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後,轉年即
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
趙繼鼎奏請纂修《
明史》(註: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的記載,見於《清世祖實錄》卷15,何冠彪《順治朝〈明史〉編纂考》一文首揭此事。
但清廷何時決議纂修,尚無確切
史料證實。清代官書中亦不見有關纂修《明史》的
詔令,《清世祖實錄》中僅見幾位
總裁於順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欽奉聖諭,總裁《明史》”,並提出副總裁及纂修人員名單。這種“欽奉聖諭”,很可能僅是
早朝時的口頭指示而已。以往論著稱順治二年五月“詔修《明史》”,表述確實有所不當,準確言之為:順治二年五月,清廷組成《明史》的纂修人員),得到了清廷認可。
其後,
大學士馮銓、
李建泰、
范文程、
剛林、
祁充格為總裁,操辦此事。是年五月,由總裁提名副總裁和纂修官,並設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 揭開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
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
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
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
《明史》是我國歷史上
官修史書中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如果從清順治二年(1645年)開設明史館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
史官向皇帝進呈,前後歷時九十四年。假如從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組織班子編寫起至呈稿止,為時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修纂第一階段
主要是當時政治上不穩定的原因。《
明史》的正式開館修纂始於清順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據清朝
順治實錄記載,當日以修《明史》總裁官
內三院大學士
馮銓、
洪承疇、
李建泰、
范文程、
剛林、
祁充格等奏請,正式設定副總裁官,以學士、
侍讀學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並且選定纂修、收掌、謄錄官。
此時正值
清軍入關之初,立足未穩便急於詔修《明史》,其目的是顯而易見的。一是以此宣告
明朝已亡,而當時
南京的
弘光朝廷正與清朝南北對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認弘光的
南明政權存在。二是以此籠絡明朝遺臣,通過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漢族官員有一種情感上的寄託。
從當時的形勢來看,開館修史的條件是根本不具備的。雖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軍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滅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
江南捷音”,但是實際上清軍在江南遭到了軍民的堅決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髮令”後,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戰鬥有
閻應元領導的
江陰保衛戰,固守孤城達兩月之久。
在這樣戰火紛飛、政局未定的情況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開館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年),
康熙皇帝拘禁權臣
鰲拜,開始親政。然而此時政局又有新的變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於平南王
尚可喜、
平西王吳三桂和靖南王
耿精忠撤藩而引發了“
三藩之亂”,從此,又開始了長達八年之久的戰亂。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吳三桂之孫
吳世璠自殺。“三藩之亂”期間,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無暇顧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順治二年(1645年)所下修纂《明史》的詔令,實際只是一紙空文,它的政策作用遠遠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階段無績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當時不僅沒有力量整理明朝的
邸抄和
檔案,而且在徵求
圖書時,獻書者也極少,就連最基本的史料明代歷朝
實錄也不完整,
天啟朝實錄缺少七年以後部分,
崇禎朝因亡國而無實錄。如此種種,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進展。
修纂第二階段
直到“
三藩之亂”基本平定之後,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動手修纂《明史》,其間已歷時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動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後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詔征
博學鴻儒,次年三月,試博學鴻儒一百四十三人於
體仁閣,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從這時候起,正式動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階段即告開始。
康熙年間修《明史》者,可謂人才濟濟。有當時的著名文學家
朱彝尊、
尤侗和
毛奇齡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
萬斯同。
這裡,應當提一提我國
史學史的一段公案。原來,明清之際,有一些明朝遺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視明史的研究。傑出思想家
黃宗羲曾編《
明文海》四百多卷,並著有《
明史案》二百四十卷;
顧炎武也輯存有關明朝史料一兩千卷。
清朝統治者入關後,為籠絡明朝
遺臣、社會名流,曾有意開
博學鴻詞科。黃、顧等人雖堅持不肯與清廷合作,但為著保存明朝真實
史跡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參與明史的編纂。
黃宗羲的得意弟子
萬斯同,便是當時被委派參加明史的編撰人之一。黃宗羲的兒子、顧炎武的外甥,也都參與其事。這樣,就相應地保證了明史的質量。
萬斯同是一位出色的
史學家。清初著名學者
錢大昕曾評論他:“專意古學,博通諸史”,熟於明朝
掌故,對自洪武至天啟的“實錄”,皆“能暗誦”,了如指掌。他先後編寫和審定兩種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說,《明史》的初稿,在萬斯同時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萬斯同死後,先後三次任明史總編的
王鴻緒,把萬氏的明史稿進行了
改編,於康熙末年和
雍正初年兩次向皇帝進呈。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舉曾引起當時和後來文壇的非議和責難,史學家們一致認為王鴻緒實際上是掠奪了數十年來以
萬斯同等人為主力的幾十個學者的勞動成果,屬於剽竊行為。
修纂第三階段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學鴻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
康熙皇帝的一種政治手段,所以其結果也必然會時重時輕,遷延時日,前後用了將近五十年時間,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這部
官修的前朝史。
但是,這時的情況與
順治二年(1645年)下詔初修時已經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穩定,經濟也逐漸恢復,到康熙後期更出現了繁榮盛世,這些都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條件,無論從人力物力還是資料的徵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
因此,這近五十年時間,雖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卻是《明史》成書的關鍵階段。我們今天所見《明史》之
雛形便是在此時形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為止,先後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種是
萬斯同審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種是他審定的四百十六卷本,這兩種稿本都被稱作萬氏《明史稿》。此外還有
王鴻緒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進呈的《明史(列傳部分)》二百零五卷本,這實際上是在萬氏《明史稿》基礎上刪削而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鴻緒又一次進呈《明史稿》,包括紀、志、表、傳,總計三百十卷,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後來刊刻的所謂《橫雲山人明史稿》。
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組織人手修改《明史稿》,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為這次修書總裁為
張廷玉,因此現在通行的《
明史》題為張廷玉等撰。
《明史稿》與《明史》的修纂
有清一代《
明史》,本欲編為
編年體斷代史,順治二年(1645年)下詔實行,但由於“大學士
馮銓為總裁,仿《
通鑑》體,僅成數帙。”由於史料的缺乏,編年體《明史》終不得成。
康熙十七年(1678年),
康熙帝下令編纂《明史》,廣招史才入史館編書。為了達到修史者能發揮其所長的目的,分為《紀》《傳》《表》《志》四大部分,由不同的人員總管各自領域。同時,在四大部分下,設定專門人員總管各自部分的編纂、寫作。其中,
張玉書總統《志》之編纂,
陳廷敬總統《紀》之編纂,
王鴻緒總統《傳》之編纂。“十八年,命
徐元文為監修,取
彭孫遹等五十人官翰林,與右庶子盧君琦等十六人同為纂修。”
為了達到編修工作的完美,也為了達到拉攏
明遺民的目的,清廷廣訪
明朝遺老遺少入史館編書。初時,訪請
黃宗羲入史館編書,黃宗羲出於
民族大義考慮,斷然拒絕。後來,徐文元擔任史館總裁,又延請
黃宗羲之弟子、史才
萬斯同入史館編書。黃宗羲顧慮到修史乃國之大事,為使有明一代不被
污毀過甚,黃宗羲派遣萬斯同赴京。萬斯同一開始出於民族情結考慮,又認為史館修史容易導致“一家之事,言者三人,而其傳各異,何況數百年乎”的情況出現,堅辭不去,後遵黃宗羲之命北上修史。
當時,凡入史局者署
翰林院纂修銜,授七品俸祿。萬斯同遵黃宗羲囑咐,上京後寧願寓居於
徐元文家,不
署銜,不受俸,以“
布衣”入史局,修《明史》,前後19年。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徐文元告老還鄉,萬斯同便搬遷至
王鴻緒家居住。寫成《明史稿》數百卷。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萬斯同病逝於王鴻緒家中,王鴻緒便召集門客,在萬斯同《明史稿》的基礎上又寫成《明史列傳》,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上報清廷(關於王鴻緒、萬斯同二人在《明史》編纂的過程中起到了什麼作用,歷來為歷史學家所爭論不休。有人認為王鴻緒《明史列傳》純屬竊萬斯同《明史稿》後刪削而成,王鴻緒乃是“白日竊書之賊”;也有人認為王鴻緒《明史列傳》是參考了萬斯同《明史稿》的已有成果、並作出了自己的一些貢獻後寫成,並非完全
剽竊萬斯同的成就。
時至今日,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是一個謎團。但
朱端強教授《萬斯同與<明史>編纂紀年》一書出版後,一般都認同王鴻緒《明史列傳》純屬竊
萬斯同《明史稿》後刪削而成的觀點)。王鴻緒的這一個定稿稱為《明史列傳》,是清代《明史》的第一個版本。
雍正元年(1723年),王鴻緒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入《紀》《表》《志》,又形成了清朝《明史》的第二個版本——王鴻緒《明史稿》。
此後,雍正又命
張廷玉在原有的幾個《明史》版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工。
乾隆三年(1738年)成書,便又形成了清代《明史》的第三個版本——《
明史》,最終定稿。一共有《本紀》24 卷,《志》75 卷,《表》13 卷,《列傳》220卷。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史》中說:“自古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