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全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提高文化和旅遊科研水平,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結合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工作實際制定的辦法。由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於2023年10月13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3年11月15日前。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全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提高文化和旅遊科研水平,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結合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工作實際制定的辦法。由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於2023年10月13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3年11月15日前。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全省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管理,提高文化和旅遊科研水平,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結合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科...
1.依託單位須是在江蘇省內註冊5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和旅遊領域企事業單位。2.依託單位科研投入能力較強,能為文旅重點實驗室的運行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相關項目的研究開展不少於3年,並有相應科研經費投入。3....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江蘇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22日印發的檔案。該細則是《江蘇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配套檔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為2020—2024年。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6月30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統籌資金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省委、...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8月10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全省文化產業園區(...
《江蘇省省級財政社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是為了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實《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促進條例》,更好推動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結合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實際,制定的...
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的內容、方式、程式等事項,按照《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辦法》執行。建立法律專家協助審核機制,政策法規處在進行合法性審核過程中,應當組織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提出法律意見...
2021年2月8日,部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了《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特此通知。文化和旅遊部 2021年2月24日 辦法全文 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
在全國率先完成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同城一支隊伍”改革,率先出台《江蘇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省級機構改革後出台全國文旅系統首個深化“放管服”改革意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獲評省政府法制創新獎、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
(一)根據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省旅遊行業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二)制定和實施全省旅遊事業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三)本省旅遊系統開發建設項目的審核立項和管理工作。(四)一、二類旅行社開辦的審核報批,...
《江蘇省省級旅遊度假區管理辦法》是由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共同起草制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辦法。從省級旅遊度假區的申報與認定、規劃與建設、管理與評價等5個方面提出24條...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江蘇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文化和旅遊行業新型監管機制,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高質量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江蘇省非遺旅遊體驗基地(以下簡稱省級非遺旅遊體驗基地),是指由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認定的,在非遺旅遊體驗項目設計開發、活動開展等方面積極探索、成效顯著,在本區域能夠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的單位。第三條 設立省級非遺...
(一)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關於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開展的活動、實施的重大項目等;(二)省重點精神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和推廣;(三)重大宣傳文化活動,展覽展演展示等活動,江蘇文脈整理研究與傳播工程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是江蘇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是江蘇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2018年10...
第十二條 利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等自然資源開發旅遊項目的,應當保護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完整性,保證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利用歷史、文化、建築等人文資源開發旅遊項目的,應當保持其民族特色、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利用工業...
開發旅遊景區景點,建設旅遊度假區等大型旅遊項目,在立項時,應當事先書面徵求旅遊管理部門的意見,並按照有關建設程式規定報批。第十三條 鼓勵開發特色旅遊項目;鼓勵開發具有知識性、趣味性、參與性的娛樂項目;鼓勵開發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
優秀傳統文化有效傳承發展,大運河文化帶建設高質量推進、江蘇段成為先導段示範段樣板段,江蘇文脈整理和研究工程成果豐碩,世界運河城市論壇、大運河文化旅遊博覽會、江南文脈論壇等影響不斷擴大。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江蘇大劇院等一批...
《江蘇省省級生態環境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是2021年江蘇省財政廳與生態環境廳發布的檔案。事件 2021年,江蘇省財政廳與生態環境廳完善出台了《江蘇省省級生態環境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圍繞國家和省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太湖治理規劃、...
為進一步加強文化和旅遊廳科研與創作項目的管理,提高全省文化和旅遊科學研究及創作水平,服務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於2020年6月1日印發了《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科研與創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