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發布單位: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
批覆內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
你區《關於審批〈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贛新管文〔202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贛江新區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四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著力打造南昌都市圈發展“排頭兵”、全省科技創新引領區、長江中游新型城鎮化示範區、中部地區先進制造業基地、內陸地區重要開放高地、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先行區。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贛江新區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0.8581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6.7668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8.67平方公里;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229.57平方公里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省下達指標。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切實加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抓好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最佳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保護鄱陽湖平原農業空間,維護贛江—鄱陽湖和雲居山—梅嶺生態屏障,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統籌鄱陽湖、贛江等江河湖泊保護修復,恢復與重建典型濕地植被、重要物種及其生境。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突出高端服務和科教創新主導功能,科學合理安排產業發展空間,強化節約集約用地,協同推進南昌都市圈高質量發展。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新區空間結構與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均衡配置公共綠地和開敞空間,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和紫線管控,統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韌性。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強總體城市設計指引,強化開發強度管控和風貌引導,注重特色空間塑造。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重點保護好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分區分類最佳化村莊布局,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衝突,合理最佳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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