宣城市國土空間...
《蕪湖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蕪湖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蕪湖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蕪湖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基礎研究 2020年至2021年底,重點推進規劃前期基礎研究工作。一...
《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宿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宿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
《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批覆。批覆內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你區《關於審批〈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贛新管文〔202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
《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亳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亳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亳州市國土空間總體...
《萬安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萬安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發布信息 2024年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萬安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全文 《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
《規劃》旨在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基於廣西自然地理格局,圍繞建設新時代壯美廣西的目標,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海濕地等生態要素,構建“一屏兩核一帶六區”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格局,提出8大生態修復任務,部署 15 個重點生態...
(十四) 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認定工作。指導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十五)承擔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六)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八) 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蚌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蚌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於2019年9月正式啟動編制工作。完成專家論證、社會公示廣泛徵求意見,成果先後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24年3月2日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青海省生態地位十分重要,是三江源國家公園所在地,被稱為“中華水塔”。因此,青海省肩負著守護“中華水塔”,築牢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的重大責任。不管是制定國土空間發展目標戰略,還是構建國土空間總體格局上,生態保護占據首要地位。發布歷程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18日,《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公開...
《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的規劃,是未來十多年四川的空間藍圖。該《規劃》已於2024年1月獲國務院批覆。《規劃》強化生態共保,按照“共抓大保護”要求,與重慶方面共同構建以長江、嘉陵江、烏江、岷江、沱江、涪江“六江”為主體的綠色生態廊道。同時,依託龍門山、華鎣山、大巴...
2024年1月23日訊息,據中國政府網,國務院發布批覆,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全文 國務院關於《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9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你們關於報請批准《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
《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蘇省揚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揚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3年8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展歷史 2019年,揚州市正式啟動《揚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