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22日印發的檔案。該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配套檔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為2020—20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2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財政廳
發文通知
辦法全文
-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22日印發的檔案。該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配套檔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為2020—2024年。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22日印發的檔案。該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配套檔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為...
既涉及產業扶持資金又涉及事業發展經費,不同的項目在申報、立項、審批等環節存在明顯的差異性,為了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的管理,在部門職責中要求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制定《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以進一步...
(五)調研全省文化和旅遊科研現狀,組織開展相關專題研究。第三章 項目類別 第六條 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的設立,應當符合省文化和旅遊科研中長期規劃確立的研究方向,突出江蘇特色,堅持問題導向,探索、遵循文化和旅遊科學發展規律,...
2022年8月13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推動江蘇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共同制定的《江蘇省貫徹“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印發。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形成江蘇亮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若干措施,在全國率先出台省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建設指南和評價指標,創新舉辦文旅消費季、文化和旅遊項目融資集中簽約活動。南京、蘇州市獲評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
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分為市本級和轉移支付兩部分,採用項目法與因素法相結合方式支持。第十三條 市本級採用項目法分配。由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按照我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申請,報市財政局審核後下達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本級。第...
五是完善江蘇智慧文旅平台功能,推進數字機關建設。(二)聚焦新技術引領行業數位化新發展 一是促進藝術生產和傳播數位化,鼓勵和支持文藝院團、演出場所培育線上演播項目,運用數位化手段創新藝術種類的表現形態和內容表達,增強藝術傳播力、...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8月10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全省文化產業園區(...
2、我省旅遊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進一步解放思想,繼續實施政府主導的大旅遊發展戰略,強化政策引導,加大資金投入,努力擴大產業規模,最佳化產業結構,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增強產業競爭力,把江蘇建成旅遊強省。力爭旅遊增加值到2005年比...
2007年國家啟動實施13個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地保護項目,總投資3.75億元,國家投資2億元,地方配套17452萬元。省級專項資金 在中央的帶動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紛紛將旅遊作為經濟發展重點,從省級財政撥出一定資金建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
《江蘇省旅遊條例》 為保障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於2015年12月4...
優秀傳統文化有效傳承發展,大運河文化帶建設高質量推進、江蘇段成為先導段示範段樣板段,江蘇文脈整理和研究工程成果豐碩,世界運河城市論壇、大運河文化旅遊博覽會、江南文脈論壇等影響不斷擴大。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江蘇大劇院等一批...
(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對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予以支持。(七)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第六條 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支持方式包括:(一)項目補助。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
3.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和市財政局研究確定的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三)非國有博物館建設與發展 主要用於鼓勵與引導非國有博物館等級創建和開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活動。第三章 分配辦法 第七條 專項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與項目法分配相...
(一)旅遊規劃編制。支持全縣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區域旅遊發展規劃、專項旅遊規劃編制、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案編制。(二)旅遊宣傳促銷。支持縣級開展的辰溪旅遊整體形象、旅遊集群區域、精品線路的宣傳推廣事項及活動。(三)旅遊項目建設。支...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9月24日無錫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04年10月22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無錫市實施〈江蘇省旅遊管理條例〉辦法》...
《關於推進沿太湖世界級生態文化旅遊區建設實施方案》,由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於2023年9月11日聯合印發,《實施方案》提出從5方面發力講好太湖故事,充分發揮蘇錫常都市圈傳統與現代、人文與...
加快發展生態旅遊文化產業,積極創建國家級生態旅遊示範區,打響“水韻江蘇”品牌。大力發展大健康產業,建設集健康保健、休閒養生、康復養老、旅遊度假於一體的康養綜合體,加快發展健身休閒和競賽表演產業,支持泰州市開展長江經濟帶大健康...
第八條 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科學開發、保護環境、永續利用、體現特色的方針,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旅遊發展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自然、人文景觀和歷史文化遺存等旅遊資源。第九條 旅遊項目建設和區域性旅遊資源開發...
第七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的管理職責:(一)參與制定藝術基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及項目管理等實施細則;(二)指導和督促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協助管理中心做好藝術基金扶持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上報年度藝術基金分配方案;(三)審核和...
旅遊規劃應當符合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並與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交通發展、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和文化、宗教活動場所等規劃相協調。編制其他有關規劃、建設具有旅遊觀光價值的大型工程項目,應當統籌考慮旅遊...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委台辦、省文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50.支持在蘇註冊的台資文化企業申報江蘇藝術基金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享受舞台藝術、傳播交流推廣和藝術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資助。(責任單位:省文化廳)51.支持在...
各地文化和旅遊部門(文物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建立項目儲備庫,共同做好專項資金下達後的項目報備、使用管理、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等工作。第二章 預算、分配與下達 第六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文物局應當...
全力推動旅遊強市建設,實現全國知名休閒度假旅遊目的地建設目標。積極創建“中國國際旅遊示範城市”和“中國國際特色旅遊目的地”,著力打造“暢遊江蘇?樂在常州”品牌,推動全市旅遊業發展水平整體提升。二、增強旅遊發展動力 (一)深化...
第一條 為了有效保護和科學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江蘇省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和管轄海域內旅遊的規劃建設、資源保護、產業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