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縣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工作,避免稅收流失,提高我縣房地產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號:桐府辦發〔2008〕28號
  • 發文日期: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 發文單位: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知,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一、組織領導,二、工作職責,三、工作流程,四、實施步驟,五、工作要求,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

通知

桐府辦發〔2008〕2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辦、國稅、地稅、財政、發改、建設、國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名單附後),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工作。同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健全綜合考核機制,完善督查督辦辦法,有力推動工作開展。

二、工作職責

(一)縣財政局。每月25日至30日負責向稅務部門提供按契稅徵收分戶統計表傳遞契稅徵收計稅價格、稅款金額等資料。
(二)縣發改局。每月25日至30日負責向稅務部門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核准(備案)手續的情況,包括建設單位、建設地點、建設規模、總投資額等方面的信息資料。
(三)縣建設局及房管所。每月25日至30日負責向稅務部門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情況,提供與稅收相關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發放、建設項目規劃平面布置總圖和規劃調整情況,提供房開企業相關資料(資質),《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許可證》的辦理情況及可售商品房建築面積等內容,並負責向稅務部門提供房屋地點、是否銷售、銷售的契約號、購房人情況、銷售價格等方面的信息資料,負責在核發《房屋所有權證》前核實稅款繳清情況。
(四)縣國土資源局。每月25日至30日負責向稅務部門提供土地出讓、變更及《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發放情況,包括出讓地點、面積、權力人、受讓人、土地等級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並負責確認完稅後方可辦理權屬轉移手續,特別是對土地變更負責確認完稅後方可辦理權屬轉移手續,對評估費、拍賣費等相關費用應取得當地稅務機關的發票方能支付。
(五)縣國稅局、縣地稅局。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商定落實房地產稅收征管一體化的具體措施,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等信息,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稅源登記檔案和資料庫,定期將相關部門信息與房地產稅收征管信息進行比對,查找漏徵稅款,及時查補徵收。在實施房地產稅收征管工作中,如發現納稅人未進行權屬登記的,應及時將相關信息告知房地產管理部門。稅務機關有權建議有關部門取消欠稅的施工單位或個人的招投標資格,施工單位在與建設方簽訂契約後10日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證,以便於稅務機關及時進行稅收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協稅護稅職責,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在縣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為目標,建立規範有效合力治稅工作機制。由縣地稅局和縣國稅局每季度組織定期召開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聯席會議。

三、工作流程

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是指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的徵收,負責對房地產轉讓環節中的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稅種的徵收並負責代開銷售不動產發票、銷售無形資產發票的整個流程的一體化管理。將稅收徵收環節設在建設局房管所及國土局發證前,達到對稅收徵收監控的目的。辦證大廳辦證要嚴格執行交易登記、代徵稅款、發證一體化流程,做到先稅後證。其流程為:
(一)申請人持有關登記證件至縣建設局房管所、縣國土局申請辦理權屬登記。
(二)登記受理人員根據允諾交易後,對土地交易、房產交易價格進行認定、評估並審核登記證件,核准後錄入準許相關登記內容。
(三)稅收征(代)收視窗憑建設局房管所提供的信息資料、交易中心或評估機構評估認定的實際成交價格計征契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四)稅收征(代)收視窗辦理已繳納稅、費手續信息傳遞資料。
(五)縣建設局房管所、縣國土局根據稅收征管部門出具已交納稅費或免稅的憑證方可發放《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做到先稅後證。
縣地稅局應建立較為完整的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資料庫,建立健全綜合業務和日常管理制度,加強監督考核。整個工作流程要具有不可逆轉性,嚴格按照工作流程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四、實施步驟

(一)自2006年7月開始,從房地產轉讓二級市場稅收徵收管理著手,縣地稅局已派員進駐縣建設局房管所徵收稅款,與財政局徵收契稅的視窗為一體,實行先稅後證稅收徵收管理“一窗式”服務,為加強部門協作從源頭控管房地產一級市場稅源、實現信息共享、齊抓共管奠定基礎,下一步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此項制度。
(二)逐步完善房地產一級市場的稅收征管工作
1、對房地產行業稅收實行稅源監控、屬地管理;對新、老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房地產企業在購買土地的環節上核實購買價是否真實;在報建環節上主要核實項目的契約造價與市場價格是否吻合、真實;在竣工環節上主要審核其實際施工面積與報建面積是否一致、是否完稅。實行各環節控管。
2、從土地來源、建設施工、預售到項目竣工清算,對每個環節實行動態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實行一戶一檔、一項一檔的管理方式。
3、規範各種涉稅憑證,適時推廣稅控裝置,加強房地產企業發票使用管理,加大稅源控管力度。將房地產企業使用的預收款收據納入發票管理,禁止使用自製收款收據預收房款的做法;在設計使用《房地產企業商品房銷售預收款收據》時,要在發票、稅票上註明房屋詳細地址,在開發企業全面推廣運用稅控收款機開具建築安裝業發票,以加強對房地產業預收款的征管,加大對房地產企業違反發票管理行為的懲罰力度,從源頭上遏制房地產企業的涉稅違法活動。
(三)搞好房地產稅收征管基礎檔案資料建設。征管基礎檔案資料的稅收數據要包括各稅種的計算、應繳實繳情況、代征代開發票管理、房地產業專用預收款收據管理;項目指標包括企業相關資料(資質)、新開工(變更)項目有關資料、規劃建設項目審批資料等。對開發項目地點、建築面積、施工單位、樓座樓層、單元單套戶號、是否銷售、銷售契約號、購房人情況、銷售價格等指標進行科學管理。

五、工作要求

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管理涉及各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加強信息交換,形成整體聯動,增強工作合力,特別是加強與契稅徵收信息的交換與共享,改變目前無徵收管理軟體、部門之間無網路信息交換、不能納入分析比對的現狀,遏制稅收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協稅護稅網路,推進社會綜合治稅,不斷提高房地產業稅收管理水平,實現公平稅負,增加財政收入。稅務機關要加強與建設等部門協作配合,將各相關部門所掌握的大量稅源信息作為稅收徵收管理穩定可靠的信息源,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強化稅收宣傳工作,嚴厲打擊各種偷逃抗稅行為。國土、建設局等部門要切實做好協稅護稅工作,辦理土地證、房產證情況要向稅務等相關部門傳送報表,同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務公開的要求在縣政府網站上公示。對沒有堅持“先稅後證”、協稅不力而造成稅款流失的,除向當事人追繳流失的稅款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責任單位辦理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桐梓縣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畢榮東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廖嘉琳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婁贏政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周 興 縣財政局局長
王朝焱 縣監察局局長
喻 剛 縣地稅局局長
李仁學 縣國土局局長
胡世勇 縣建設局局長
車東陽 縣發改局局長
劉正雲 縣國稅局副局長
張運華 縣地稅局副局長
汪樹德 縣建設局房管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地稅局,張運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辦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