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安慶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安慶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年限: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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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史

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規劃背景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多規合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國土空間規劃在國家規劃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空間保障,對其他規劃涉及的開發保護活動提供指導和約束。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按照國家和安徽省工作要求,依據《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和《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安慶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本規劃)。

指導思想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扣落實打造“三地一區”戰略定位、建設“七個強省”奮鬥目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規劃範圍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範圍為安慶市行政轄區內的陸域空間,規劃分為市域和中心城區兩個層次。規劃基期年為2020年,目標年為2035年,近期至2025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

規劃內容

  • 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
到2035年,安慶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519.6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449.69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993.50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不超過538.20平方千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1%;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26.05億立方米;濕地保護率不少於72%;水域空間保有量不低於307.63萬畝。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以三條控制線為剛性約束條件,構建“一屏兩帶三區多中心”的市域國土空間總體格局。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格局,強化與合肥都市圈協調發展,推進一江兩岸協調發展,加快宿松、岳西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產業合作區建設,構建“三帶多點”的市域農業空間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重要生態空間,發揮聯動長三角與中部地區的樞紐作用,共建長江和引江濟淮生態複合廊帶,築牢皖西大別山生態安全螢幕障,構建“一屏兩帶六廊多點”的市域生態空間格局。最佳化全市城鎮體系,構建“一帶一軸兩廊一區六心多點”的市域城鎮空間格局,推進小城鎮特色化發展。打造長江經濟帶製造名城。
嚴守城鎮開發邊界,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結構和布局。加大城鄉存量用地挖潛和盤活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發展。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安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形成“一帶雙軸、兩心多片”的組團式空間結構,促進城鄉空間與山水要素有機融合。統籌安排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殯葬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紫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最佳化鎮村布局,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力度,切實保護好傳統風貌和格局,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加強桐城、潛山、響腸鎮、倒扒獅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街區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的保護。強化黃梅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促進遺產資源活化利用。最佳化城鄉空間形態,秉承傳統山水城市格局,塑造山、水、田和文、城、鄉融合輝映的特色風貌。
完善區域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與周邊城市的協調聯動,推動重大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多向複合、內聯外通的綜合立體交通網路,積極打造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加快構建現代水網體系,加強河湖保護,嚴格落實防洪、排澇、排水設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韌性。

監督監管

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強化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依託協調矛盾衝突。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規劃實施

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提高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科學編制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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