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國辦發〔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應急產業是為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處置與救援提供專用產品和服務的產業。近年來,我國應急產業快速興起並不斷發展,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存在產業體系不健全、市場需求培育不足、關鍵技術裝備發展緩慢等問題。發展應急產業一舉數得。為加快我國應急產業發展,經
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檔案內容
產業發展
一、認識發展
(一)發展應急產業是提高公共安全基礎水平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
公共安全形勢嚴峻複雜,
突發事件易發頻發,防控難度不斷加大。發展應急產業能為防範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質保障、技術支撐和專業服務,提升基礎設施和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全社會抵禦風險能力,對於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展應急產業是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公眾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各方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應急產業覆蓋面廣、產業鏈長,加快發展應急產業有利於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催生新的業態,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有利於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增強經濟活力,擴大社會就業。
(三)發展應急產業是提升應急技術裝備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情況複雜,對應急技術裝備的適應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更加苛刻。我國應急產業起步晚,一些產品技術含量不高,部分關鍵技術產品依賴進口。加快發展應急產業將帶動相關行業領域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理念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我國應急技術裝備在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二、總體要求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加強政策引導,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加快突破關鍵技術,不斷提升應急產業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增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產業支撐能力,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作出貢獻。
(五)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巨觀引導和政策激勵,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用改革的辦法調動市場主體發展應急產業的積極性。
創新驅動,需求牽引。著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掌握共性技術,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儘快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產業化;培育市場需求,推進應急產品在重點領域套用,形成對應急產業發展的有力拉動。
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健全應急產業發展機制,加快形成適應我國公共安全需要的應急產品體系,推行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新型應急服務業態,不斷提高應急產業對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保障能力。
服務社會,服務經濟。把社會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研發應急產品,儲備生產能力,完善應急服務,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六)發展目標。到2020年,應急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應急產業體系基本形成;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一批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發製造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批自主研發的重大應急裝備投入使用;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發展一批應急特色明顯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形成有利於產業發展的創新機制,為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並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
三、重點方向
(七)監測預警。圍繞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重點發展監測預警類應急產品。在自然災害方面,發展地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水旱災害、病蟲草鼠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監測預警設備;在事故災難方面,發展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交通安全、海洋環境污染、重污染天氣、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等監測預警裝備;在公共衛生方面,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等應急檢測裝備,流行病監測、診斷試劑和裝備;在社會安全方面,發展城市安全、網路和信息系統安全等監測預警產品。同時,發展突發事件預警發布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及設備等。
(八)預防防護。圍繞提高個體和重要設施保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重點發展預防防護類應急產品。在個體防護方面,發展應急救援人員防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避險、特殊工種保護、家用應急防護等產品;在設備設施防護方面,發展社會公共安全防範、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重要生態環境安全保護等設備。
(九)處置救援。圍繞提高突發事件處置的高效性和專業性,重點發展處置救援類應急產品。在現場保障方面,發展突發事件現場信息快速獲取、應急通信、應急指揮、應急電源、應急後勤保障等產品;在生命救護方面,發展生命搜尋與營救、醫療應急救治、衛生應急保障等產品;在搶險救援方面,發展消防、建(構)築物廢墟救援、礦難救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程搶險、海上溢油應急、道路應急搶通、航空應急救援、水上應急救援、核事故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救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疫情疫病檢疫處理、反恐防爆處置等產品。
(十)應急服務。圍繞提高突發事件防範處置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創新應急服務業態。在事前預防方面,發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消防安全、安防工程、應急管理市場諮詢等應急服務;在社會化救援方面,發展緊急醫療救援、交通救援、應急物流、工程搶險、安全生產、航空救援、海洋生態損害應急處置、網路與信息安全等應急服務;在其他應急服務方面,發展災害保險、北斗導航應急服務等。
四、主要任務
(十一)加快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通過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對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進行支持,推動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建設,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應急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核心技術。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在應急產業重點方向成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充分利用軍工技術優勢發展應急產業,推進軍民融合。創新商業模式,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應急產業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十二)最佳化產業結構。堅持需求牽引,採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方向,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應急產品和服務。適應突發事件應對需要,推進應急產品標準化、模組化、系列化、特色化發展,引導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加快發展應急服務業,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應急服務機構發展,推動應急服務專業化、市場化和規模化。
(十三)推動產業集聚發展。適應現代產業發展規律,加強規劃布局、指導和服務,鼓勵有條件地區發展各具特色的應急產業集聚區,打造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依託國家儲備和優勢企業現有能力和資源,形成一批應急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根據區域突發事件特點和產業發展情況,建設一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形成區域性應急產業鏈,引領國家應急技術裝備研發、應急產品生產製造和應急服務發展。
(十四)支持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引導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品牌經營等方式進入應急產業領域,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發揮應急產業優勢企業帶頭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技術水平高、服務能力強、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應急產業領域中小微企業,促進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企業加速發展,形成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十五)推廣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加強全民公共安全和風險意識宣傳教育,推動消費觀念轉變,激發單位、家庭、個人在逃生、避險、防護、自救互救等方面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裝備配備標準,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健全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管理制度,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帶動應急產品套用。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利用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重大應急創新產品首次套用。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加快推行巨災保險。
(十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國外應急先進技術和先進服務理念,提升企業競爭力。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我國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國外先進應急技術裝備進口。引導外資投向應急產業有關領域,國家支持應急產業發展的政策同等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組織開展展覽、雙邊或國際論壇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相關平台交流推介應急產品和服務。
五、政策措施
(十七)完善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規範和促進作用,加快制(修)訂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標準,積極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推動應急產業升級改造。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自主技術標準的國際話語權。
(十八)加大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畫中給予支持。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帶動全社會加大對應急產業投入力度。落實和完善適用於應急產業的稅收政策。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對徵用單位和個人的應急物資、裝備等及時予以補償。
(十九)完善投融資政策。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範的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著力培養高層次、創新型、複合型的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育具有國際視野的經營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領軍人物。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應急產業相關專業。依託有關培訓機構、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開展應急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利用各類引才引智計畫,完善相關配套服務,鼓勵海外專業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
(二十一)最佳化發展環境。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應急產業發展。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託現有的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升應急產品檢測能力。完善事關人身生命安全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發展應急產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對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六、組織協調
(二十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的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推動應急產業健康快速發展。選擇有特點、有代表性的企業,建立聯繫點機制,跟蹤應急產業發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
(二十三)加強督查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產業發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分工的具體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牽頭單位要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督查。
附屬檔案:重點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工作系統列
| | |
| 通過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對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進行支持,推動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建設 | 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
| | |
| | |
| 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社會應急服務機構發展 | |
| 打造應急產業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形成一批應急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 | |
| | |
| 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應急產業領域中小微企業發展 | |
| 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裝備配備標準,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 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地震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
| 健全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管理制度,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 | |
| 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 | |
| | |
| 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加快推行巨災保險 | |
| 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我國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 | 商務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
| 組織開展展覽、雙邊或國際論壇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相關平台交流推介應急產品和服務 | |
| | |
| 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畫中給予支持 | |
| 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帶動全社會加大對應急產業投入力度 | |
| | |
|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對徵用單位和個人的應急物資、裝備等及時予以補償 | |
| 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 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等部門分工負責 |
| 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範的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 | |
| 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 |
| 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應急產業相關專業 | |
| | |
| 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託現有的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升應急產品檢測能力 | |
| | |
| | |
| 對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 |
| | |
產品內涵
應急產業內涵
近些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先後成功處置了一系列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了生命財產損失,維護了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在上述應對突發事件措施和全社會不斷增長的公共安全需求推動下,湧現了一批從事應急產品研發、生產和提供應急服務的企業,催生了應急產業。
應急產業是新興產業,覆蓋面廣、產業鏈長。《意見》提出,應急產業是為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提供專用產品和服務的產業。應急產業定位在上述範圍,主要考慮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我國將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應對過程包括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四個階段,應急產業理應是為上述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供支撐的產業(由於事後恢復與重建階段時已經進入正常經濟活動,相關產業不再納入應急產業)。應急產業從功能定位上與節能環保產業類似,是為滿足某一方面社會需求而產生並得到快速發展。這個定位表明,應急產業是綜合性產業,具有行業交叉特點,涉及裝備、材料、醫藥、輕工、化工、電子信息、通信、物流、保險等,以專用產品和服務為主。應急產業雖使用“應急”,但基本涵蓋了消防產業、安防產業、安全產業、防災減災產業、信息安全產業、公共安全產業、緊急救援產業等。
發展現狀
我國應急產業總體上還處於起步階段。一是應急產業發展環境得到改善。國務院在《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檔案中對發展應急產業提出了要求,同時在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檔案中也對應急產業相關內容進行了部署。工信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安監總局等出台了與應急產業發展緊密相關的措施。2008年以來推動應急產業發展多次作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2011年我國將應急產業作為新增鼓勵類產業納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我國與
德國等已開發國家的應急產業國際合作積極推進。二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呈現蓬勃發展態勢。一批高水平食品安全檢測、地質災害監測、煤礦安全避險、高層滅火救援、應急通信和應急指揮等先進裝備脫穎而出。航天技術、物聯網技術、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在套用於應急管理中形成了一批創新成果。道路救援、航空救援、工程救援等應急服務業態發展迅速。三是應急產業發展力量不斷壯大。
廣東、北京、河北、安徽、重慶等地打造區域性應急產業基地。新興際華集團組建應急技術創新和產業聯盟。中國航天科工集團、中國兵器工業集團、中國船舶重工集團等大企業重視發展應急產業。一批服務應急的中小企業不斷湧現。應急產業規模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四是應急產業支撐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各種應急技術、產品和服務在我國應對
四川蘆山地震、雲南
魯甸地震、甘肅
岷縣漳縣地震、
黑龍江松花江嫩江洪澇、
青島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人感染
禽流感疫情等突發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得到廣泛套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我國應急產業發展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應急產業體系不全。適應我國公共安全需要的應急產品體系還未形成,應急產業布局尚不清晰,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格局還需要努力等。二是市場需求不足。全民公共安全消費需求不強,物資儲備、重要設施和應急隊伍應急產品配置標準對應急產品拉動不夠,保險對應急產業的支撐作用不足等。三是關鍵技術裝備發展緩慢。一些應急產品技術含量還不高,部分關鍵技術產品依賴進口,支撐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核心技術亟待突破等。
背景及意義
應急產業的出現和發展具有較強的時代特徵,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可以從三方面來理解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背景情況。一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是發展應急產業的堅強保證。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強化公共安全體系、防災減災體系、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提出,要抓緊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構建集國土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這些不僅對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務,也對發展應急產業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我國複雜多變公共安全形勢對應急產業發展提出挑戰。當前,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各種傳統的和非傳統的、自然的和社會的風險、矛盾交織並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機率更高、破壞力更大、影響力更強,尤其在食品安全、生產安全、信息安全等領域,公共安全形勢嚴峻複雜,防控難度不斷加大。據2013年統計,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808.4億元,事故災害造成死亡失蹤69434人,H7N9禽流感疫情、山西苯胺泄露事件以及一些暴力恐怖攻擊事件還嚴重影響了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應對上述突發事件就要求必須加快發展應急產業,達到提升基礎設施和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和全社會抵禦風險能力的目的。三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為應急產業發展提供空間。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公眾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各方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根據估算,2013年消防、安防、安全應急、信息安全、應急通信裝備、環境監測與應急產品、應急指揮平台、防災減災裝備、防汛抗旱器材、反恐裝備、食品安全監測設備等領域專用產品和服務的產值達到近萬億元規模。2014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我國經濟增速已從高速轉向中高速,增長結構由中低端轉向中高端,發展動力從傳統增長點轉向新增長點,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特別要求把積極發現培育新增長點作為2015年經濟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來抓。發展應急產業有利於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增強經濟活力,擴大社會就業,有望培育為新的經濟成長點,成為新常態下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在此背景下,國務院領導多次就應急產業發展做出批示,要求加快制定扶持政策。按照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在國務院應急辦指導下,工信部聯合發展改革委、科技部開展了《意見》研究起草工作,經過廣泛徵求意見,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以63號文正式對外發布。《意見》的出台將為應急產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引導更多更優秀的社會資源進入應急產業領域,必將推動應急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總體要求
《意見》要求,發展應急產業要以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堅持市場導向原則,更加注重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加強政策引導,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加快突破關鍵技術,不斷提升應急產業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增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產業支撐能力,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作出貢獻。
《意見》強調,發展應急產業要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巨觀引導和政策激勵,簡政放權,用改革的辦法調動市場主體發展應急產業的積極性;要堅持創新驅動、需求牽引,著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培育市場需求,推進應急產品在重點領域套用,形成對應急產業發展的有力拉動;堅持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健全應急產業發展機制,加快形成適應我國公共安全需要的應急產品體系,推行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新型應急服務業態;堅持服務社會、服務經濟,把社會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意見》提出,到2020年,應急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應急產業體系基本形成,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一批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發製造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批自主研發的重大應急裝備投入使用,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發展一批應急特色明顯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
主要任務
《意見》立足解決當前應急產業發展面臨的薄弱環節,從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產業結構、促進集聚發展、促進推廣套用和開展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了6項主要任務。
為儘快改變應急技術裝備核心競爭力不強問題,《意見》提出要加快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將通過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對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進行支持,在自然災害預警、應急通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大深度大噸位沉船快速搶險打撈、重大網路安全事件監測預警等領域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應急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核心技術,同時推動應急產業領域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科研平台體系建設。鼓勵充分利用軍工技術優勢發展應急產業,推進軍民融合。
為加快形成應急產業體系,《意見》提出要最佳化應急產業結構,在堅持需求牽引基礎上,採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方向,不斷最佳化應急產品結構,提高應急產品質量,增加應急產品品種,加快應急產品升級換代,推進標準化、模組化、系列化、特色化發展,引導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道路救援、工程救援、航空救援、環境應急救援以及應急物流、應急保險等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應急服務業發展。
集聚發展是現代產業發展的重要規律,《意見》提出要加強應急產業規劃布局、指導和服務,鼓勵有條件地區發展各具特色的應急產業聚集區,打造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依託國家儲備和優勢企業現有能力和資源,形成一批應急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基地;建設一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
要支持企業發展,《意見》提出應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品牌經營等方式進入應急產業領域,培育形成一批技術水平高、服務能力強、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促進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企業加速發展。
培育需求是發展應急產業的重要牽引,《意見》提出要加強全民公共安全和風險意識宣傳教育,推動消費觀念轉變,激發單位、家庭、個人在逃生、避險、防護、自救互救等方面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場所、高層建築、學校等公共場所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裝備配備標準,推動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設應急產品和生產能力儲備綜合信息平台,加強應急倉儲、中轉、配送設施建設,支持重大應急創新產品首次套用,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業相結合。
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是發展應急產業的重要途徑,《意見》提出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研發中心,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國外先進應急技術裝備進口,引導外資投向應急產業有關領域,組織開展雙邊或國際論壇、展覽及貿易投資促進活動。
政策措施
《意見》在充分利用好現有產業扶持政策的基礎上,著眼於打通應急產業發展政策瓶頸問題,從產業標準、財稅支持、投融資、人才發展和改善完善等等反面提出了5條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更多側重指導性、方向性和可操作性。
標準對應急產業發展具有規範和促進作用,《意見》提出要完善應急產業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標準,積極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
《意見》提出要加大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畫中給予支持,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落實和完善適用於應急產業的稅收政策,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
《意見》提出要完善投融資政策,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意見》提出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育和服務體系,培育高層次、創新型、複合型的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育具有國際視野的經營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領軍人物,鼓勵海外專業人才回國或來華創業。
《意見》提出要最佳化發展環境,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應急產業發展,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完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發展應急產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按政策支持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
主要特色
《意見》是我國首次對應急產業發展進行全面部署,概況起來有四方面的特色。
一是明確應急產業重點方向。根據應急產業的定義,按照滿足未來處置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選擇有利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提高應急保障水平且具有前瞻性、基礎性、緊迫性的專用產品和服務進行布局。《意見》介紹了應急產業4個重點領域,監測預警領域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個方面需要的22類產品,預防防護領域包括個體防護和設施設施防護兩方面的7類產品,救援處置領域包括現場保障、生命救護和搶險救援三方面的23類產品,應急服務領域包括事前預防、社會化救援和其他應急服務三個方面的15類服務。
二是提出發展應急服務業。應急服務業是應急產業中最具發展潛力的內容。《意見》提出多種加快應急服務業的措施,推行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新型應急服務業態,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緊急醫療救援、道路救援、航空救援、工程救援、社區救援等應急服務機構發展,加快實現專業化、市場化和規模化。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加快推行巨災保險。
三是建設應急產業示範基地。產業集聚發展是現代產業發展的重要規律。《意見》提出要加強產業規劃布局和指導,國家將根據區域突發事件特點和產業發展情況,合理布局並培育建設一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引領國家應急技術裝備研發、應急產品生產製造和應急服務發展,目的是希望在較短時間內將其發展成國家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性保障平台。基地的建設和發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平衡兼顧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是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意見》明確提出,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的應急產品和服務,國家將在有關投資、科研等計畫中給予支持,為應急產業發展奠定了穩定的支持渠道。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應急產業發展投入機制,加大應急產業發展基金、公私合作模式(PPP)等引導機制研究,帶動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及創業與私募股權投資投向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直接融資,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應急產業重大項目的信貸支持。
貫徹落實
《意見》要求,建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的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牽頭單位之一,將在國務院應急辦指導下,密切與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單位的聯繫,近期主要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開展《意見》宣傳,發表專題文章,組織有關方面撰寫解讀材料,與國家行政學院舉辦高級研討班。
二是建立應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明確《意見》任務分工完成時間節點,下發2015年工作要點。
三是出台落實《意見》實施意見,啟動重點應急產品和服務目錄編制、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管理辦法等任務。
四是積極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督促地方落實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