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
  • 印發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4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

內容解讀

《管理辦法》從重點項目確定方式、申報流程、服務保障、責任分工、推進機制、組織實施、動態管理以及監督檢查等方面進一步規範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
《管理辦法》實行分級分類負責,明確了各環節、各單位主要任務,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分別按照隸屬原則和屬地原則負責所屬自治區重點項目協調調度、服務保障相關工作。
《管理辦法》堅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原則,積極推進建立重點項目數位化管理平台,力爭由線下調度向便捷精準的線上推進轉變,形成項目關鍵指標要素一張圖。鼓勵項目單位採用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套用數位化技術開展項目設計、施工管理和運營維護。自治區重點項目實行動態管理,視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管理辦法》注重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全面實行最大程度函告審核、最快速度並聯審批、最優限度容缺受理、最短時限辦結,及時保障自治區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用林、用能、環評等要素需求。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注重推動資源要素向自治區重點項目集聚;強化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電力、交通、供水、供氣等單位應按照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積極保障自治區重點項目用電、用水、用氣和物資運輸等方面的需要。
《管理辦法》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項目為王”,把項目建設作為激發有效投資、帶動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徑,作為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動力源、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主引擎、促進經濟成長的著力點,在新起點上高質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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