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200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8〕7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200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桐梓縣200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08年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實施,進一步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05〕12號)要求,加大宣傳力度,完善政務公開各項制度,規範政務公開內容、豐富政務公開載體、總結政務公開經驗和方法,逐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200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 文號:桐府辦發〔2008〕70號
  • 發布單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具體內容,發布機構,

具體內容

一、突出重點,全面貫徹落實《條例》
(一)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條例》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是政務公開的基本法規。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條例》的貫徹落實作為今年政務公開工作的重點,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條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內容、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好《條例》精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各鄉鎮、各部門要組織力量,落實隊伍和經費,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對信息公開目錄所涉及的內容進行完善和補充。
(三)健全制度,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縣政務公開辦、縣監察局、縣民政局、縣總工會參加的“三公開”聯席會議制度建設,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三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基本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務公開評議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當前,要重點抓好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政府信息發布保密機制建設,落實有關的配套措施。
(四)加強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搭建良好的政務信息工作平台。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網站建設,把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已建立網站的單位要根據《條例》的規定,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增加公開項目,擴大公開內容;尚未建立網站的單位力爭在今年內建立。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檔案報送、管理查詢和檔案上網等各項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能更好地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成為政務公開的一個重要平台。縣直各部門更新編制的政務公開目錄及內容要及時報送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縣政府信息中心)。
二、深化政務公開內容,擴大政務公開範圍
(五)要緊緊圍繞人民民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和權力行使的重點部位,抓住決策、審批、執行、結果等權力運行的主要環節,動態地公開行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真正將人民民眾最現實、最關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及其辦理過程予以公開。
(六)各鄉鎮、各部門根據《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進行公開。今年由於遭受雪凝災害,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救災資金的使用和救災物資發放的公開放在重在位置,確保按規定使用。
(七)各鄉鎮、各部門在制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的同時,嚴格按照目錄所列內容及公開的形式、時限、範圍等要求,分類進行公開,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還要按照已編制的目錄抓好對內公開,重點將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執行情況,單位財務開支、招待費使用情況,評先選優、幹部的提拔使用情況等幹部、職工普遍關心的內容在單位內部進行公開。
三、創新政務公開形式,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八)要把提高行政效率,規範權力運行,方便民眾知情,便於民眾監督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按照面向民眾、方便民眾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斷創新公開形式,規範公開載體,提高政務公開質量。
(九)在充分發揮好政務公開欄、公開指南等傳統公開形式的同時,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大力推行專家諮詢、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評估、點題公開等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的公開形式。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要經過社會公示或聽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十)高度重視綜合性服務平台建設,重點抓好政府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推行集中審批、探索網上審批,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程式,改進審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政務服務中心要進一步完善管理,總結經驗,不斷擴展功能。要豐富政府網站內容,加強網站維護和信息保障,創新網上便民措施,完善社會監督和網上投訴等方面工作,依託電子政務平台,積極推行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促進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動態公開。
(十一)搞好雙向互動,暢通政府與民眾溝通渠道。要辦好報紙、電視政務互動欄目,抓好熱線電話建設,推廣網上線上訪談,打造政府與民眾互動溝通的平台,通過溝通交流,消除隔閡,密切政府與民眾的關係,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四、發揮典型示範作用,提高政務公開整體水平
(十二)根據各鄉鎮、各部門工作情況,將縣國稅局、縣財政局、縣地稅局、縣水利局、縣國土局、縣建設局、縣民政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以及婁山關鎮、楚米鎮、新站鎮、松坎鎮、官倉鎮、花秋鎮、燎原鎮確定為政務公開聯繫點,縣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要加強對聯繫點的工作指導,不定期開展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推廣和宣傳,對工作進展緩慢或停滯不前的要進行通報。
(十三)各聯繫點要努力做到組織領導有力,制度科學、完善,公開目錄詳細、清晰,公開內容全面具體,公開形式豐富、規範,監督檢查和考核措施完備,各項制度執行有力。
五、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切實維護民眾利益
(十四)公共企事業單位是推行辦事公開制度的主體。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環保、電信等單位要按照《條例》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扎紮實實地做好辦事公開,做好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公開。協調配合廠務公開工作機構進一步深化廠務公開、校務公開和院務公開,從注重對內公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向注重對內對外公開、維護職工和辦事民眾權益轉變。要將辦事公開的要求貫穿於單位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把辦事公開與黨風廉政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獎懲考核體系緊密結合起來,使辦事公開成為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公共企事業單位要全面清理服務事項,摸清職能底數,編制辦事公開目錄,規範服務行為,把公共服務過程的動態公開與全程監督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要從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服務管理入手,制定工作崗位職責,服務要求、管理辦法、運行程式、投訴反饋等工作制度,將辦事項目、依據、條件、程式、時限、結果及服務承諾、崗位規範、紀律規定、監督渠道等公開內容融入服務規範,逐步建立起辦事公開的長效機制。
六、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十六)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領導機構要根據實際,不定期對本鄉鎮、本部門、本系統開展政務公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推動政務公開各項任務的落實。檢查的內容既要包括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公開內容、形式、制度等情況,又要包括《條例》的實施執行情況、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及辦事公開工作情況。
(十七)在對政務公開各項內容進行全面檢查的基礎上,把政務公開的關鍵環節以及民眾關心、關注事項的公開情況作為重點,進行重點檢查。政務公開領導機構要注意協調紀檢監察、物價、審計、財政等部門,切實發揮各自的監督職能,形成監督檢查的合力,共同推動政務公開各項任務的落實。
(十八)加強對監督檢查結果的運用。通過檢查,對發現和暴露出的問題,須要求進行整改,對發現的典型經驗和做法要大力推廣。要把檢查的結果作為政府目標考核和行風評議的重要參考依據,強化監督檢查的作用。
七、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組織協調
(十九)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中辦發〔2005〕12檔案要求,結合《條例》的實施,把政務公開作為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行政機關的一項重大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領導幹部崗位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把政務公開落實情況作為幹部考核和使用的一個重要依據。
(二十)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和充實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人員。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根據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措施,加強分類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平衡發展,整體推進。
(二十一)各鄉鎮、各部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務公開領導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履行職責,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或本系統2008年工作要點和落實措施,並將主要工作目標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

發布機構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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