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規劃的背景及依據
一、規劃的背景
煤炭是我國的主要能源資源,我國是
世界上少數幾個一次能源以煤為主的國家之一。據專家預測,在本世紀前30年內,煤炭在我國一次性能源構成中仍將占主體地位。2003年,國內能源消費總量為16.8億t,其中煤炭占67.1%,煤炭工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基礎產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起著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近年來,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直接帶動了相關行業對能源的需求,我國煤炭消費逐步向電力、建材、冶金和化工四個行業集中,成為拉動煤炭消費增長的主要因素。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市場對煤炭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加。從長期發展來看,煤炭在我國能源中的主體地位很難動搖。
青海自然資源十分豐富,礦產資源尤為突出。在青海四大支柱產業中,以資源型為主的產業在工業經濟發展中占主導地位。而煤炭資源是全省優勢資源,加快煤炭資源開發的步伐,鼓勵煤、焦、煤化工一體化聯合發展,開發下游產業鏈(選煤廠、焦化廠)的建設,不僅能滿足原煤消費市場需求,同時也符合政府的產業導向。長期以來,青海煤炭產品一直不能自給,每年需從外省調入部分煤炭以補需求。2002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為619.69萬t,全省煤炭產量280.56萬t,調進370萬t,自給率為45.26%。隨著全省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省內主要耗煤項目的建設安排,煤炭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煤炭供需矛盾日漸突出。預計到2005年,全省煤炭消費量將達到1100萬t左右,2007年煤炭消費量將達到1400萬t左右,2010年煤炭消費量將達到1600萬t左右。如何對全省煤炭資源進行規模開發、有效利用,提高開發質量與效益,並做到有序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
發揮青海煤炭資源優勢,積極創造競爭優勢,作好煤炭資源與優勢產業發展戰略研究,理順行業發展與資源配置、產業發展與結構調整的關係,分出階梯和輕重緩急,集中優勢力量重點突破煤炭資源的開發,強化與完善煤炭資源和優勢產業的匹配,加快工業項目的建設,提升二次產業在全省經濟總量中的比重,提高工業整體素質,加速推進青海新型工業化進程,對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經濟結構和產業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根據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面分析我省煤炭資源賦存條件、發展現狀、市場需求的基礎上,編制《青海煤炭資源開發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以正確把握我省煤炭資源開發的目標和布局,切合實際地提出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資源開發方向和項目。《規劃》的編制對解決我省目前煤炭供需矛盾,加快
煤炭資源開發步伐,提高綜合利用程度,促進煤炭產業最佳化升級,確保全省煤炭資源開發健康有序地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綱要》;
5、《青海省能源發展“十五”計畫》;
6、《青海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7、青海省統計局編制的《青海統計年鑑—2004》;
8、《煤炭工業設計規範》;
第二節 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部署,加強煤炭工業的基礎地位,加快煤炭資源開發步伐,以煤炭資源為依託,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依靠科技進步和體制、政策創新,發展高附加值產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進資源開發向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進一步擴大煤炭生產規模,解決我省煤炭供需矛盾,提高我省的電煤自給率,全面提高煤炭企業的整體素質,促進我省煤炭工業健康穩定有序發展,帶動全省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二、規劃原則
1、統籌規劃,規模開發,有效保護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需求合理配置資源。堅持煤炭市場總量平衡和區域總量平衡,煤炭調配和運輸經濟合理的原則;堅持對稀缺煤種礦區開發實施總量控制,以保護為主,根據市場需求,合理確定其開發規模的原則;對煤炭生產能力低,儲量少、外部市場調節運輸費用高,且煤炭市場封閉,自產自銷,用量不大、不參與區域煤炭市場流通的青南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礦井生產能力,以滿足當地生產、生活用煤。
2、調整煤炭產品結構
為滿足煤炭消費的需求,運用先進的煤炭加工利用技術,發展適應市場的新品種、新產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向:一是採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工不同類型的型煤;二是發展煤炭洗選加工技術,提高煤炭產品質量;三是發展焦煤綜合加工利用,開發焦炭系列產品,延長焦煤產業鏈。
3、依靠科技進步,提高開發效益
加大科技投入,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成熟高新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實行集約化經營,實現少投入,多產出,快回報,高效益目的,切實轉變經濟成長方式,以低成本高效益進入市場。
4、煤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保護並重,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
煤炭資源開發要講究先進性、科學性和節約性,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嚴禁濫采亂挖,儘可能減少資源的損失,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還要與農牧業發展相互促進、協調配合。同時注意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清潔生產,減少廢氣、廢水、廢渣對環境的危害。煤炭資源的開發要在規範有序的前提下,採用科學合理的開採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5、堅持產品經營與資本運營並重原則,多種渠道籌集資金、
加大資產重組和資源最佳化配置,不斷增強企業或工程項目直接融資能力,除基礎設施依靠國家投資外,要通過參股、重組、技術合作、控股等方式,吸引外資和民間資金,廣辟籌資渠道,打破地區、行業和所有制界限,採取多種形式實行聯合開發。
第三節 規劃範圍及期限
本次規劃範圍為青海省全境,根據煤炭資源的分布特點及規模,重點規劃海北、海西兩州,適當考慮青南地區。海北州煤炭開發以默勒礦區、柴達爾礦區、海德爾礦區以及江倉一井田為主;海西州煤炭開發以木里聚乎更礦區、魚卡礦區、大煤溝礦區為主;青南地區要視經濟發展情況開發煤炭資源,努力提高本地區煤炭自給率。
規劃以2003年為基準年,規劃期2004~2015年,重點規劃到2010年,展望到2015年。規劃基礎資料截止到2003年底。
第四節 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按照以水電和天然氣為主,適度發展煤炭的全省能源工業發展方向,根據資源條件、區位條件和開發現狀,在全面分析未來大規模開發的有利條件、制約因素和產品市場前景的基礎上,按照統籌規劃、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在深入研究青海煤炭資源開發框架的基礎上,有計畫地發展煤炭工業。
重點抓好現有礦井的技術改造,開工建設一些礦井,抓緊研究青藏鐵路建成後西藏市場對青海煤炭的需求,適時開工建設具備條件的一批礦井。調整煤炭工業布局,提出一批近期啟動項目和中長期發展的儲備項目,同時在資源開發的基礎上,未來積極發展煤轉油、煤轉氣、洗煤、煤———焦———化工等產業,形成規模,建成部分全省重要的煤炭生產加工基地。
二、具體目標
1、產量目標
加快煤炭資源的勘查進程,力爭到2010年新增煤炭資源儲量10.0億t,為規模開發提供可靠的資源保證。
加大煤炭開發力度,提高煤炭產量,到2005年全省煤炭產量達到400萬t以上,力爭2010年達到1200萬t,2015年達到1700萬t。基本滿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對煤炭的需求。
2、礦山開發規模目標
全省煤炭資源礦山開發規模目標如下:
2.1礦山開採規模與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新建礦山開採規模為30萬t?a以上;
2.2不宜規模開採的小煤礦區,新建礦山開採規模不低於6萬t/a,青南地區可適當降低開採規模;
2.3對有技術改造條件的煤礦,根據資源條件合理確定經技術改造後的開採規模,但一般不應小於15萬t/a。
3、組織結構調整目標
加強煤炭產業結構的調整與最佳化。努力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提升資源開發的規模效益,提高煤炭開採技術水平和資源利用率。形成2~3個煤電、煤焦化綜合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
4、技術結構調整目標
積極鼓勵、支持企業開展新工藝試驗,進一步淘汰落後的生產設備,利用先進技術和工藝發展生產。煤礦生產技術和裝備水平得到進一步改善,提高機械化採煤水平,安全生產可靠性明顯增強。
5、產品結構調整目標
積極發展焦炭、型煤、洗精煤等附加值高的產品,推動煤電、煤化工、煤建材、煤焦化等延伸產業的發展。聚乎更、江倉礦區焦煤開發的同時應配套建設焦化廠。
第五節 規劃重點
本規劃在充分調查了解資源狀況、開發現狀、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以全省現有的項目布局、技術能力等為基礎,結合周邊地區產品市場動態及行業發展情況,著重在煤炭資源開發方面進行項目布局,開發規模、產量及其開發時序和步驟等方面進行研究。煤炭工業產業發展方向、綜合利用的方法步驟、產業定位、產業鏈設計、項目布局等方面的研究僅提出總體思路,建議下一部進行重點研究。
近、中期(2004~2010年)重點開發動力用煤,滿足火電發展要求。進行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技術創新,加快無煙煤的開發步伐和焦煤綜合利用研究工作。遠期(2011~2015年)繼續開發動力用煤和無煙煤,積極進行焦煤資源的開發,發展具有良好市場前景、高附加值的洗精煤、焦炭及下游產品,積極拓寬煤炭的加工利用渠道,增加煤炭品種、提高煤炭產品質量。
第二章 青海煤炭資源概況
據統計,全省五個含煤區潛在的賦煤面積(含隱伏區)可達10萬Km2。含煤區煤田自北向南大致呈帶狀分布,依次是祁連山含煤區、柴北緣含煤區、崑崙山含煤區、積石山含煤區、唐古拉山含煤區。多數煤田成因於早、中株羅紀,少部分為晚石炭紀和晚三疊紀,煤質大多數為低磷、低硫、低灰、高熱的優質煤炭。已探明的煤種中尚無褐煤。
第一節 資源儲量及分布
一、資源儲量
截至2003年底,全省累計查明資源儲量49.85081億t,人均占有量約為925t,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其中基礎儲量為18.99065億t,占累計查明資源儲量的 38.11%;資源量30.86016億t,占累計查明資源儲量的61.89%;全省煤炭保有資源儲量合計48.26832億t,其中基礎儲量為17.43901億t,占保有煤炭資源儲量的36.13%;資源量30.82931億t,占保有煤炭資源儲量的63.87%。
二、資源分布全省查明的煤炭資源儲量主要分布在祁連山和柴北緣兩大含煤區,崑崙山、積石山、唐古拉山三個含煤區廣大地域因受地形、氣候及交通條件等因素制約,勘查程度較低。我省煤炭資源分布極不均衡,北部煤炭資源相對豐富,其中累計查明煤炭資源儲量海西州占78.547%,海北州占17.336%,西寧地區占3.598%,海東地區占0.19%,而果洛、玉樹、海南、黃南等青南地區則嚴重缺煤,其查明煤炭資源儲量占全省煤炭查明資源儲量比例不足1%。
青海省煤炭資源按行政區分布表
地區
| 井田數 比例(%)
| 基礎數量(kt)
| 資源量(kt)
| 資源儲量(kt)
|
累計查明 比例(%)
| 保有 比例(%)
| 累計查明 比例(%)
| 保有 比例(%)
| 累計查明 比例(%)
| 保有比例(%)
|
全省
| 77 (100)
| 1899065 (100)
| 1743901 (100)
| 3086016 (100)
| 3082931 (100)
| 4985081 (100)
| 4826832 (100)
|
西寧市
| 5 (6.49)
| 112400 (5.92)
| 49493 (2.838)
| 66939 (2.169)
| 66939 (2.171)
| 179339 (3.598)
| 116432 (2.412)
|
海東地區
| 3 (3.89)
| 7163 (0.38)
| 5145 (0.295)
| 2323 (0.075)
| 2323 (0.075)
| 9486 (0.19)
| 7468 (0.155)
|
海北州
| 26 (33.76)
| 494304 (26.03)
| 418345 (23.989)
| 369933 (11.987)
| 368543 (11.954)
| 864237 (17.336)
| 786888 (16.302)
|
海西州
| 32 (41.56)
| 1284664 (67.642)
| 1270616 (72.861)
| 2630970 (85.255)
| 2629542 (85.295)
| 3915634 (78.547)
| 3900158 (80.802)
|
海南州
| 1 (1.30)
| 0
| 0
| 380 (0.012)
| 378 (0.012)
| 380 (0.008)
| 378 (0.008)
|
果洛州
| 4 (5.19)
| 496 (0.026)
| 264 (0.015)
| 7560 (0.245)
| 7317 (0.237)
| 8056 (0.161)
| 7581 (0.157)
|
玉樹州
| 6 (7.79)
| 38 (0.002)
| 38 (0.002)
| 7911 (0.257)
| 7889 (0.256)
| 7949 (0.16)
| 7927 (0.164)
|
黃南州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全省煤炭成煤期從晚古生代至中生代,主要成煤時代有石炭紀、晚二疊世早期、晚三疊世和侏羅紀。其中早中侏羅世和晚石炭世是主要成煤時代,下中侏羅統查明煤炭資源儲量占全省查明煤炭資源儲量的90%以上。
三、資源類型
1、煤類按煤類劃分,全省劃分為七個煤類區帶,分別為:
1.1祁連山北部高變質煤帶;
1.2疏勒河———大通河中變質煤帶;
1.3祁連山東部低變質煤區;
1.4大通山———拉雞山中高變質煤區;
1.5柴北緣中高變質煤區;
1.6阿尼瑪卿山中高變質煤帶;
1.7唐古拉山高變質煤區。
煤類分布與成煤時代以及構造背景均有一定的聯繫,以崑崙山為界,其北的古生代、中生代煤田以中低變質煤類為主,而其南以高變質煤類為主。
2、煤質
全省煙煤和無煙煤分布範圍較廣,其中尤以長焰煤和不粘煤分布較多。煉焦用煤資源儲量集中,以木里煤田的西部最多,主要煤類是焦煤,其次是氣煤和瘦煤,肥煤較少。青海省煤炭資源儲量按煤類分布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