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醫療應急救治水平,增強衛生應急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376號)、《成都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契機,力爭用2年時間,全面推進我市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提升城市服務功能,最佳化投資環境,在重大災害事故發生時,醫療救治工作做到反映迅速、指揮有力、科學規範,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提供醫療應急救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部署、分步實施。堅持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按照我市醫療機構建設總體規劃要求,科學部署全市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醫療應急救治能力建設所包含的各項目採取分步制定方案和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
(二)整合資源、提升檔次。在我市現有省級(包括衛生部、省衛生廳)、市、區(市)縣三級醫療資源和部隊、市120急救指揮中心網路醫院資源的基礎上,依託醫療專科齊全和技術密集的優勢,整合資源,建立醫療應急救援專業化隊伍和應急救治基地、應急培訓基地,逐步加強應急裝備配備,提升應急反應和應急救治能力,使我市成為西部醫療應急救治實力最強、應急反應最迅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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