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05年9月7日下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 發布部門: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5年9月7日
  • 涉及行業:煤炭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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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煤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能源和原料,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在我國一次能源結構中,煤炭將長期是主要能源。近年來,我省煤炭工業通過產業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得到了長足發展,煤炭產量逐年增長,煤田開發建設穩步推進,煤炭產業發展思路進一步明晰,一批大型煤化工項目即將開工建設,煤炭及其加工業正逐步成為我省新的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出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省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全省煤炭需求量逐年增加,省內煤炭供需矛盾突出,省外調入量逐年增加,本省自給率下降,特別是發電用煤不足,已成為制約全省經濟發展的“瓶頸”,同時煤炭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採煤方法落後、科技水平低、回採率低等問題。這些問題如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將影響我省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促進我省煤炭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靠科技進步,走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和可持續發展的煤炭工業道路。始終堅持煤礦生產安全第一的原則,以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和規模化礦井、培育企業集團為主線,按照統籌煤炭工業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統籌煤炭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統籌礦山經濟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煤炭工業體系,實現煤炭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為構建和諧青海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發展目標。從2005年起,力爭用3到5年的時間,建立規範的煤炭資源開發秩序,在木里、江倉、魚卡等礦區基本建成大型煤炭基地,使煤礦安全基礎條件得到明顯改善,煤礦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礦區生態環境初步得到治理。同時,形成以合理保護、強化節約為重點的資源開發監管體系,以大型煤炭基地為主體的煤炭供給體系,以強化管理和投入為重點、先進技術為支撐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以煤炭加工轉化、資源綜合利用和礦山環境治理為核心的循環經濟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為基礎的法規政策調控體系。
二、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規劃工作、加大煤炭資源勘探力度,合理有序開發煤炭資源
(三)加快劃定省級規劃礦區。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煤炭資源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劃定原則,結合我省煤炭礦區資源儲量及開發條件等因素,積極調查研究,制定省規劃區、對全省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劃定原則,劃定省級規劃礦區和對全省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從源頭上強化煤炭管理工作。進一步研究我省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問題,提出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煤炭種類和礦區。
加強我省煤炭資源勘查工作,保證全省煤炭資源開發需求。在對全省煤炭資源勘查工作現狀、存在的問題和資源保證程度論證的基礎上,抓緊做好現有青海省煤炭資源勘查開發規劃修編工作,使我省煤炭勘查開發有序進行。
(四)加大煤炭資源勘探力度。為解決目前我省煤炭資源勘探程度低,後備資源匱乏的現狀,加大煤炭資源勘查力度,保證煤炭勘查所需資金,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地質勘查精度,保障地質勘查質量,培育精幹高效、裝備精良的煤田地質勘探隊伍,增強我省煤炭工業的發展後勁。
(五)合理有序開發煤炭資源。嚴格審查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整頓和規範煤炭開發秩序,堅決取締違法經營的小煤礦,繼續淘汰布局不合理、浪費資源的小煤礦,凡安全監管、環境保護部門提出應予關閉的煤礦企業,一律註銷煤炭採礦權及其它證照。按照修訂後的煤礦設計規範,嚴格開採順序、開採方法和開發強度,禁止越層越界和濫挖亂采。鼓勵採用先進技術,開採難採煤層和極薄煤層。煤礦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必須按照隸屬關係,依法取得同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審查批准,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制度。
(六)明確勘探重點,努力增加探明儲量。為滿足“十一五”期間煤炭開發的需求,重點對祁連山含煤區、柴達木北緣含煤區進行找煤、高等地質勘探,力爭“十一五”期間儲備20億噸左右的精查儲量。以長焰煤、弱粘煤、不粘煤、貧煤等動力用煤的勘探為重點,新增精查儲量中動力用煤煤種儲量占15億噸以上。積極開展青南地區特別是果洛的大武、甘德地區和玉樹的囊謙、雜多等地區的煤炭勘探,查明一定規模的煤田,解決青南地區廣大農牧民生活用煤問題。動力用煤煤種的勘探要發揮國家投資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爭取國家投資的力度,財政資金應主要用於勘探動力用煤煤種。焦煤、氣煤、肥煤等市場緊缺煤種的勘探投資,以發揮市場配置作用為主渠道,利用社會投資進行勘探。
三、嚴格煤炭礦業權審批登記,加強制度建設,培育煤炭礦業權市場
(七)探礦權
1、按照《礦產資源法》和配套行政法規的要求,進一步規範煤炭探礦權審批登記管理工作,堅決糾正、制止一切越權審批煤炭探礦權的違法行為。
2、加強煤炭探礦權審批制度建設。一是煤炭探礦權設定要符合全省煤炭資源勘查開發規劃。二是加強對勘查隊伍資質的審查。三是嚴格執行勘查技術規程,嚴把勘查設計審查關,從源頭上保證煤炭資源勘查質量。四是加強事後監督檢查,杜絕圈而不探及以采代探行為的發生。
3、逐步建立煤炭資源一級探礦權市場統一管理的制度。省財政建立全省煤炭地質勘查周轉資金,完成煤炭資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詳查。在此基礎上實行探礦權市場化出讓,將出讓收入作為煤炭資源勘查投入,實現滾動發展。
(八)採礦權
1、嚴格規範煤炭採礦權審批登記,抓緊煤炭採礦權設定方案的編制審批,在省級規劃區內設定方案未審批通過前,暫停審批新的煤炭採礦權。糾正、制止以招商引資為由越權設定煤炭採礦權等違法行為。
2、加強煤礦採礦權審批制度建設。一是在省級規劃區內新設煤炭採礦權要符合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礦區總體規劃和採礦權設定方案的要求。二是加強對採礦權申請人資質的審查。三是要求設計回採率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四是產品方案的確定要符合充分利用煤炭資源的原則。
3、進一步完善煤炭採礦權有償取得制度,規範煤炭採礦權價款評估辦法,逐步形成採礦權價款市場發現機制,實現煤礦採礦權資產化管理。同時,一方面進一步完善煤炭礦山採礦權一級市場招拍掛工作,另一方面在採礦權二級市場流轉中鼓勵大中型煤炭企業兼併改造小型煤礦,鼓勵資源儲量可靠的小型煤礦通過資產重組實行規模開發。
四、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監督管理,保護節約和合理利用煤炭資源
(九)保護節約和合理利用煤炭資源,加強煤炭資源回採率管理。按照國家修訂的煤炭生產礦井資源回採率標準和管理辦法,凡設計回採率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煤炭開發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頒發採礦許可證。建立嚴格的煤炭資源利用監管制度,對煤炭資源回採率實行年度核查、動態監管,達不到回採率標準的煤礦,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回採率標準的,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採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國家煤炭資源稅費計征辦法出台後,按照統一部署,實行以資源儲量為基數計征的方案,促進煤炭資源回採率的提高。健全煤炭生產企業資源儲量管理機構,落實儲量管理責任,完善煤炭儲量管理檔案和制度,嚴格執行生產技術和管理規程。結合全省煤炭回採率普查工作,認真核實現有煤礦的回採率指標,對回採率不合格、嚴重浪費資源的煤礦堅決予以關閉。
探索整頓和規範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秩序長效機制,取締煤炭勘查、開發違法行為,保持良好的勘查、開發秩序,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礦業權市場建設。
加強對煤炭企業資源儲量管理機構建設的監督管理,落實資源儲量管理責任,完善煤炭儲量管理檔案和制度,提高儲量管理水平。
加強煤炭礦山的現場督察,通過現場督察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增強礦山依法辦礦、合理利用煤炭資源意識,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五、立足省內煤炭需求,加快結構調整,促進煤炭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
(十)加大煤炭資源的開發力度,滿足省內煤炭消費增長需求。以保證全省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滿足工業項目、農村城鎮能源需求為出發點,科學預測2005年、2010年、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量,以動力用煤煤種的開發為重點,加大開發力度,力爭“十一五”期間新開工規模400萬噸左右,滿足全省動力用煤的基本需求。同時,積極有序地推進焦化用煤的開發,焦煤開發要根據生產消費進行平衡,與焦化產業緊密聯繫起來,使開發規模與運輸能力、焦化規模相匹配。對木里煤田進行整體規劃,規範開採,做到有序開發。
(十一)加強節約用煤,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引導煤炭消費適應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節約性社會的要求,實施煤炭需求目標管理。針對我省動力用煤的生產和消費不能平衡等實際情況,要抓緊制定有關實施煤炭消費目標管理、促進煤炭消費結構調整、提高利用效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適當控制發電用煤。當前,發電用煤在我省煤炭消費結構中占了很大比例。在今後一個時期內,隨著一批煤電項目的建成投運,全省火電裝機將達到230萬千瓦以上,電煤用量比例將進一步升高。我省水電資源豐富,已建成的和在建的水電裝機容量達1064萬千瓦,到2010年,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200萬千瓦以上。據電力平衡預測,從2005年開始,我省電力將出現富餘。因此,要設定合理的火電建設目標。在現有和在建的火電裝機情況下,適當控制燃煤發電項目和電煤耗量。
保證民用煤。隨著退耕還林(草)生態建設工程的實施,農村生活條件的改善,農村用能結構調整任務艱巨。有條件的地區應大力推廣電炊,淺、腦山相對貧困地區普及用煤,宜電則電、宜煤則煤,逐步實施以電、以煤代薪。
優先滿足工業用煤。工業項目用煤產生的效益遠大於發電,因此,要努力控制電煤增長,積極滿足工業用煤需求,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同時,要推廣和發展潔淨煤技術,推進煤炭節約。
促進煤焦化與化工產業的有機結合。焦煤原則上全部用於焦化。通過焦化,以焦爐煤氣、煤焦油等產品深加工為結合點,使煤焦化和化工產業有機的結合起來。積極促進能源及相關產業布局的最佳化和煤炭產業與下游產業協調發展。
鼓勵企業積極探索開展煤矸石、煤泥的綜合開發和利用工作。鼓勵對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在煤炭生產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申報中,必須提出資源綜合利用方案,並將其作為核准項目的條件之一。
(十二)支持省內煤炭企業發展。為解決我省動力用煤省內長期不能自行平衡的問題,便於煤炭供應的巨觀調劑,選擇省內1到2家技術實力強、安全生產有保證的大型煤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使其做大做強,作為可控的煤炭調劑備用。
(十三)加強煤炭經營監管,規範煤炭經營秩序。按照《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的規定,嚴格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提高準入門檻。加強煤炭經營執法檢查,取締無證非法經營活動,清理煤炭運銷環節的亂收費、亂罰款,依法打擊摻雜使假和偷騙稅款等不法行為。高度重視煤炭交易的網路化市場建設,疏通煤炭工業的資金鍊條,防止發生資金拖欠。
六、堅持綜合治理,強化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十四)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提高監察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強化煤礦安全執法檢查。落實地方人民政府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分工聯繫本地區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認真實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強化煤炭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精簡企業管理機構,加強一線管理力量。堅持煤炭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機構派駐制度,嚴格執行煤礦領導幹部下井帶班作業制度。嚴格外包工程隊伍資質管理和現場管理。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十五)設定嚴格的煤炭行業準入制度,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煤炭行業是事故多發的高危行業,對生產的技術和安全要求高。我省煤炭工業規模小,近幾年來,通過開展煤炭生產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礦井進行了關停,煤炭開採總體上已趨於規範。今後新引進煤炭開發業主,要將是否有煤炭行業生產經歷作為重要的條件,同時要嚴格考察其專業隊伍狀況、安全生產記錄等方面的內容。加強規劃在煤炭開發中的作用,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的原則,走現代化、規模化、規範化的發展路子,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
(十六)加大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力度,嚴格瓦斯治理措施。各類煤礦要按有關規定提取生產安全費用。對國家支持的煤礦安全改造項目,地方財政要落實安排配套資金,專項列支,並與中央資金同時到位。各級財政、審計和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煤礦安全資金專款專用,安全改造項目順利實施並發揮作用。貫徹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推行數位化瓦斯集中監控系統,嚴禁超生產能力安排生產。礦井必須建立健全通風瓦斯管理組織,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管理制度,每年度必須進行礦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量的檢測工作。
(十七)提高煤礦職工隊伍素質。建立和完善企業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和引導企業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建立職工工資與技能水平掛鈎的激勵機制,全面提高煤礦職工隊伍特別是採掘工人的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對煤礦負責人和主要工種依法實行強制性安全培訓,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等現象。重視省內有關院校煤炭相關專業的建設,加強煤炭行業與職業技術院校的聯合,重點培養煤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企業每年在稅前提取工資總額的1.5—2.5%作為職工技能培訓費,用於企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協助企業制定中、長期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並監督實施。積極支持在煤炭行業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煤礦採煤等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實行職業準入,持證上崗,嚴格技術崗位人員配備標準。
七、加強環境保護,實行礦區綜合治理
(十八)嚴格執行各項環保法規。煤炭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礦區專項規劃必須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必須堅持“先評價,後建設”的原則。環保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要嚴格實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加強礦區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廢棄物和採煤沉陷區治理。研究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推行煤炭資源開發全過程環境監理,明確企業和政府的治理責任,加大生態環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礦區環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環。對我省重點區域、重點煤礦歷史形成的採煤沉陷等環境治理欠帳,要制訂專項規劃,繼續實施綜合治理,在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省政府要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煤炭企業按規定安排配套資金。
八、按照煤炭工業法規政策,建立調控體系
(十九)促進煤炭企業接續發展。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有關規定,研究建立煤炭產業積累煤礦衰老期轉產資金制度,籌集資金專項用於發展接續產業和替代產業。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業增加接續資源,開展資源勘查,保護和治理環境,發展接續產業。重視煤炭合理開發與礦區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在基礎設施建設、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關扶持政策,促進礦業城鎮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
(二十)提高礦工勞動保障水平。加強煤礦質量標準化基礎工作,努力提高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改善作業環境,減輕礦工勞動強度。改革煤礦工作制度,將礦工入井時間縮短到八小時以內,並儘快實行四班六小時工作制。加強煤礦勞動保護用品的研發,煤炭企業必須為井下工人發放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勞動保護水平。加強對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監督檢查,做好煤礦塵肺病等職業病的防治工作,保護礦工身心健康。煤炭企業要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我省的相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並繳納工傷保險費,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煤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對參保工作的指導,對不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和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煤炭企業,有關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頒發的要予以取締。
(二十一)提高礦工生活質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井下礦工的勞動強度和風險、生產環境等情況,制訂或提高煤礦工人艱苦崗位津貼標準。各類煤炭企業應根據效益情況,逐步提高礦工的收入水平。
(二十二)發揮中介組織作用。適時成立我省煤炭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在行業統計、技術服務、安全評價、市場開發、信息諮詢、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為政府巨觀調控提供決策諮詢,規範企業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發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做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認真研究解決煤炭工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煤炭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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