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發布機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6年4月18日
- 實施日期:2016年4月18日
- 屬性:法規
- 通過時間:2016年3月28日(最高法)、2016年3月25日(最高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貪污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貪污罪、受賄罪死刑、死緩及終身監禁的適用原則等,強調依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了依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而制定的法規。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1995.12.2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頒布時間 1995年12月25...
(三)相關司法解釋:《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釋〔2016〕9號] [2016.04.18 發布] [2016.04.18 實施]:第一條解釋,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實踐中應注意區分賄賂與賭博活動、娛樂活動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解答在1989.11.0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
(三)相關司法解釋:《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中關於行賄罪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釋〔2016〕9號],[2016.04.18發布],[2016.04.18實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新規定、新要求,明確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統一法律適用,確保刑法修正案(十二...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釋 頒發時間 1998-1-19 失效時間 2013-1-1 六機關規定(1998年版本) 管轄 1.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管轄的分工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管轄“貪污賄賂犯罪 [1] ,國家工作人員的瀆...
使用銀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給予銀行卡的一方承擔還款責任,透支數額也應當認定為受賄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賄賂犯罪中的“財物”,包括貨幣、物品...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新規定、新要求,明確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統一法律適用,確保刑法修正案(十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法務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在2012.12.2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法務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
三、貪污賄賂罪司法解釋及其他規範性檔案 328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4月18日) 328 2.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3年11月13日) 334 3.最高人民...
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犯《決定》第九、十、十一條規定之罪的,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中依法查辦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通知(2001年6月17日)犯罪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200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
新型賄賂是指官員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的十種犯罪手段。“新型賄賂”這一名詞,最早源自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在這個司法解釋中,將“超低價買賣房屋”、“妻兒掛名領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12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6年4月18日)附篇527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節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2005.12.2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中涉及錄音錄像製品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10.13)最高人民檢察院...
1998年1月19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時廢止。具體規定 管轄 1.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後未退還或者上交的,應當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受賄的故意”。...
四、行賄罪的起刑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80次會議、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0次會議通過,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了挪用資金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由於條文表述過於簡略,可能導致誤解。需要注意的要點有:1、挪用資金“數額較大”的標準是10萬元,挪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
(二)相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80次會議、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0次會議通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