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泰安市公安局2013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泰安市公安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將該工作作為提升公安隊伍素質,展示公安隊伍形象,提高民眾安全感滿意度,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重要舉措,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強調,並在今年年初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參照市局黨委成員分工調整,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進行了理順,成立了以市政府黨組成員、局長槐國棟為組長,市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高榮國,市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解培虎、指揮中心主任徐敏為副組長,指揮中心、政治部、紀委、督察、裝財、法制、信訪、出入境、治安、消防、交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指揮中心,並抽調指揮中心、紀委、法制等部門人員為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市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辦公室對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等規範進行了重新梳理完善,理順了工作機制,落實了責任分工,建立健全了《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公開內部考評》、《責任追究制度》等有關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完善社會評議、投訴舉報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起了規範、有效的監督考核機制。建立了信息公開工作保密審核制度,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進行了保密審查嚴格保密審查,確保了不發生失泄密事件;建立了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按照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要求,遵循依法、及時、高效的原則,逐級對公文的公開屬性進行審核,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建立了內外監督聯動機制,定期組織自查自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各地各單位信息公開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同時廣建監督平台,通過網路監督、投訴舉報等多種形式,形成合力,加強社會監督,逐步建立內部監督為主體,外部監督為補充的良好互動局面,確保公開工作順利進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中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落實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民眾合法權益的,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