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集中開展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8〕6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集中開展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集中開展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區:桐梓縣 
  • 類型: 通知
  • 時間:2008
內容,時間,

內容

桐梓縣集中開展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為有效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維護我縣道路交通和正常的客運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關於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的要求,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集中開展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真正使非法營運、違法行駛、非法維修、超類維修、站外攬客、非法組客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維護道路運輸正常秩序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消除道路運輸安全隱患,促進交通安全,保護人民民眾的出行安全。
(二)工作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打擊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採用聯合執法方式,全面摸底、深入調查、靈活稽查等方法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周 舟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鐘正萌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慶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鄧小林 縣交通局局長
何永剛 縣公安局副局長
冷一鳴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 員:劉 波 縣安監局局長
李明德 縣城管局局長
令狐克斌 縣交通局副局長
熊國志 婁山關鎮人民政府鎮長
張 斌 新站鎮人民政府鎮長
成克其 夜郎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 琦 松坎鎮人大副主席
張元平 花秋鎮人民政府鎮長
楊忠勐 水壩塘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世斌 木瓜鎮人民政府鎮長
蘭宣海 小水鄉人民政府鄉長
黃興旺 羊磴鎮人民政府鎮長
趙德富 獅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松濤 高橋鎮人民政府鎮長
張 耀 縣交通局運管所所長
張紹貴 縣交通局征費稽查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交通局,令狐克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張耀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步驟
在相關職能部門已經開展摸底調查、宣傳發動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擊重點。按照打擊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進行,重點線路為桐梓-新站、新站-夜郎、桐梓-松坎、桐梓-花秋、桐梓-八五廠和新站、松坎、水壩塘、花秋各片區非法營運車輛以及縣城內非法維修經營較為集中區域、汽車客運站站外攬客、非法組客等違法行為。
(二)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抽調公安、交通、安監、城管、征稽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派出所人員組成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聯合執法小組,負責具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高速公路沿線的整治工作由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協調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部門聯合開展整治工作)。
(三)集中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法經營的集中處理,對查實的非法經營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從嚴處理。
(四)整治要求。聯合執法小組要主動出擊,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對舉報、投訴案件及時趕赴現場調查處理。要認真做好整治期間的查處登記,處理結果定期對外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執法隊伍要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綜合執法形象,嚴禁亂罰款。
(二)維護大局、服從安排和調遣。對不服從安排、工作拖拉、推卸責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三)在整治行動中要做到計畫周詳、組織嚴密、信息保密、行動迅速,確保行動效果。
(四)參加整治活動的所有人員在整治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對舉報、投訴的案件必須根據案發現場和途經線路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安排後未到場的人員作曠工處理。
(五)嚴禁為非法經營者講人情,以及為非法經營通風報信,一經查實,將從嚴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聯合執法小組進行打擊非法營運活動過程中,對拒不服從管理以及帶頭滋事、阻擾、圍攻執法人員開展工作的,必須依法嚴懲,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疏堵結合,鞏固成果,大力發展農村客運
(一)按照中央、省、市關於大力發展農村客運、解決人民民眾生產生活運輸需求的規定。交通部門對原有非法營運車輛中符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條件的,可以採取疏堵結合的辦法,嚴格按有關規定依法批准後,由客運企業吸納參與農村合法營運,進行規範化管理。
(二)嚴厲打擊非法維修、超類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對非法維修經營者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符合維修開業條件的,按照程式予以辦理維修經營許可,對不符合的,堅決予以取締;對超類維修企業要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經營資格。
(三)農村客運車輛由所屬客運公司設定安全專管員,有條件的要對車輛進行例檢,對沒有例檢條件的,由安全專管員對車輛的安全生產負責,每天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登記,每月將記錄情況報縣交通主管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備案。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對轄區農村客運車輛安全生產負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和鄉鎮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履行安全監管工作。
(四)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農村客運的意見》(黔府發〔2008〕3號)檔案規定,我縣在發展農村客運的同時,運管、稽徵、工商、稅務等部門按檔案規定兌現稅費優惠政策,對農村客運實行扶持,確保農村客運健康發展。

時間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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