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是2023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6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35034
- 裝幀:平裝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是2023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是為了規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以及有關活動,促進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國家安全,制定的條例。2023年5月31日6,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
為了規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及相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飛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國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說明 一、關於擬制原則。擬制工作具體...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由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於2018年3月21日發文,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辦法發布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為創新許可管理方式,鼓勵新興業態發展,滿足企業...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是2023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內容簡介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於2023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761號公布,自...
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四川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經2017年8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
《湖南省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2022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湖南省無人駕駛...
第十五條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通過地面公眾移動通信系統、衛星通信系統等實現中繼飛行的,使用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飛行前按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第十六條 依法取得無線電台執照的...
相關條例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頒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47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
公安機關負責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省公安機關會同飛行管制部門、省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通報制度。第六條 無人駕駛航空器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按照章程...
管好“機”:對無人機進行分類全鏈條管理 管好“機”即做好無人機設計、生產製造、安全運行評估到銷售、流通、銷毀的全鏈條管理。參照法務部公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深圳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分類標準...
第一條 為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確保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無人...
為了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二十五條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
為了規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運行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則。第92.3條 適用範圍 (...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活動,促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生產、組裝、拼裝(以下...
其他民用無人機的生產、銷售、飛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動,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除用於執行軍事、警務、海關執法飛行任務外的航空器,包括遙控駕駛航空器、自主...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的安全監管,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三依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採取處置措施,組織協調地面防範管控,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飛行行為;四協助民用航空管理、飛行管制等部門落實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工作;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民用航空管理...
登記如下信息: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聯繫人、聯繫人行動電話和電子信箱,以及本條第(a)段要求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信息和使用用途。相關規定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47條規定:違反...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活動,適用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通用航空,是指除軍事、警務、海關緝私飛行和公共航空運輸...
目前我國註冊登記的民用無人機數量已經超過百萬架,而且仍在不斷增長。2023年6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此條例的頒布對無人機的發展和管理都有重大的意義。本書分別從無人機的基本概念與分類,...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品安全要求》是《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配套支撐標準,可以有效指導研製單位設計生產、規範檢測機構合規檢測和保障使用者安全使用,有利於進一步築牢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底線,貫徹民用無人機管理要求,促進...
第一條 為了規範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製定。第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8年9月份,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HSC)第62次會議決定,將無人機歸類為“會飛的照相機”。2024年1月1日起,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頒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施行,其中規定,民用無人機未實名登記進行飛行活動...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行業徵求意見稿顯示,進行實名登記的無人機為250克以上(包括250克)的無人機,實名登記工作於2017年6月1日正式開始,針對已經擁有無人機的個人或單位,實名登記工作需在8月31日前完成。登記...
哪些情況下飛行需要無人機執照?根據重量,無人機分為4種:7千克以下的為微型,7至116千克的為輕型,116千克至5.7噸的為中型,5.7噸以上的為大型。民用無人機多為輕型或微型。根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安全要求》(GB 42590-2023)是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是《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配套支撐標準,可以有效指導研製單位設計生產、規範檢測機構合規檢測和保障使用者安全使用,有利於...
在無人機飛行的空中交通管理方面,國內僅有一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無論是《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還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都沒有專門針對無人機制訂飛行...
附錄G 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 附錄H 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附屬檔案I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附錄J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規定(試行)附錄K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