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1月2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2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寬頻青海促進信息消費的指導意見》(青政〔2013〕71號)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省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切實提高地理信息產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
地理信息產業是以現代測繪和地理信息系統、遙感、衛星導航定位等技術為基礎,以地理信息開發和利用為核心,從事地理信息獲取、處理、套用的高新技術服務業。隨著我省地理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這一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日益顯現。
(一)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是實現科學發展,打造青海經濟升級版的重要支撐。地理信息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性信息資源,是國家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將有利於促進物聯網、數字城市、智慧型交通、現代物流、智慧城市以及關聯服務業的發展;有利於完善“格線化”社會管理、增加就業機會、促進信息消費;有利於促進我省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
(二)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是促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地理信息資源是土地資源、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環境整治、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城鎮及農村環境改善、建設綠色生態、三江源保護和治理等工作的重要數據保障。地理信息產業在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重要數據支撐的同時,由於其本身低碳綠色的特性,將成為我省全面實施生態立省戰略的重要舉措。
(三)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我省“三區”建設的重要手段。地理信息已在政府管理、公共服務、應急救援、避災救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地理信息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將對我省調結構、轉方式,加快“三區”建設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四)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是維護我省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地理信息資源是重要的戰略性資源,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衛星導航定位、高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及精確的地理信息數據的深度開發利用,在維護政治、經濟、科技和其他非傳統領域國家安全中發揮重要作用,對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五)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地理信息已成為人民民眾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關鍵信息,在衣食住行、求學就業、醫療衛生等各個方面套用廣泛。加快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加的地理信息需求,有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明確目標,切實加快地理信息產業發展
(六)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提升我省地理信息獲取和處理能力,加快形成規範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積極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強化政策扶持,積極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努力推動地理信息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切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七)發展目標。通過政策推動,逐步形成地理信息獲取、處理、套用為主的產業鏈條,積極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力爭通過5—10年時間,使我省地理信息獲取能力明顯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持續增強,市場監管有效、競爭有序,產品更加豐富、套用更加廣泛、產業競爭力得到明顯提高。
三、豐富基礎地理信息資源,夯實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基礎
(八)加強航空航天遙感影像統籌管理。認真落實《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測繪工作的意見》(青政〔2008〕4號)精神,研究出台《青海省航空航天影像資料管理規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要對全省使用財政資金獲取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資料進行統一申報、統一購置、統一保管、統一分發、資源共享,建立遙感影像資料統籌管理、按需提供的機制,方便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查詢和獲取,避免多頭重複採購,造成財政資金浪費。
(九)建立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以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為主,進一步理順地理信息資源管理體制和機制,強化公共服務,整合地理信息資源,抓緊建設我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研究制定《青海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管理辦法》和《地理空間位置信息技術標準與數據交換格式標準》,推進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交流、交換和共享,保障地理空間信息數據的科學性、現勢性、權威性和統一性,並以平台為核心,拓展和延伸地理信息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
四、推進科技創新,充分開發利用地理信息資源
(十)提升航空航天遙感數據獲取和處理能力。加強航天、航空、低空無人機、地面遙感系統等領域遙感數據獲取能力,鼓勵地理信息企業致力於航空遙感影像獲取和航空遙感信息技術服務,豐富遙感數據資源。建立並行處理、高速運算的大型遙感影像數據處理中心,建設無人機低空遙感影像數據獲取和處理系統、航空三維實景影像獲取和處理系統、地面三維實景影像獲取和處理系統,建立遙感影像數據處理及開發套用產業示範基地。鼓勵支持企業投資遙感數據處理,加強處理技術研發等科技創新,進一步提高數據處理、分析能力。加快遙感影像數據和技術在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推廣套用。
(十一)開拓和提升地理信息資源利用水平。結合我省實際,對地理信息數據進行深度開發,加快地理信息產品及軟體研發步伐。各級地理信息部門要免費或低收費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社會組織提供基礎地理信息資源,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加大地理信息產品的投資開發及處理軟體研發力度,促進地理信息資源的深層次開發和社會化套用。
(十二)推動地理信息技術裝備製造業發展。鼓勵有實力、有影響力的地理信息企業入駐青海信息產業園,通過引進、消化、吸收的方式帶動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以青海信息產業園為載體,擴大地理信息企業的合作交流,促進產業集群化發展。積極引進優秀的地理信息企業,鼓勵其投資我省地理信息服務、技術、研發、軟硬體裝備製造和標準建設,大力開發多功能全站儀、電子水準儀、雷射掃瞄器、衛星定位儀等新一代地面裝備,不斷向電子化、智慧型化、網路化方向發展。積極培育和引導我省地理信息加工服務、設備製造、軟體開發等產業不斷發展壯大。
(十三)發展衛星導航定位與位置服務。結合我省衛星定位連續運行基準站系統建設以及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民用化套用,改造升級全省衛星定位連續運行綜合服務系統,建設北斗地面增強系統,完善衛星定位基礎設施,提升衛星定位系統綜合服務能力。大力開發基於北斗衛星導航定位及位置服務的軟體平台和網路地圖等相關產品,建立位置數據綜合服務系統,增強位置服務能力。深入推動導航定位及位置服務與通信網、網際網路、物聯網的融合發展,加快青海信息產業園雲計算中心建設,促進地理信息在智慧型交通、環境保護、智慧城市、物流管控等領域的廣泛套用,不斷提升導航與位置服務技術在工業、農牧業、交通、礦山、安全、旅遊、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套用領域套用水平。
(十四)開發以實際套用為導向的地理信息文化產品。鼓勵地理信息企事業單位打造產業品牌,創新地理信息產品內容與形式,探索地理信息文化創意新路徑。大力開發品種豐富、功能完善、形式新穎的地理信息產品,推進面向政府管理決策、面向企業生產運營、面向人民民眾生活的地理信息套用。大力開發多媒體電子地圖、實景三維動態電子地圖、移動導航電子地圖、電子沙盤等地圖產品,開發以地理信息為核心的科普、教育、動漫、智力、遊戲等文化創意產品,促進地理信息產品更加深入地融入大眾生活。
(十五)開展地理國情常態化監測。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成果,對地理信息存量資源和相關行業數據進行動態化、定量化、空間化監測,形成綜合反映各類資源、環境、生態和經濟要素的空間分布及其發展規律的多樣化成果,從地理空間的角度,客觀、全面、準確地反映我省國情國力及其變化趨勢。
(十六)助推“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進一步豐富完善數字城市建設成果,不斷擴展服務領域。充分發揮現有平台、資源、技術、套用方面的優勢,推進數字城市向智慧城市邁進。結合“寬頻青海·數字青海”、三網融合等專項建設,大力開展“信息消費試點城市”、“智慧城市”時空雲平台試點建設工作。
五、規範地理信息市場,最佳化產業發展環境
(十七)規範地理信息市場。加大地理信息市場培育,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投標、資產評估、諮詢服務以及地理信息工程監理制度,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健全質量監督檢驗體系。
(十八)制定完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產業標準體系,加快推進地理信息產業地方立法工作。編制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明確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重點領域和措施。完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廣泛開發利用。完善地理信息服務資質管理、數據使用許可、地圖審核等制度。加大地理信息相關產業和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實行適度寬鬆的地理信息企業市場準入政策。
(十九)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建立政府部門、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實施地理信息產業人才培養和引進計畫,制定優秀人才評價和獎勵政策。支持本省高校面向地理信息產業人才需求調整相應專業學科設定,加強測繪與地理信息相關專業多層次人才培養。推進測繪與地理信息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加大測繪與地理信息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力度。全面落實引才優惠政策,對高層次地理信息科技人才,優先安排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戶。對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根據其學歷、資歷認定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十)加強地理信息安全監管。正確處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與利用的關係,積極推行地理信息資源成果目錄網上發布制度。加大網際網路地圖審核力度,進一步提高涉密地理信息保密安全監管水平,維護國家安全。依法加強城市獨立坐標系統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發布管理。加大對涉外、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使用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獲取、處理地理信息的行為。
六、加大財稅支持,落實優惠政策
(二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對我省地理信息產業的支持,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支持產業(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地理信息獲取、處理、套用、出版等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給予重點支持。將基礎性、公益性地理信息獲取、處理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與維護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不斷豐富我省以空間定位基準數據、基本比例尺地圖數據等為主要內容的基礎地理信息資源,建設基礎地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全省重點地區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全面覆蓋。
(二十二)落實稅收政策。地理信息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出版的地理信息產品,符合軟體產品範圍和認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國家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地理信息企業符合軟體企業認定條件的,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地理信息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重大技術裝備不予免稅進口商品目錄》、《停止減免的20種商品稅號列表》所列商品外,所需進口設備及隨同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徵關稅。對於軟、硬體產品通過青海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地理信息企業,給予政策及稅收方面的優惠。將地理信息小微企業納入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覆蓋範圍。
(二十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鼓勵各類企業及社會資本投資地理信息產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規定設立主要支持地理信息企業發展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或創業投資(基金)企業,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地理信息產業,不斷擴大投入規模,提高產業發展後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充分利用“新三板”和青海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融資,鼓勵和引導企業利用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企業債券和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拓寬融資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拓寬抵質押品範圍,開發適合地理信息企業的創新型金融產品,對其合理信貸需求給予支持。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扶持資金的作用,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為地理信息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推動企業利用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及股權融資。大力發展融資租賃、BT、BOT、PPP等其他融資方式,支持地理信息產業發展。
七、強化協調配合,促進產業發展
(二十四)強化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要按照統一、協調、有效的原則,做好地理信息規劃統籌、公共服務、市場監管、標準建設、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五)加快推進軍民測繪融合發展。大力推進先進軍事測繪和地理信息技術成果、裝備設施的社會化套用。
(二十六)加大地理信息技術和產品推廣力度。廣泛宣傳推廣地理信息技術和產品,使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術組織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空間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地理信息資源,推動地理信息共享,促進地理信息套用服務的深入探討和廣泛交流。
(二十七)充分發揮社團組織的積極作用。廣泛調動測繪地理信息學會和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積極性,發揮其在技術交流、科技創新、產業轉化以及行業協調、決策輔助、配合市場監管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全省地理信息產業快速發展。
本意見自2014年12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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