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14日,《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體育總局
《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14日,《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14日,《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
第十條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者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涉及境外飛行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依法進行國籍登記。第十一條 使用除微型以外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飛行活動的單位應當...
模擬飛行的開展形式包括訓練、競賽、民眾性體驗活動和科普等。除民航、軍隊管理規章要求的獲取飛行經歷的模擬飛行訓練、檢查、考試外,均屬本辦法範疇。第三條 適用範圍 國家體育總局是模擬飛行的立項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航空無線電模型...
對不同安全風險的無人機明確不同管理辦法,放開無危害的微型無人機,適度放開較小危害的輕型無人機,簡化小型無人機管理流程,切實管好中型、大型無人機。五是堅持齊抓共管。依託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部際聯席工作機制,界定職能任務,...
第十六條 模型航空器的生產不適用本規定。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意見徵詢 公開徵求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範民用無人駕駛...
《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是深圳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微輕型無人機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
第一條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無人...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 無人駕駛航空器” ) 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促進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第一條 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航空體育運動管理,促進航空體育運動的發展,提高運動技術水平,保障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國務院《關於通用航空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
一、本通告適用於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無人駕駛飛機、三角翼(含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航空模型、航天模型、飛艇、熱氣球、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安全管理。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登記、飛行及其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並從事非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第三...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的安全監管,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涉及的相關公共安全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並自備飛行控制系統的無人機、飛艇、航空模型等,執行軍事、海關、警察飛行...
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進行,促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定》等相關法規,以及有關無線電管理部門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場監督管理、體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滑翔機、動力傘、飛艇、熱氣球、航空模型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飛行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具體監管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2022年11月23日,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發布《航空航天模型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發布信息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航空航天模型競賽的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制定的通知》,結合近...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無人機,是指機上沒有駕駛員進行操作的航空器,包括遙控航空器、自主航空器等。遙控航空器,是指通過遙控站(台)駕駛的無人機,但不包括模型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是指在飛行過程中,駕駛員全程...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是2023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內容簡介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於2023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761號公布,自...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使用等涉及的相關公共安全管理活動。前款所稱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除用於執行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外的航空器。民用...
第三十三條 進行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批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第三十四條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應當在擬升放2天前持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批准檔案向...
《深圳市民用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是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網公布的。內容 管好“機”:對無人機進行分類全鏈條管理 管好“機”即做好無人機設計、生產製造、安全運行評估到銷售、流通、銷毀的全鏈條管理。參照法務部公布...
《航空航天模型運動器材通用要求》是2020年09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賈冰、任洪國、封清、宋鵬、蔣允嚴、陳忠、於驚鴻、郭寒。起草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航空無線電模型運動管理中心、中國航空運動協會、北京華安聯合認證檢測中心有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飛行的高度層,按照下列辦法劃分:真航線角在0度至179度範圍內,高度由600米至6000米,每隔600米為一個高度層;高度在6000米以上,每隔2000米為一個高度層。真航線角在180度至359度範圍內,高度由900米至5700米,...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經營、培訓、使用等活動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和導航系統的航空器,執行軍事、海關...
第十八條民用航空器的適航審查應當收取費用。收費辦法由民航局會同財政部制定。第十九條民航局有權對生產、使用、維修民用航空器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取得適航證的民用航空器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經檢查與抽查不合格的,民航局除按照本條例的...
在無人機飛行的空中交通管理方面,國內僅有一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無論是《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還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都沒有專門針對無人機制訂飛行...
(T/ASFC 1012—2023)兩項團體標準。 2023年4月23日,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發布《全國模擬飛行管理辦法》的通知,並依據該辦法對中國的模擬飛行各領域工作實施全面管理。
第八條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負責按照民航總局最新印發的《航空器運行——目視和儀表飛行程式設計》規定的準則和民航總局關於儀表飛行程式設計的規定,對所屬地區的民用機場擬定儀表進離場程式和儀表進近程式,並按本...
第十二條 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救援、防災減災、醫療救護、護林護草、飛行服務保障等公益類通用航空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第十三條 執行航空應急救援行動的通用航空單位,應當具備與應急救援行動相適應的航空器和航空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