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9〕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桐梓縣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桐梓縣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切實抓好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過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讓廣大幹部和民眾進一步認清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的嚴重社會危害,知曉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我縣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法制氛圍。
二、工作內容
(一)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所作出的禁止性規定。
(二)相關職能部門認真開展禁止“兩非”專項治理行動,對非法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機構和人員進行依法查處,堅決遏制我縣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勢頭。
三、活動時間及範圍
每年分別於3月、9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
四、活動方式
(一)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領導小組工作會,研究部署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工作。
(二)縣各相關職能部門製作嚴禁“兩非”的宣傳標語懸掛在縣城人群集中地段;縣域內各級醫療機構、人口計生婦幼保健機構和藥品銷售機構等要張貼《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及舉報獎勵辦法,完善B超等相關管理制度和禁止“兩非”的標牌。
(三)各鄉鎮要在集鎮顯著位置張貼《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所作出的禁止性規定》及舉報獎勵辦法,懸掛2幅以上嚴禁“兩非”的宣傳標語,對轄區內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所藥店等場所及從業人員進行檢查和清理,利用趕場天等場所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宣傳諮詢活動,發放嚴禁“兩非”的宣傳資料、進行諮詢和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認真開展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鄉鎮要將專項治理活動的開展情況要及時將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總結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將不定時對各部門各鄉鎮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六、嚴格考核兌現獎懲
(一)認真檢查督促,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各鄉鎮既要重視有針對性的檢查督促,更要注重案件的查處和曝光,真正實現檢查有成果、查處有案件、曝光有典型、震懾有作用、工作有成效的目的。
(二)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是各部門各鄉鎮人口計生工作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單位,要限期整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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