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進一步理順工作
體制。全市建立了上下聯動、責任明確、監督考核與責任追究並重的工作機制,確定由黨委監督、政府主抓、政府辦公部門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與考評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統一運行的工作架構和市縣鄉村四級聯動工作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進一步加強制度化建設。按照國、省年度工作要求,我市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建設,全年制發檔案12個。主要有:(1)《關於印發朝陽市2012年“5·15政務公開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朝政辦發[2012]51號);(2)《
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朝政辦發[2012]147號);(3)《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完善受理申請登記制度等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朝政辦發[2012]161號);(4)《朝陽市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監督辦法》(政府令第26號);(5)《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督查調研活動準備工作的通知》(朝政辦傳[2012]105號);(6)《關於2011年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與訴求辦理工作情況的通報》(朝政公開辦發[2012]1號);(7)《關於做好〈遼寧省政務公開工作規定〉學習貫徹工作的通知》(朝政公開辦發[2012]2號);(8)《朝陽市201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朝政公開發[2012]1號);(9)《關於做好〈中國朝陽辦事通〉編輯出版工作的通知》(朝政務公開發[2012]2號);(10)《關於調整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的通知》(朝政務公開發[2012]3號);(11)《關於做好國、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朝政信公辦[2012]1號);(12)《關於儘快向政府網站重點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報送信息的通知》(朝政信公辦[2012]2號)。
(三)更新完善指南與目錄。2008年《
條例》實施前,我市編印了《朝陽辦事指南》,全書400多頁,約50萬字,對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的機構、職能、編制、審批事項、服務事項、政府信息的製作、公開載體、查詢機構、查詢方式等進行了全面介紹。2012年7月,我們又啟動了《中國朝陽·百姓辦事通》編輯工作,這是對2008年《朝陽辦事指南》查詢工具書的再次修訂與補充,在內容上,將行政審批項目分為職能類和許可類,又單列便民服務類,特別是增加了“農民辦事內容”,包括農民辦事指南、惠民惠農政策、農民工權益保護等6項,目前基本完成組稿工作,2013年5月即可付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內容專門對依申請公開做了指引性說明,方便了民眾查詢使用。目錄修訂增加了重點政府信息內容,包括民生工程、最低社會保障及勞動保險提標擴面、土地征占補償、醫療保險、新農合、經濟適用房及社會保障房建設與分配、城市老舊小區改造、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
(四)不斷拓寬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等公開載體。市屬各部門單位緊緊圍繞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政民互動三條主線,全面開展網站建設。目前,市縣兩級政府網站已成為公眾了解政府信息和參與政民互動的主流平台,縣區及部門網站也陸續進行了改版升級,增設了服務欄目,增加了互動平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更加豐富,更新時限更加及時,辦事功能極大拓展,網站公眾服務水平逐步提高。市政府網站設定欄目125個,其中政務要聞、縣區動態、部門動態、重要通告、政府檔案、政府會議發布信息較多,頁面年訪問量突破1400萬人次。年初以來,網站公開檔案類政府信息與工作動態類政務信息6100條,
目前,我市載體主要有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府信息查詢中心、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部門單位的網站網頁,還有公共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宣傳冊(單)、觸控螢幕和公開欄等。媒體公開具有覆蓋面廣、易保存查閱等優勢。我市充分利用媒體進行公開,市直部門與公共企事業單位有37家在朝陽日報、燕都晨報、朝陽廣電報上開設專欄,定期刊載辦事公開信息、承諾服務制度、行政審批職責與便民服務、消費信息與常識。
(五)抓好宣傳與培訓。2012年,市本級及各縣(市)區共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136次,開辦了41個培訓班,開展宣傳活動91次,新聞媒體參與宣傳477次。全省統一組織開展的第六個“5·15政務公開日”宣傳活動,我市印發了《關於印發朝陽市2012年“5·15政務公開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做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就2012年政府承諾為民辦實事內容,市政府五個組成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活動期間,市直及各縣(市)區政府舉行新聞發布64次。二是利用媒體開展主題宣傳。《朝陽日報》刊發市長王明玉的署名文章,宣傳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用政務公開推動惠民工程建設的部署及要求。還通過網站和媒體發布了致市民公開信,徵集市民對建設陽光型、服務型政府的“金點子”、對鄉鎮(街道)服務民眾的好做法、對基層站(辦、所)開展便民服務的新舉措、開展政民互動暢通訴求渠道的新構想等。三是公共企事業單位與媒體進行互動宣傳。市農委、工行等單位領導先後走進“利民熱線”直播間,現場為民眾答疑解難。供電公司、市第一中學等結合民眾關心關注的問題,在《朝陽日報》做重點宣傳。市中心醫院、農行等就大力推行辦事公開、開展惠民利民服務內容,接受電視台“今晚關注”欄目記者採訪。四是集中開展“政務公開日”大型戶外宣傳。市直49個部門、單位及部分醫院、學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朝陽大街舉行聲勢浩大的戶外宣傳活動,市直及各縣(市)區出動人員2300餘人,接待民眾近27000餘人次,受理政策諮詢及訴求問題 8700餘個,發放各類宣傳資料8萬餘份,出動宣傳車6台,行風熱線節目開播90次,徵求民眾意見建議上千條。
二、狠抓重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2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全省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45號)精神,確保國省領導在重要政府信息公開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得到落實,推動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並取得實效。9月份,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抽調人員,就八項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與公開舉措,赴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進行專題調研,徵求各行業人員意見,並結合規定時限、工作進展、制約因素等,制發了《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朝政辦發[2012]147號),專門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進行部署,規定了公開內容、公開時限、責任單位和公開渠道等。在市政府網站設立了重點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包括國省檔案、領導講話、部門重要信息、制度性檔案等6個欄目,匯總並發布重點信息126條,創設政府信息公開簡報期刊。政府網站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檔案、領導講話、工作動態、工作重點等,接受社會監督。我們還要求承擔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職責的21個部門儘快拿出貫徹落實具體意見,細化公開標準,確定公開時間,制定公開舉措。《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專項檢查準備工作的通知》檔案,使全市重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同時還加大了對縣(市)區、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力度。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政府網站新增欄目6個,政府信息公開頁面年訪問量突破1465萬人次,公開政府信息9843條,公開規範性檔案70個,公開工作圖片600餘幅。《朝陽政報》(月刊)每期印刷3500餘份,發至市、縣兩級機關單位、鄉鎮街道等,全年刊出政府信息數量1179條,刊發省市兩級檔案信息59條。市政府信息查詢中心現行檔案保有量7614份,通過網路公開7200餘件,內容涉及房屋拆遷、醫療保險、工資、低保、工傷補償、土地補償、物價、計生政策等與民眾密切相關的檔案。今年(2012年),市政府信息查詢中心還對已有檔案類政府信息進行集中梳理並歸類,結合落實落實《條例》的要求,督促行政機關主動公開信息,增加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制定了《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詢中心查閱須知》、《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詢中心工作職責》、《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詢中心崗位責任制》、《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詢中心服務承諾》、《朝陽市政府信息分類大綱》、《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閱中心保密辦法》、《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閱中心查閱統計制度》、《朝陽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閱中心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
2012年,市政府及其部門向政府查詢中心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02份。市本級召開新聞發布會10次,縣區舉行新聞發布會60餘次。
四、拓寬服務範圍,規範依申請公開
全年市縣兩級各類機構、視窗單位、基層便民機構共受理依申請公開42000餘件次,收到申請書8份,市政府受理4例,其中絕大部分通過現場解答、檔案提供和辦件提示方式做了妥善處理。
2012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各1起,已在省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指導下,依法合規地進行了處理。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回顧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應該說成績是主流,但是仍有一些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及規範性操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個別單位的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把其當作“副業”,因此,一是缺乏主動公開意識;二是在人員配備上,以兼職為多,工作上顧此失彼;三是在經費與設備上捨不得投入,正常工作開展受影響。
2、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一是一些人員對工作所涉及的法規政策掌握不全、把握不準;二是缺乏文字綜合能力,上報材料質量低;三是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使用網路載體欠熟練。
3、制度建設還沒有形成體系。《條例》實施已近五年,但個別單位還沒有建立系統的規章制度,工作無章可循,缺乏約束。
4、在重要政府信息公開上,一些地方把握不準,不能及時完整地向相關載體提供信息,特別是一些敏感信息,出於部門與地區利益不願上報,怕擔責任。
5、對於檔案類政府信息,需製作單位及時上報,以供百姓查詢,但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人民防空等涉及保密信息較多的單位往往以保密為由,適宜公開的檔案也不上報公開,一定程度上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
6、“三公”經費公開由於遵從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在公開進度上步伐過小。
7、依申請公開在受理和答覆反饋上規範化程度不夠。
8、各基層便民服務大廳、為民代辦點、基層查詢點都具有政府信息查詢功能,可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詢服務,但其檔案保有量偏小,上級檔案往往不能發至這些場所,影響了查詢功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