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
桐府辦發〔2008〕4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縣糾風辦關於《桐梓縣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桐梓縣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縣糾風辦)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十七屆二次全會、貴州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和遵義市紀委三屆三次全會關於糾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糾風辦《遵義市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遵糾辦發[2008]4號)對今年糾風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全縣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2008年的糾風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著力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著力在預防不正之風上下功夫,確保新的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果,為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確保中央政策措施落實
督促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進行必要的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加強價格監管措施及相關工作要求落到實處,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物價,維護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此項工作由縣物價局牽頭,縣工商局、縣農業局、縣糧食局、畜牧局、縣減負辦等部門配合落實。
(二)突出抓好專項資金監管,嚴格落實部門工作責任
1、強化對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的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撥付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確保受災民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加強對專款專用原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將所有的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用於安排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和災後恢復重建;加強對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髮放程式的監督檢查,確保基層發放救災款物做到民主評定,登記造冊,公開發放,張榜公布。加大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工作力度,對貪污、截留、擠占、挪用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的行為,對救災款物撥付遲滯,導致受災民眾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對有關工作人員虛報實情、冒領套取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作出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同時,對於救災款物和扶貧資金疏於管理,致使款物被貪污、挪用或者毀損的行為,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縣民政局、縣農辦、縣審計局配合。
2、強化對社保基金的監管。督促有關部門規範社保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加強基金征繳和對財政專戶的監督,完善政策制度,實現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保基金等行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確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會保障功能真正惠及民眾。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審計局配合。
3、強化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管。督促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制度,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違規運作、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做到應繳盡繳,公平合理,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發揮更大作用;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規範運作,改進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廣大職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積金權益。此項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縣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縣審計局配合。
(三)加大專項治理工作力度,解決損害民眾利益問題
1、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確保國家“兩免一補”政策的落實,積極穩妥地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內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問題。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所在地學生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督促對農民工子女免收借讀費政策的落實。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一費制”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年內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的清理規範任務,糾正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定價的行為。健全各級學校領導班子民主決策機制,加強對財務、基建、採購、科研經費、管理和監督,嚴格規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禁止任何部門和學校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和開辦有償補習班,嚴禁中國小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堅決糾正和查處各種教育亂收費行為。此項工作由縣物價局牽頭,縣糾風辦、縣財政局、縣教育局配合落實。
2、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醫保結算辦法,進一步緩解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制定醫療衛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實行院務公開,規範醫療服務行為。繼續執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辦法,規範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工作,完善醫藥價格監管辦法,採取多種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落實不良行為記錄製度。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用藥定點生產、集中採購、統一配送,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試行農村、社區藥品零差價供應機制。進一步規範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強化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查,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行風建設責任制,積極推進對大型醫院的巡查工作,及時制止和糾正各種亂加價、亂收費行為。此項工作由縣衛生局牽頭,縣糾風辦、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醫院、縣中醫院和各鄉鎮配合落實。
3、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對涉農亂收費問題開展綜合治理,完成對涉農收費檔案和項目的清理,堅決糾正和查處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問題。對落實中央惠農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挪用和剋扣涉農補貼款等問題。糾正新農村建設中不顧農民實際承受能力,強拆強建、盲目建設等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中的損害農民權益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督促、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認真執行省政府即將出台的《貴州省關於對鄉(鎮)村發生新增債務行為實行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加強對鄉(鎮)村新增債務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此項工作由縣減負辦牽頭,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配合落實。
4、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5號)要求,按照《貴州省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特許經營權管理條例》、《貴州省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市場監管,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從業人員服務水平,建立行業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出租汽車專項治理成果。堅決制止企業利用出租汽車經營權,以車輛掛靠、一次性“買斷”、收取“風險抵押金”、“高額承包費”等方式向司機轉嫁投資和經營風險。嚴肅查處政府公務人員參與或變相參與城市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以及相關業務或私養“黑車”、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切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對違規出讓出租汽車經營權,亂收費、亂罰款、亂扣車,截留或挪用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或者不按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實施行業管理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制,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此項工作由縣城管局牽頭,縣交通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落實。
(四)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嚴格控制舉辦節慶活動
1、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鞏固2007年清理規範工作成果,繼續對縣直各單位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規範,著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實現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民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並制定長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此項工作由縣監察局牽頭,縣直各機關單位、各鄉鎮配合落實。
2、控制和規範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加強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控制和規範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的通知》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清理不符合規定的節慶活動,嚴肅查處濫用財政資金,利用行政權力拉贊助、搞攤派,以及利用舉辦節慶活動謀取私利等問題。此項工作由縣糾風辦牽頭,縣直各機關單位、各鄉鎮配合落實。
(五)強化公共服務行業監管,規範行業協會收費行為
1、糾正公共服務行業損害民眾消費權益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公共服務行業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優勢限制消費者權利、設定服務陷阱、推行強制服務、指定消費和亂收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督促有關行業研究提出解決涉及服務質量和亂收費問題的治本措施。此項工作由縣工商局牽頭,縣城管局、物價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服務、收費行為。依法加強監管,堅決糾正一些行業協會利用行政權力強制入會、攤派會費、搭車收費、指定服務,擅自製定應由政府定價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違規收費,以及設立“小金庫”、亂收濫支、坐收坐支等問題;嚴肅查處市場中介組織進行價格欺詐、提供虛假信息、搞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加強自律,促進其健康發展。此項工作由縣民政局牽頭,縣工商局、縣城管局、縣物價局、縣安監局等部門配合。
此外,繼續深化治理公路“三亂”,鞏固全縣公路基本無“三亂”成果。進一步抓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著力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鞏固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等工作治理成果,並納入常態管理。
(六)繼續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深入抓好民主評議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和各行業要嚴格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強化對本系統的監管和指導責任,要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取信於民。要在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廣泛深入開展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紀觀念教育,築牢抵禦不正之風的思想道德防線。建立和完善行業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推進部門和行業的文明誠信建設和道德規範建設。要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健全部門和系統的內部監督,加強專門機關的外部監督,重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民眾的監督作用。特別是要從改革體制機制、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堅持全面評議與重點評議相結合,繼續深化對基層站所、學校、醫院等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和行業的評議。按照市政府糾風辦的安排,今年在全市食品藥品監督、農業部門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逐步健全科學的行風評價體系和標準,認真貫徹落實即將出台的《貴州省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管理辦法》。不斷創新“政風行風熱線”工作形式,擴大覆蓋面和參與面,提高辦結率和滿意度,特別是要注重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此項工作由縣紀委廉政室牽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涉農部門配合落實。
(七)加強信息調研和報送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要正確認識,高度重視,進一步拓寬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糾風工作。要不斷總結和摸索糾風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和掌握糾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年內上報糾風工作調研文章不少於1篇,每篇不少於3000字,9月底前完成。
三、落實措施
(一)進一步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
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糾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和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嚴格目標考核。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作用,牽頭部門要統籌全局,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積極組織有關方面抓好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要密切配合牽頭部門,按照分工積極主動完成任務;縣政府糾風辦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加強指導和督查;各派駐監察機構要把糾風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任務,認真履行職責,切實配合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糾風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糾風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
要把定期的普遍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貫穿於全年工作的始終。每項專項治理工作都要開展聯合檢查,特別是要加大對關係民生的改革措施和巨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檢查的力度。監督檢查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注意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不正之風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並舉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類問題重複發生;對檢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從政策措施上認真反思,推動制度創新和政策完善。
(三)進一步加大對不正之風案件的查處力度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對損害民眾利益案件查處力度,堅持以查處案件促進糾風工作,堅決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案(事)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責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
(四)進一步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
各鄉鎮、各部門要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把握規律性,在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同時,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的要求,大膽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開展糾風工作,加大防範力度,不斷剷除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各種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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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