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在1999.03.04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9年03月04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3月04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在1999.03.04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謀取不正當利益,根據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規定,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提供違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在1999.03.04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
要嚴格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決不允許以黨紀政紀處理代替對行賄犯罪的刑事...
《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是對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作出部署印發的意見。2021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中關於介紹賄賂罪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高檢...
對於不正當利益的含義,1999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對此作了明確規定:“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貪污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代之以“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以及“較重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情節”。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
五、關於以賭博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2002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2003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93.10.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10.22 實施時間 1993.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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