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燃料循環設施是核能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核燃料生產、加工、乏燃料貯存和後處理設施。核燃料循環設施的主要特點為:工藝過程複雜、物流具有放射性和化學毒性、核...
《核燃料循環導論》是2016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明勝、姜東君、戴興建、徐暘。...
核設施是核燃料製造廠、核反應堆(包括臨界和次臨界裝置)、研究堆、核動力廠、乏燃料貯存設施、核燃料濃縮廠或後處理設施、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設施以及其他需要...
目前國家核安全局發布了《研究堆安全分類》《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分類原則與基本安全要求》,研究建立針對研究堆、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基於分類的安全監管制度。...
截至2013年底,我國公有運行核電機組21台,再見核電機組27台,民用研究堆和臨街裝置19做(9座運行,4座長期停堆,6座未開堆運行),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9座。核設施...
按核設施與核活動分類,有核反應堆事故,核燃料循環設施事故,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事故,核燃料或放射性廢物運輸和貯存事故,用於農業、工業、醫學和有關科研目的的放射性...
核燃料循環放射性流出物歸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 Authorized limits for normalized releasesof radioactive effluents from nuclear fuel cycle ( GB 13695-92 1993-08...
1.1.2 後處理設施 1.1.3 其他核燃料循環設施 1.2 核設施的安全關閉 1.3 核設施退役工程 1.3.1 退役準備 1.3.2 退役工程實施 1.3.3 退役...
在此基礎上,根據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適用範圍,形成了10個法規子系列:0.通用系列1.核動力廠系列2.研究堆系列3.非堆核燃料循環設施系列4.放射性廢物管理...
第十七條 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核燃料循環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統籌核材料和核燃料生產能力布局。第十八條 核燃料循環設施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
對核電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以及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和處置等核設施的選址、建造、運行和退役活動,實施全生命周期的分階段許可管理;對持有核材料的單位,實施...
(三)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和後處理設施等核燃料循環設施;(四)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處置設施。核材料,是指:(一)鈾-235材料及其製品;...
自2008年至今,兩次重大的機構調整為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的發展提供了契機。...部分早期建設的研究性反應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設計安全水平偏低,部分核設施需要儘快...
6.4 工業、醫療和研究設施 6.5 廢物設施 第7章 監督檢查 7.1 核動力廠 7.2 核燃料循環設施 7.3 工業、醫療和研究設施 7.4 廢物設施 第8章 ...
核事故是指大型核設施(例如核燃料生產廠、核反應堆、核電廠、核動力艦船及後處理廠等)發生的意外事件,可能造成廠內人員受到放射損傷和放射性污染。嚴重時,放射性...
承擔鈾轉化、濃縮、元件製造、貯存、後處理等核燃料循環設施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核材料管制和實物保護的...
規定了以核電廠、反應堆、核燃料循環設施以及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設施為監督對象。明確了在民用核設施的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的過程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
還補充了核燃料循環設施後處理廠專用核安全設備(包括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從而對監管的設備目錄進行了擴充。現階段的核安全設備監管範圍是依據上述檔案而定的。...
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原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於1989年3月成立,是環境保護部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有關核電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核技術...
在以核電廠核事故應急回響工作為本手冊重點編寫內容的同時,還兼顧了核燃料循環設施以及研究堆核應急回響工作的基本內容。 《核事故應急準備與回響手冊》的主要讀者...
7.4核燃料循環設施和廢物處置設施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7.5鈾礦冶周圍環境電離輻射 7.6電磁輻射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 簡要說明 8各地區環境統計 各地區主要污染物...
承擔鈾轉化、濃縮、元件製造、貯存、後處理等核燃料循環設施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核材料管制和實物保護的...
截至2011年,我國在役核設施安全運行,在建核設施質量得到有效控制。運行核電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貯存、處理和處置設施以及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均未...
2.2.2 其他核設施應在危險分析的基礎上確定核燃料循環設施與研究堆等其他核設施的應急計畫區及應急準備的內容。2.3 干預原則在應急干預的決策過程中,既要考慮...
《條例》中規定了以核電廠、反應堆、核燃料循環設施以及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設施為監督對象,明確了在民用核設施的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的過程中必須貫徹安全第...
截至2010年底,我國大陸已建成投運核電機組13台,在建核電機組28台,總體運行安全;各類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等在役核設施安全可控。老舊核設施退役和污染治理工作穩步...
(十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科。組織擬訂核與輻射安全有關政策,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
其附屬檔案則對核電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營運單位報告制度進行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如報告的準則、方式、格式、內容等。 [1] 參考資料 1. 許安標,劉華,王毅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