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青海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青海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於2014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近年來,我省依託豐富的太陽能資源、荒漠化土地資源,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光伏產業鏈,建成光伏電站裝機規模位全國前列,光伏產業快速成長為特色優勢產業。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把握機遇,再創優勢,推動全省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優勢,把光伏產業擺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優先位置,積極培育光伏套用市場,帶動製造業加快發展,把青海光伏產業打造成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的新能源產業集群,為提升全省經濟發展活力和競爭力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最佳化布局,拓展發展空間。按照國家“合理布局、就近接入、當地消納、有序推進”的總體要求,在鞏固海西、海南、海北等地集中併網光伏發電套用市場的基礎上,向電網條件好、消納能力強的東部地區布局,拓展發展空間,保持規模化發展勢頭。同時,積極推進西寧、海東、格爾木、海南等地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
(二)堅持電站帶動,促進協調發展。科學安排建設計畫,以政策支持促進電站建設,以電站建設帶動製造業發展,上下游聯動,加快構建完整的光伏產業鏈。
(三)堅持嚴格準入,確保規範有序。嚴格執行光伏製造行業規範,維護市場秩序。嚴格光伏產品質量檢測,確保光伏電站安全穩定運行。
(四)堅持科技創新,推進產業升級。鼓勵引進和自主研發先進技術和高端產品,提升光伏產業發展質量,提高產業發展水平,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五)堅持綠色發展,改善發展環境。落實建設生態文明先行區的要求,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因地制宜綠化美化光伏發電園區。
三、發展目標
最佳化發電布局,加強電網建設,統籌各類發電方式,完善產業鏈條,將青海建成全國重要的光伏製造業基地和最大的光伏發電基地,並依託光伏組件生產和併網運行技術,建設國家級光伏產業科研中心。
發電目標。到2015年,累計集中併網光伏發電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分散式24萬千瓦,光熱發電20萬千瓦。到2020年,累計集中併網光伏發電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以上,分散式64萬千瓦,光熱發電120萬千瓦。
製造業目標。到2015年,多晶矽產能達到15000噸,多晶鑄錠(單晶矽)6000噸,切片產能、電池及組件產能分別達到100萬千瓦;高倍聚光電池組件20萬千瓦,薄膜電池組件50萬千瓦。光伏玻璃、逆變器和控制器、鋁框線及支架等配套製造產業能力分別達到100萬千瓦。到2020年,多晶鑄錠(單晶矽)達到10000噸,切片產能、電池及組件產能分別達到150萬千瓦,晶矽電池各環節的規模相互匹配;高倍聚光電池組件40萬千瓦,薄膜電池組件50萬千瓦。光伏玻璃、逆變器和控制器、鋁框線及支架等配套產業能力分別達到150萬千瓦,石英坩堝、光伏刃料等規模基本滿足省內需求;光伏製造及配套產業銷售收入達到500億元。
四、發展布局
發電布局。光伏電站重點在海東、海南、海西等地區,同時兼顧海北、黃南等地區。分散式光伏發電重點在西寧、海東、格爾木、海南等地區;光熱發電重點在海西、海南地區。在黃河沿線地區,圍繞大中型水電站,積極推進水光互補電站。
製造業布局。東川工業園重點發展晶矽系列產品,南川工業園重點發展高倍聚光太陽能電池並培育儲能電池,海東工業園重點發展薄膜太陽能電池組件,海西積極發展光伏製造業和光熱配套產業,形成各具特色、多元發展的產業格局。
五、工作重點
(一)打造套用市場優勢
1鞏固現有光伏套用市場。加快工業項目建設,增加用電負荷,提升電力消納能力;超前研究水光打捆輸送,加強送出能力建設,最佳化區域電力調度,努力鞏固每年100萬千瓦光伏套用市場。
2分散式發電取得突破。鼓勵西寧、海東市利用荒山荒坡、工業園區廠房、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公用設施、居民社區及其它適宜地點積極有序發展分散式光伏發電;支持玉樹、果洛、黃南等地無電地區建設獨立光伏電站和戶用光伏系統,努力擴大光伏發電套用市場。
(二)打造科技研發優勢
1支持新技術套用和新裝備研發。支持高效率太陽能電池等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提高光伏逆變器、功率預測、集中監控及智慧型電網等技術和裝備水平,提升光伏發電的系統集成能力。
2積極開展國際技術合作。依託省內重點企業和科研院所,建設光伏產業技術合作平台,結合大型光伏發電項目,開展國際技術合作,引進國際光伏先進技術。
3組建光伏產業科研中心。由省內電網企業、關聯龍頭企業牽頭,建成新能源綜合規劃、光伏併網檢測技術、光伏併網運行控制、光伏材料與設備研發、太陽能發電系統實證、太陽能發電系統設計6個實驗室,統籌相關技術領域研究力量和技術實驗,聯合打造光伏產業科研中心,並爭取提升為國家級科研中心,加強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增強光伏產業發展軟實力。
4積極開展先進儲能電池的研發和套用。利用我省豐富的鋰資源,加快推進鋰電池等先進儲能電池的研究和開發;在光伏電站中積極推廣儲能電池,改善併網條件。
(三)打造產業整體優勢
1推進企業最佳化重組。鼓勵省內光伏企業最佳化重組,培育綜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光電轉化效率高的光伏產品製造企業;依託套用市場優勢,完善光伏產業鏈,提升光伏產業整體市場競爭力。
2建立光伏產品交易平台。建立省內光伏產品與套用市場聯繫機制及光伏產品交易平台,充分發揮我省套用市場的帶動作用,積極開拓省外和國際市場,擴大青海光伏產業影響力。
(四)打造併網優勢
1加強電網規劃和建設。按照集中併網光伏發展布局,及時修訂完善電網規劃,超前研究青海至華中或華東地區水光打捆特高壓直流通道,爭取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的能源輸送通道規劃。
2完善併網運行服務。為光伏發電企業提供優質併網服務,最佳化系統調度,優先保障光伏發電運行,避免棄光限電,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及時併網,全額收購所發電量。
(五)打造配套建設優勢
1加強園區配套建設。統一規劃,有序建設園區基礎設施,交通、水利、通訊等部門積極支持相關項目建設;林業部門和企業聯動,做好園區綠化美化。
2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財稅、金融、土地等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簡化審批程式,提高服務效率。完善質量檢測、認證保障體系。
六、主要措施
(一)積極擴大光伏套用。加快推進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等工業園區的發展,加快提升用電負荷,增加就地消納能力。充分發揮現有電網的消納能力,結合土地實際,就地就近規劃建設分散式光伏電站,進一步增加光伏容量。發揮黃河上游水電調峰優勢,做好水光互補規劃,進一步擴大光伏容量規模。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積極爭取增加我省集中併網光伏發電容量指標。
(二)加快電網建設和規劃工作。加快海南750千伏輸變電工程前期工作、加快研究海西、海南、海北等地區電網輸送能力提升措施,落實項目並早日開工建設。及早謀劃“十三五”光伏送出電網通道研究,做好特高壓電網送出規劃,加快推動前期工作,爭取“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促進藏區發展、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促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加快把青海清潔綠色能源通過特高壓電力輸送通道輸送至華中、華東等地區,實現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銜接國家電網公司,爭取加大對電網設施建設的支持,改善電網結構,最佳化電網布局,
健全電網體系,發展智慧型電網。積極探索民營資本參與光伏送出電網項目投資、參與電網建設和管理。
(三)做優做強光伏產業。嚴格集中光伏容量配置管理,按照市場配置資源原則,全省每年配置給光伏產業鏈項目的容量不低於總量的60%,形成上下游聯動、產業融合,以光伏發電帶動光伏產業發展。強化光伏產業發展目標監管,制訂製造產業項目建設目標考核辦法,確保產業項目按協定目標完成建設任務。
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契約管理,制訂契約管理辦法,明確企業的責、權、利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鼓勵省內光伏製造業產品向省外、國外推廣銷售。
(四)進一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光伏產業技術支撐體系。由省電力公司、黃河上游水電開發公司負責組建光伏產業科研中心,在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資金等省財政資金中積極給予支持。加強青海大學新能源光伏工程研究院建設,推動產、學、研相結合,培養高端人才服務光伏產業。開展國際合作,每年召集一次光伏產業高端研討會,重點研討光伏發展的新技術、新產品。
(五)外部環境建設。各相關部門簡化光伏電站審批程式,在省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透明辦理相關手續。統籌各光伏園區建設,園區所在地各級政府、各部門和落戶企業共同推進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建設和諧園區、生態園區。積極探索對光伏容量配置實行招標管理的具體措施。
(六)積極爭取光伏發電優惠政策。積極向國家爭取按青海平均上網電價作為光伏電量補貼的基價,爭取分散式光伏電站補貼電價,與我省併網光伏電站最高補貼電價同價。在國家現有分散式光伏發電補貼基礎上,研究制定我省地方財政支持政策和貸款貼息政策,推動分散式光伏發展。加快推進已列為國家第一批創建新能源示範城市的格爾木市和海南州新能源項目建設,確保實現預期目標。做好無電地區和缺電地區微網分散式發電項目建設。
附屬檔案:1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2光伏發電發展目標表
3光伏產業發展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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