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

2022年1月,為進一步規範和支持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與管理,提升科技自立自強的支撐能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增設企業類重點實驗室,同時指出學科類重點實驗室主要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支撐產業技術創新;企業類重點實驗室的職責使命是實現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提升行業技術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了一系列有助於提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礎研究和創新能力的辦法和舉措;更加明確了自治區科技廳、行政主管部門及依託單位的職責分工;同時指出重點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運行機制和“定期考評、動態調整、分類支持”的管理機制;增加了“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經費由依託單位負責保障,各級財政統籌予以支持”的條款和“在國家科技計畫項目推薦及自治區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實施中,優先支持有條件的重點實驗室”等扶持措施。
《辦法》對申報重點實驗室的條件進行了細化,在科研能力、人才隊伍、軟硬體條件、制度建設、配套支持等方面都提出了更明確的條件。
《辦法》強化了對重點實驗室的評估考核,明確了對考評結果分別處理的條款,考核方式以年度考核和定期評估相結合。評估為優秀、良好的重點實驗室,給予運行經費補貼,同等條件下申報自治區級科技計畫項目予以優先支持;評估較差的,需限期整改,整改後評估仍較差的,撤銷重點實驗室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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