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1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1月12日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91年1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1年1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區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下簡稱城市規劃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內容簡介 編輯 語音 第二條第三條 城市、鎮應當制定城市規劃、鎮規劃,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邊境口岸、工礦農林牧場區應當制定邊境口岸規劃、工礦農林牧場區規劃,規劃...
1995年8月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制定、實施城市規劃和在本...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統籌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克拉瑪依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管理,建設宜居城市,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綠地、綠化設施保護及種植、養護樹木花草等城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7年12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
為加強自治州城鄉規劃管理,協調、整合和最佳化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和資源配置,促進自治州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
第一條 為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鎮、鄉、...
2004年6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2 號公布修訂,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為修訂版。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城市綠地、綠化設施、種植和養護...
1992年10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3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辦法全文...
1989年6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6年9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 1997年12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發展規劃編制行為,完善發展規劃體系,保障發展規劃實施,發揮發展規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指導和調控作用,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規劃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
凡在自治區城市內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依照《條例》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辦法第三條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2013年修正本)細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等災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
《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4月17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5月1日...
1989年6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土地。第三條 自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第五章 附則 編輯 語音 第五十條 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城鎮規劃區內的鄉、村莊或者城鄉結合部...
第十三條 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保護規劃,應當依據國家、自治區規劃編制要求,科學論證,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的意見。第十四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的規定審批。歷史文化...
第二條 我區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縣、鎮,制定和實施城鎮規劃,在城鎮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本辦法和《西藏自治區城鎮建設管理辦法》。本辦法所稱城鎮規劃,是指城鎮人民政府為了實現城鎮經濟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量監督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和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在1992.02.13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頒布。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是2004年7月23日發布的一項地方法規。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
(二)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類地名名稱,一般不應重名,並避免同音。(三)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團場、連隊駐地應確定地名。(四)新建居民地、工業區、城鎮街巷、交通、水利設施及其他具有地名意義的建築物,必須在規劃設計的同時確定名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若干規定》的決定在2000.08.07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若干規定》的決定 ...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查處違法建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