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是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於2020年4月1日頒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是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於2020年4月1日頒布的辦法。
《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是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於2020年4月1日頒布的辦法。印發通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瓊交民航〔2020〕135號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
出台了《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建設“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台”,實現對省內合作目標無人機的實時管控。2020年已累計對40多萬架次無人機實施了全程監管,處置違規飛行事件67起。三是出台地方政府通用航空補貼政策。2016至2018年對通用航空企業開展觀光遊覽、通勤航空飛行作業以及通用航空機場運營給予補貼...
以規範微型、輕型、小型等民用無人機運行及相關活動為重點,查找存在的矛盾問題,剖析癥結根源,研提措施辦法,起草條款內容。四是堅持管放結合。對不同安全風險的無人機明確不同管理辦法,放開無危害的微型無人機,適度放開較小危害的輕型無人機,簡化小型無人機管理流程,切實管好中型、大型無人機。五是堅持齊抓...
《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動區域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低慢小”航空器活動區域管理,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後運輸來往自由便利,促進通用航空產業高質量發展,防範和化解走私等重大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第 5 章 民用無人機地方性法規政策與管理56 5.1 地方政府在無人機管理中的責任56 5.2 各省市地方政府頒布的無人機管理法律法規57 5.2.1 四川省58 5.2.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8 5.2.3 廣東省58 5.2.4 浙江省58 5.2.5 海南省59 5.2.6 湖南省59 5.2.7 重慶市59 5.2.8 深圳市59 ...
《海南省涉海涉空體育運動項目管理辦法》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5月9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涉海涉空體育運動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瓊府辦〔2024〕1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海南省涉海涉空體育運動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
《深圳市民用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是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網公布的。內容 管好“機”:對無人機進行分類全鏈條管理 管好“機”即做好無人機設計、生產製造、安全運行評估到銷售、流通、銷毀的全鏈條管理。參照法務部公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深圳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
2016 國家民航局空管辦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日本2022年6月20日啟用了規定小型無人機等無人航空器持有者必須登記的制度。對象為包括電池的機體重量在100克以上的無人機。這是為了在發生事故或糾紛時迅速鎖定持有者。禁飛未登記的無人機,違反者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
2019年2月13日,中國民航局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提議,中國民航局本著促進發展、先試先行、分類管理的原則,發布了《特定類無人機試運行管理規程(暫行)》(以下簡稱《規程》)。民航局表示,此舉是民航局在適應新技術條件下提出的全新航空管理措施,不僅實現了無人機的分類運行,同時融合了各環節的審定評估工作,...
《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是深圳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微輕型無人機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使用及管理等適用...
伴隨著民用無人機日益廣泛的套用,飛行活動日益頻繁,應該如何對民用無人機飛行活動加以引導和規範成為當今航空管理的一個難題。於是,針對民用無人機飛行活動管理,中國民航局(CAAC)職能部門於2009 年6月26日下發了《民用無人機空中交通管理辦法》。該辦法以列舉方式描述了民用無人機從事各類飛行活動的性質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