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9.07.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9年07月31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7月3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9.07.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9.07.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89.07.31 實施時間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93.10.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10.22 實施時間 1993.10.22 ...
1999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9.11.08 實施時間 ...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交由下級檢察院查辦,上一級檢察院要直接指揮、派員參與或督辦。三、初查的重點是:發生在黨政機關、法務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的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構成...
為依法嚴肅懲處嚴重行賄犯罪,特作如下通知:一、要充分認識嚴肅懲處行賄犯罪,對於全面落實黨中央反腐敗工作部署,把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受賄犯罪的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把嚴肅懲處行賄犯罪作為反腐敗鬥爭中...
要嚴格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決不允許以黨紀政紀處理代替對行賄犯罪的刑事...
五、關於以賭博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中依法查辦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通知》在2001.06.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中依法查辦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解答在1989.11.0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實施已經半年。我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等有關法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加強配合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在2001.07.2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相互配合、協調工作的規定》的通知在1990.12.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
36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 1989年7月31日高檢辦發字[1989]第18號 該通知屬於階段性工作部署和專項鬥爭性質,不再適用 37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犯罪案件不使用收容審查的通知》在1990.03.2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犯罪案件不使用收容審查的通知 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參與對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預防工作、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通知》在2000.08.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參與對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預防工作、嚴肅查處國家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精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通知》在2003.08.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精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
《關於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和1988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人大常委會兩個〈補充規定〉中有關幾類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人民檢院的經濟檢察部門、法紀檢察部門和監所檢察部門分別直接受理以下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的決定》的通知在2002.09.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的決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侵占和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通知》在1995.11.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侵占和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犯罪案件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通知》在1993.08.2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為保障嚴格執法,切實做好貪污、受賄案件的免訴、撤案工作,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現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規定》作如下補充修改:...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的通知引言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 現將《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各級人民檢察院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加強對《決定》中所規定的各種犯罪案件的檢察工作。當前,各級檢察機關要重點立案查處《決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公司董事、監事或者職工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挪用本單位資金或者侵占本...
(五)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由人民法院一併審理更為適宜的;(六)其他依法不應免予起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規定(試行)免予起訴的審查 編輯 語音 第九條 反貪污賄賂偵查部門偵查終結的貪污、受賄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進行集中教育整頓的通知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有關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解決當前檢察隊伍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處玩忽職守和重大責任事故案件的情況通報》在1992.08.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處玩忽職守和重大責任事故案件的情況通報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2.08.07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查處以私設“黑牢”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案件的通知》在1991.10.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查處以私設“黑牢”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期內自首坦白的通告》在1989.08.15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期...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在2005.06.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